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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直选制度发展的战略构想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9:31:31   点击数:[]    

的熟悉和适应仍要有一个过程。并且我们认为,更主要的原因在于,未来中国的转型与发展的任务非常艰巨,需要有强大的中央政权的领导和推动。如果立即将直选推进到全国人大代表层级,不但不会因增强了中央政权形式上的合法性而有利于稳定,而且反倒可能导致中央政权对社会的控制力减弱,改变一些势关长远发展的战略与政策,从而影响社会的稳步转型和持续、快速而健康的发展。层层逐步向上推进直选制则可以完全避免这一问题。

  之所以选择未来20-30年的时间实现全国人大代表普遍的直接选举,这是从中国未来20多年的发展进程和趋势考虑的。我们认为,只要从战略上高度重视它,又能切实贯彻这一战略思想,制定出许多具体的实施步骤、细则和办法,再加上相关配套制度和环境的建设,20-30年的时间是可行的。如果一切顺利,我们就可以像一些经济学家预测20-30年后的经济发展那样,预言中国高层的直选制也将在21世纪20-30年代得以完全实现。

  同时,中国城乡差别和地区发展不平衡既决定了我们的直选制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走渐进之路,又决定了我们还必须注意让有条件的地区先走一步。城乡差别和地区发展不平衡使得追求直选制发展的完全同步并不现实。尽管如此,我们并不能因为个别地区不适应新的制度而不允许其它有条件的地区先走一步。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在经济改革方面的务实思路就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那幺在直选制发展问题上为什幺仍要固守完全同步发展的观念呢,为什幺不能让那些有条件的地区先走一步呢。如城市和其它相对较发达的地区,还有某些经济文化相对落后而群众对提高直选层级要求强烈且直选制长期推行得较好的地区,这些地方若能先走一步,不仅有利于推动当地的直选制发展和政治民主化建设,而且能为其它后来的地区,如农村和其它较落后的地区,积累丰富的经验。也就是说,先行地区实际上起着试点的作用。由于中国农村的整体发展水平与城市相比大致相差10-15年,因此,我们所设计的直选制发展战略步骤大体让先走与后走之间间隔10年,这一节奏应该是比较合乎实际的。

  对于让城市地区的直选先走一步这一问题,学术界已有一些论述。如1990年都淦等人就提出,在直辖市和有条件的设区的大城市(如省、自治区首府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进行省、市级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的试点。一是这些城市条件较好,二是这些城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拥有部分立法权,选民对他们应能行使直接选举权。 [14] 王玉明1993年也曾主张,地级市及以上的人大代表应由城市选出的,可考虑由城市选民直接选出,因为市辖区具有人口集中、交通方便等便于直接选举的特点,首先可考虑将现行《选举法》中关于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间接选举产生的规定改为“由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市辖区的选民选举产生” [15] 1996年,施有松更具体地分析了大中城市实行直接选举的可行性,他提出:从中国城市与农村及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出发,我们完全可以在部分大中城市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这是大中城市的民主政治示范、引导作用及相关的条件所决定的:城市不仅在促进经济发展中起着先导作用,而且是促进政治文明发展并最后达到既定目标的先导和示范;城市市民的参与意识较强;城市政治组织比较发达;城市政治信息传播快等。 [16] 他们的分析都比较中肯,指出了中国地区发展不平衡条件下城市直选先行的重要性和可能性,但遗憾的是都没有对如何层层推进城市直选先行的问题作总体上的战略性构想。

  其实,除了城市地区以外,一些发达的农村地区也是可以优先推进直选制进程的。经过最近10多年来乡村直选的训练,农村选民的政治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已适于更高层级直接选举的要求。据1995年一项有关乡镇选民的调查显示,大多数选民已有较强的权利观念和民主意识,参选的积极性高、主动性强。其结论是,当代中国乡镇选民尽管存在对有关法律法规了解甚少、法盲比例较高等问题,但他们的角色意向结构及其水准与数年前相比确有提高和长进, [17] 可以说,中国发展很快,中国农村选民的变化也很快,若用5年或10年前的眼光看今天的农村选民势必不合时宜。当然,各地农村的发展并不平衡,组织选举的水平也参差不齐。故可以允许一部分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与城市一起优先推进直选,从而为在农村地区普遍推进直选积累更有参照价值的试点经验。

  如今不少人因农村直选比城市居委会选举还热闹而倍受鼓舞,似乎从中看到了中国民主化的进步很可能也像中国革命和中国经济改革那样出现“农村包围城市”的局面。但是我们认为,农民在最影响其切身利益的村委会选举中所表现出的参选热情和素质,未必就意味着他们能立即适应高层直选的要求。因为人大代表的层级越高,其活动就可能与人们直接而切身的利益相距越远,这时,直选对选民政治素质的要求也就越高,而作为整体,农村仍与城市有不小的差距,所以整体上农村在直选的推进上仍应稍慢于城市一步。当然,将来随着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逐步改革乃至取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越来越少,刻意放慢农村选民直选层级的提高会不合时宜。

  可见,未来中国推进直接选举稳步发展的最佳战略就是渐进加优先。为了简化设计,我们下面主要以直辖市、一般城镇和农村三者为主体,根据中国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趋势,具体构想了它们在21世纪发展直选制的渐进加优先5步走战略。这里略去了民族自治地区和一些职业或界别团体(如军队、侨胞等)的直接选举问题,它们的选举如果要优先发展,可以参照直辖市或一般城镇的模式推进。其它有条件的地区(并不受城市、农村等区分的影响),若要优先发展,也可参照直辖市或一般城镇的步骤。第一步的起始时间,我们认为越早越好,最迟不要晚过2008年,否则我们就会又错过一个推进直选制发展的大好时机。每一步的时间大致是5-10年,平均应该是7-8年。为了避免过于机械,我们不再给出第一步以后每一步的具体时间界限。

  第一步:可以不分地区地做到地级市人大代表直选,直辖市甚至可以做到让选民直接选举该市人大代表。直辖市可将市及其市辖区两级直选同时进行。其它省、自治区的县区与地级市或区两级直选同时进行。

  第一步不分城乡将直接选举统一提高到地级市,这是因为如前所述,农村的公民完全具备直接选举地级市人大代表的素质,并且农村到那时已有20年县级直选的组织经验。

  同时,中国直辖市的情况比较特殊,直辖市的城区选民建国以来一直只能行使对所在区的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权。而相比而言,中国的几个直辖市基本上是全国经济、政治和文化最发达的地区,公民的政治素质较高,他们完全可以直接选举直辖市人大代表。如北京市,2000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460.5亿元,比上年增长11%,经济增长率连续四年稳步上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2万元(折合美元2700美元),比上年增长10.3%,比1995年增长55%.全面完成了“九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五年间,全市经济年均增速达到10 %;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累计超过10000亿元,比 “八五”时期增加1.2倍(现价)。 [18]上海与北京总体发展水平大体相似。天津和重庆的总体发展水平比不上北京和上海,但就纯城市经济发展而言,应当说其水平仍可算较高之列。1994年时,在根据10项社会指标对世界主要城市的综合评价,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当时还未成为直辖市)四地的得分分别为58、57、51和43,位次分别为26、27、41和68.它们人均GDP(美元)分别是1558、1857、1146和1034. [19] 重庆变成直辖市后,人均水平有所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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