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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民法治实践的参与权利与责任      ★★★ 【字体: 】  
全民法治实践的参与权利与责任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2:43:53   点击数:[]    

其他依法治理主体行为的实质性影响,是所有依法治理组织者、执行者、参与者的行为后果的终极承担者,是依法治理工作成效的最大利害相关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将公民(广而言之是广大人民群众)视为依法治理的一种实质主体。

  [2] 例如,据北京市近期的一项调查,该市600余名司法助理员中,只有300余名是国家在编干部,其余300余人有的是县、乡补助干部,有的是以农代干、以工代干。参见北京市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调研课题组:《北京市区县依法治理工作调研报告》。

  [3] 例如,山东省济南市针对过去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全面推行并坚持实行执法责任制、 执法公示承诺制、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基本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目标具体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检查经常化、执法监督和错案追究制度化,形成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良好氛围,大大提高了政府法制化管理水平,树立起较好的政府形象。

  [4] 这里仅以市民参与城市社区治理为例略加讨论。其实,村民参与农村社区治理也与此同理,但限于篇幅未作讨论。

  [5] 《转变中的法律和社会》,(美)诺内特、塞尔兹尼克著,张志铭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10页。

  [6] 据统计,最终受到行政复议和司法审查监督的行政处罚行为,仅占行政处罚案件的万分之一左右。

  [7] 参见《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法依法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8] 出处同上。

  [9] 参见《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大大力推进农村依法治理》,钟世旺撰文, 163网络文章,2002年7月。

  [10] 据2002-7-1大洋网信息。

  [11] 如其获得法律法规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委托,也可成为行政执法者,被授权组织还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12] 上海市政府于2002年初发布实施了《上海市行业协会暂行办法》和《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指导意见》,设立了上海市行业协会发展署,并明确了该署及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和市社团管理局的相应职责。该《暂行办法》规定:“市行业协会发展署是经市人民政府授权的本市行业协会协会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业协会的发展规划、布局调整、政策制订和协调管理。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是本市相关行业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对行业协会涉及的产业发展、行业规范等有关事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市社团管理局是本市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全市行业协会的设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对行业协会实施年检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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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人: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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