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为1600~1800学时,周学时平均控制在22~26学时,一般不应超过26学时,16~20学时折算为1个学分,必修课总学分控制在100~110之间。 2.关于学时学分比例关系。教学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理论教学包括课程讲授、课堂讨论、习题课等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习(包括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职业技能鉴定、其他(包括入学教育、军训、公益劳动、毕业鉴定等)等教学环节。公共必修课的学时约占教学总学时的20%~25%,占课内总学时的30%~35%,专业基础必修课学时数占课内总学时比例的30%~35%;专业必修课学时数占课内总学时比例的30%~35%;选修课(含专业选修课和综合素质选修课)应占5%以上;实践教学一般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40%(实践教学按每周30学时折算)。其他学分包括第二课堂学分、考证学分、奖励学分、科研学分、社会实践学分等的总和不得超过总学分的10%。 3.关于考核。凡30学时以上的课程和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应作为一门课程单独考核。每学期考试课程一般为3~4门,不得超过5门,其它课程为考查。 4.关于实践教学环节的规定。入学教育为1周,军训为2周,公益劳动为2周,毕业鉴定为1周,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为6~8周,毕业实习为8~10周。实践教学环节总周数一般不少于38周。 (六)公共必修课的设置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48学时,2.5学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64学时,3.5学分);大学英语(156学时,8学分);计算机基础(78学时,其中理论52学时、上机26学时,4学分);办公自动化(60学时,其中理论30学时、上机30学时,3学分);普通话(20学时,1学分);体育(90学时,4.5学分);数学类(50~100学时,2.5~5学分)专业指定课程;大学语文(50学时,2.5学分)文科类开设。总计约566学时29学分。 (七)选修课程的设置 选修课为拓宽专业方向、提高学生综合能力所设的课程,分专业选修课(由各系确定)和综合素质选修课(由学校统一确定)。学校及各系根据学生和社会的需要,及时增减一些选修课,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 然而,高职课程设置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下转第22页)(上接第42页)还涉及其他的方方面面。如课程设置是动态的,应随着社会发展适时的调整;根据学生不同的层次提供不同的教学内容;学生使用的教材是否适合;学校是否具备足够的师资等等都是以后值得研究的课题。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国教育部.关于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EB].http://www.moe.edu.com/edoas/website18/ info853.htm, 2007,(4). [2]顾明远.教育大辞典[Z].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 课题项目:本文为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咸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课程设置的现状与改革思路》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曾学礼(1972-),供职于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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