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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法治实践的参与权利与责任 | |||||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2:43:5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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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第五十三条),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第五十四条),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第五十五条),依法纳税的义务(第五十六条),等等。 3.现行法律规定的同公民参加依法治理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除了宪法之外,在现行的行政实体、程序和诉讼法律中,刑事实体和诉讼法律中,民事实体和诉讼法律中,还有大量法律规范确定了同公民参加依法治理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平等权利(行政诉讼法第七条,刑事诉讼法第六条,民事诉讼法第八条),辩护权利(行政诉讼法第九条,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不得有特权的义务(刑事诉讼法第六条),知道案情者有作证的义务(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等等。 (三)公民在依法治理中的责任形式 公民在依法治理中,无论是作为参与依法治理的主体,还是作为行政管理的相对人,都应当严格守法遵纪、接受管理、正当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否则就要承担相应责任。主要包括法律责任、道义责任和政治责任: 1.法律责任。 如果公民的行为侵权违约,就要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如果公民的行为违反行政法律,就会受到罚款、吊销证照等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公民的行为触犯了刑事法律,就会受到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相应的刑事制裁。 2.道义责任。 如果某个公民的行为(包括作为或不作为)并不违反行政法律或未触犯刑事法律,或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必须予以行政处罚或刑事制裁的程度,但他以消极态度对待依法治理,其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造成了一定的社会伤害或增大了社会成本,则理应受到公众的消极评价和社会舆论的公开谴责,同时也会受到其良心的自我谴责。这种否定性的社会评价和内心自省,造成巨大的心理张力和压力,可以说是一种道义责任。 3.政治责任。 如果许多公民都以消极态度对待依法治理工作,致使这项工作的运转和成效严重滞后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造成了极不利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法制失序状态,甚至影响到政治与社会稳定,从而制约政治文明的发展,那么受到损害最大的还是广大人民群众,因为这种严重政治后果和社会代价最终要由民众自己承担。这也是不言自明的道理。 (四)公民参与依法治理的主要方式 公民作为主体参与依法治理,这是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进程中需要长期坚持的民主与法治原则,其实现的渠道和方法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包括间接参与和直接参与。例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公民参与依法治理的基础,这是一种间接参与方式;完善村民(居民)自治、扩大直选范围、完善评议行政首长和推进政务公开等行政民主制度、发展行业协会等行业自治组织等等,是公民直接参与依法治理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内容。对此,可通过公民参与城市治理、公民参与行政管理、公民参与法制监督等直接参与的方式,来加以认识和把握。 1.关于公民参与城市治理。[4] 相对于日益繁重的城市管理任务而言,城市政府拥有的资源是有限的。如果没有城市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难以保证形成科学的决策,难以保证法律和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也难以取得预期效果。因此,首先要积极探索新机制,吸引城市利益相关者参与城市治理。城市政府可以通过听证会的方式直接听取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协调各种利益,增加决策的科学性、透明度,有利于政府的法令和政策得到广泛理解和支持,也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和减少行政腐败。比如,城市规划管理,可以在政府统一控制城市规划权的前提下,吸收城市利益相关者广泛参与,集思广益。在制定城规划过程中,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主导,吸收土地管理部门、公共服务企业、城市规划专家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并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广大市民的建议,使城市规划尽可能符合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提高城市规划的透明度,并使各城市利益相关者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城市规划的监督落实,并减少不正当干预。其次,开展多种教育形式,提高市民素质及参与城市管理的能力。通过教育和培养,让利益相关者充分认知自身的权利和相应的义务。比如,目前城市交通秩序不好,有的人为了抢几秒钟时间公然闯红灯,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与安全。这种人的行为是只顾自己的通行权利,不顾别人的通行权利,不履行遵守交通规则的义务。因此,要从根本上改善交通秩序,除了改善道路条件和交通警察加强执法,还应提高全社会的遵纪守法意识。 这里以美国许多城市吸引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做法来加以比较。在美国许多城市,已形成调动利益相关者全过程参与城市治理,充分实现公民参与城市管理权利的一整套机制,这是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证。这主要包括如下四个环节:其一,各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发现”城市的问题。在美国,被列为市政府或市议会的议题,从形式上看是由政府官员或市议员决定的,实际上他们只是利益相关者的代言人,他们的问题可能是联邦政府的指示或建议,可能是某政府官员为了政绩而提出的发展报告或某议员为了争取选票而采纳的选民要求,也可能是为某个利益集团服务的媒体提出和渲染的问题。其二,参与决策。由于公共资源有限,“发现”的问题必须通过一定的程序确定解决问题的优先顺序和具体的优先解决方案。这一过程涉及各方面的利益,需要各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决定。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例:城市规划局不能单独决定,而是要协同城市规划师以及交通、环保、公共服务、文化、安全等相关领域的企业、团体、机构共同参与,还要公开征求市民意见,然后经过市议会审批通过成为法令,并报联邦住房和发展部备案。这种参与过程既是集思广益的过程,也是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的过程。因此,城市总体规划一旦确定下来,就有很高的权威性。按照美国许多州的法律,各个城市的“总体规划”就是一部“城市社区宪法”,是指导城市社区未来发展的蓝图。所有的城市发展,不论是私人的还是公共的,都不能超越这部“城市社区宪法”所包含的政策范围。其三,参与实施。由于市民广泛参与城市管理决策过程,决策过程和结果的透明度高,在实施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只能按照形成共识的规则行事。仍以城市规划为例,由于城市发展方向、城市布局、各区域土地使用性质、各分区的详细规划、控高规划等,综合考虑了交通、文化等多种因素,协调了各方面的利益,如果在执行过程中任意改变,就可能会带来交通、治安等一系列问题,损害相关者的利益;同时,由于决策的透明度高,使利益相关者对自身的权利义务比较清楚,如果利益遭到损害,就会要求赔偿。例如,某栋建筑如果超过规划的高度,可能会影响到相邻建筑的采光或破坏整体协调;如果某建筑商任意改变住宅区中住宅的外观颜色,可能会影响邻居的审美视觉。这些都会遭到利益相关者举报,政府主管部门会立即要求违规者及时纠正,并予以处罚。如果某块土地确实需要改变使用性质,也需要召集各利益相关者开听证会,其中邻居的意见对最后的行政决定起着关键作用。其四,参与监督。科学的决策贵在落实,决策的落实贵在监督。由于城市管理决策把各方面利益较好地协调起来,能够有效调动利益相关者共同监督决策的落实,因此监督效率较高。否则,仅仅依靠执法部门监督,不仅成本高昂,而且效率也较低。例如常有这样的情况:一家公司计划在某居民区开一家歌舞厅,并承诺满足居民提出的安全等方面的合理要求,通过听证会获得了政府主管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开业后,附近居民就可按照原先的要求来检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Tag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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