[本篇论文由上帝论文网为您收集整理,上帝论文网http://paper.5var.com将为您整理更多优秀的免费论文,谢谢您的支持] 西方法律思想起源于何时,并无定论,但是,西方法律理论以柏拉图的著作为起点,则是没有太多争议的事。在柏拉图的著作中,学科的划分并不存在,也就是说, 他的著作本身并不是某门学科的专门论著,其哲学思想、伦理思想、政治思想、教 育思想和法律思想溶为一体,这是阅读柏拉图的困难之一。再者,就文体的华丽而言,柏拉图在哲学史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我们常常分不清他通过哪个人物和哪种方式在表达他的看法,哪是在嬉戏玩笑和哪是在一本正经,这是阅读柏拉图的又一困难 .他批评说“比喻是油滑的”,而他自己却又从一个比喻滑进另外一个比喻;他说 ,“除了靠举例,阐述任何重大的思想都是困难的”,因为在梦中时,我们知道一切 ,而醒来时,我们又一无所知了。因为这个缘故,要解释清楚柏拉图的理论并非容 易,这里,就关于法律的三个比喻,我们来看看柏拉图的法律图画。 一、古各斯的宝石戒指 吕底亚人古各斯的祖先原本是一个牧养人。一天暴风雨和地震后,地壳裂开一道深渊。他在深渊里见到一匹空心的铜马,马身上有小窗户。马身体里有一具尸体,尸体手指上有一只金戒指。他取下金戒指出深渊。他戴着金戒指去开会,当戒指上的宝石转向自己时,别人看不见他,认为他已经走了,当宝石翻转过去时,他又出现了,别人又看得见他。反复几次之后,他知道自己有了隐身的本领。利用这个本领,他当上了国王的使臣,后勾引王后,同谋杀掉国王夺取王位。假定有二枚这样的戒指,让 正义之人和不正义之人各戴一枚,那么结果将会如何? 从这个比喻出发,柏拉图分析了什么是正义。在提出他自己的观点之前,柏拉图介绍和批驳了三种不同的正义观。第一种正义观是将正义定义为“欠债还债”,正义就是给每个人的适如其份的报答,或者说,正义就是“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 .” 第二种正义理论讲,“正义不是别的,就是强者的利益。” 强者便是有权的政 府,国家的统治者用强权将对自己有利的东西制定为法律,让人民去遵守。遵守政府法律的百姓就是正义的,不遵守政府法律的百姓就有违法之罪,有不正义之名。第三 种正义指“正义的本质就是最好与最坏的折衷” , “最好”是指干了坏事不受罚, “最坏”是指受了罪而无法报复。正义的起源是对利和害的一种功利计算。按照通常情况,人们在彼此交往中既尝过干不正义之事所得的甜头,也尝过遭受不正义的苦头。二种味道都尝过之后,人们觉得应该约定既不能得到不正义的之惠,也不能吃不正义之亏,于是就有了法律,称守约会践约为合法和为正义。正义之人并不是心甘情愿 从善,而是没有本事作恶,因为“人不为已,天诛地灭” ,人都是在法律的强迫之 下走到正义之路上来的。这里,柏拉图就格劳孔之口,举出标题上的比喻,他说如果有二枚古各斯的戒指,一枚戴在正义之人手上,一枚戴在不正义之人手上,结果其实 都是“两个人的行为就会一模一样” ,盗窃财物,穿门越户,调戏妇女,杀人劫狱 .结论是,一个人只要能干坏事,他总会去干的。 对这三种正义论,柏拉图都持否定的态度。对于第一种正义论,柏拉图的明确断 言,拿了人家的东西归还,这不是正义的定义。他说,你们一个朋友在头脑清醒的时候交给你一把武器。后果这个明友疯了,向你要回这把武器。在这种情况下,你还给他这把武是正义的呢?还是不还给他武器算是正义的呢?按照这个正义的定义,还给他武器是合乎正义的,因为正义是欠债还债,归还属于他人的东西就是正义,而柏拉图则认为归还疯子武器本身就是不正义的,因为这无疑是助纣为虐,“当原主头脑不 正常的时候,无论如何不该还给他”。对第二种正义论,柏拉图同样反对。因为首 先,统治者总有犯错误的时候,如果统治者将错误的东西制定成法律,让百姓去实行,那么结果是违背了自己的利益,因此,按此定义,正义可能是强者的利益,也可能强者的损害。其次,任何一项东西都不会只寻求强者的利益而不顾及它所支配的弱者的利益,正如一位医生行医不会只图赚钱而不顾及病人的身体,一位舵手不会不照顾他部下水手们的利益,一个统治者不会只顾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属下的老百姓的利益。这里,柏拉图已经暗示了他自己的正义观:每种技艺的利益都是特殊的,每个技艺人都尽其最大的努力工作,从而使技艺的对象得到利益。对于第三种正义观点,柏拉图 没有正面的提出批评,但是他却明确的反对。 上述三种正义观之所以不正确的,是因为他们都是从正义外在特点来描述正义,而柏拉图说他的工作则是要从正义本身来看正义。于是他提出了的两种正义,一是城邦的正义,二是个人的正义。就一个城邦而言,每个人都粮食、住房和衣服,这就需要有农夫、瓦匠和纺织工人,以及鞋匠或照料身体需要的人。接下来,是让一个人从事四项事业合适,还是一个人专门从事一项事业合适?答案是一个人专门从事业更有效,因为人与人不同,因其性格不同而适合于不同的工作,比如说,一个农夫为四个人准备粮食与其他人分享,一个瓦匠建造四所房屋供所有人居住。每个人专做一行,放弃其它,生产出来的东西就又多又好。除了物质需求外,城邦的人们还需要有精神 的享受,否则城邦无异于一个由猪构成的城邦。 城邦的人们需要足够大的耕地和牧场,势必会从邻邦那里抢夺。这就是战争的起源,有战争就需要有军队,就需要国家的护卫者。护国者是统治者的一部分,统治者应该是年纪大一点的人,是人群中最好的人,是最善于护卫国家的人,是真正关心国家利益的人。这里,柏拉图提出了著名的等级制理论。一个城邦里的人们亲如兄弟,但上天在铸造每个人的时候给每个人加入了不同的质料,结果导致他们在社会中的不同地位。上天在有些人的身上加入了黄金,这些人最为高贵,是统治者,在辅助者军人身上的加入了白银,在农民以及其他技工身上加入了铁和铜。柏拉图同时强调,这种等级制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金父不免生银子,银父不免生金子。因此在确定谁为统治者的时候,重要的是弄清其灵魂深处所混合的是哪一种金属。如果心灵里混入了废铜烂铁,他们应被安置于农民工人之间;如果天赋中有金有银者,他就应被提升到护卫者或辅助者中间去。柏拉图将含金和含银的统治者和军人视为统治者,将含铁含铜的劳动者视为被统治者,有时柏拉图将统治者统称为“国家和法律的护卫者” . 分述了国家里的各个阶级后,柏拉图开始将他们组建起来,“全体公民无例外地 ,每个人天赋适合做什么,就应派他什么任务,以便大家各就各业”, 统一的城邦就得以确立,而且如此建立的国家一定是“智慧的、勇敢的、节制的和正义的”。 “正义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正义是“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 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正义就是有自己的东西干自己的事情”。当劳动者、 军人和统治者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而不相互干扰时,便有了正义,从而也就使国家成为正义的国家。“当城邦里的这三种自然的人各做各的事时,城邦被认为是正义的,并且,城邦也由于这三种人的其他某些情感和性格而被认为是有节制的、勇敢的和智 慧的。” 找到城邦的正义后,柏拉图开始探讨个人的正义。人的灵魂里存在三种品质,即 理智、激情和欲望,三者分别是人们在学习、愤怒和满足自然欲望时动用的身体的一部分。理智是“人们用以思考推理的,可以称之为灵魂的理性部分”;欲望是“人们用以感觉爱、饿、渴等等物欲之骚动的,可以称之为心灵的无理性或欲望部分,亦即 那种满足和快乐的伙伴”。激情是“我们藉以发怒的那个东西”。正象国家的正义 在于三种人在国家里各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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