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曾对周代留存下来的音乐进行过大规模的整理,但是他却没有将之与其所宣扬的道清晰地结合起来,特别是治国之道结合起来。因此,在他的思想里,乐的地位是低于道而存在的。但是到了子游那里,却将两者建立了直接的联系,从而使得“乐”与“道”居于了同等的地位,“乐”便从孔子思想中凸现出来,成为儒家思想的核心。汉代以后,随着儒家思想统治地位的确立,制乐作乐更成为一个王朝首要的政治使命,后世学者们所言的儒家文化乃是乐感文化,究其起点,则可从《论语》这段师生对话中找到痕迹。 不仅如此,子游还将实体之乐的范围大大地加以拓宽,使孔子的音乐思想能够与现实生活贴得更近。虽然孔子本人精通音乐,但他推崇的却是周代的文明,“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并以周代文明的继承者自居,“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他最大的理想就是恢复周代的文明,“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捐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捐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子曰:夫召我者,而岂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因此孔子的思想是在整理与考察周代文物制度的过程中产生的,故守成得多,创新得少,“子日:‘述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就音乐思想而言,他关注于历史甚于现实,这使得他的音乐思想现实性不强,而任何的思想如果对当时乃至后世不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那么它被大众接受的程度便受到影响。其实,音乐发展到孔子所生活的时代,俗乐因为深受统治者们的喜好而得到大力地发展,成为了音乐的主体。由于孔子本人对俗乐持强烈的排斥态度,“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所以他所倡导的音乐思想并不涉及到俗乐。尽管如此,孔子的音乐思想却成为了统治者们的挡箭牌,墨子倡导的“非乐”思想就是抓住了儒家音乐思想中这个缺憾,并且作了部分的弥补。墨子主张的“非乐”,是针对“亏夺民衣食之财以拊乐”的享乐行为而言,他是要“非”那些不顾百姓疾苦而贪图享乐的音乐行为,他的见解从同情老百姓的角度来说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他忽视音乐的审美价值和社会功能,相比儒家的音乐思想,对后世影响甚微。其实,对于儒家的音乐思想,子游只是做了一个好的开始,此后孔子思想追随者们则走得更远。如孟子突破了儒家重先王之乐轻世俗之乐的惯例,将古乐与今乐进一步地打通,“日: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庶几乎!今之乐,由古之乐也”。再如荀子,先秦儒家的最后一位大师,继承并发展了儒家的音乐理论。他从性恶论出发主张用音乐引导人们的思想意识使之化性为伪,由恶向善。荀子在他的《乐论》中对音乐的审美特征、音乐的感受、音乐的社会功能、音乐的审美准则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论述:对先秦诸子的音乐观点做了批判性的总结、吸收与借鉴。将“和”确立为乐之本质,“和而不发,不成乐”,打破了作为精神状态的乐与音乐之乐、古之乐与今之乐、王者之乐与庶民之乐等多重限制,将儒家音乐思想的功能大大加强,既关注历史,又注重现实,既关注实体之乐,又关注人的精神世界之乐,从而使儒家的音乐思想更为严密,最终成为儒家的核心思想。因此说,荀子是先秦音乐思想中最具有总结性的集大成者,而儒家音乐思想从关注历史进而转为指导现实,其端倪最早始于子游。儒家音乐思想对后世也产生一定影响,唐代诗人白居易继承了儒家重视音乐教育作用和作品的阶级标准的观点,他承认“声”对人有很强的感染力,他在《与元九书》里就说:“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他认为能起“和人心、厚风俗”的教育作用才是“作乐”的根本目的。所以他很注重作品的思想内容与思想感情,他认为“乐者,以易直子谅为心,以中和孝友为德,以律度铿锵为饰,以缀兆舒疾为文。饰与文可损益之,心与德不可斯须失也”。 以上《论语》中所载的孔子与子游的这段师生对话,在儒家思想上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它不仅表明儒家思想是孔子本人的创造,同时也是其弟子不断深化与发展的结果,而且还表明儒家思想中的音乐思想从孔子时代开始,就已经凸现出来。这种音乐思想从一开始就是基于历史并关注现实,进行着不断的调整与完善,这正是它自汉以后能够成为中国古代历代王朝所接受的重要原因。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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