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以及自我完善的标准、自我辩护的依据和自我实现的归宿。
政治主张和政治价值构成政治哲学的两项基本内容,然而二者事实上是密不可分的。与经验科学的事实判断相区别,二者都属于价值判断或规范判断。对二者的综合考察和研究,或者表现为横向的即论说的形态,或者表现为纵向的即史的形态。政治哲学的论说的形态有三种形式:①总论。即从整体上阐明和讨论政治哲学是什么,它与哲学和政治科学分别具有什么样的联系,以及它对现实社会政治生活产生什么作用。②分论。如正义论,自由论,民主论,平等论,国家论,政府论,权力论,契约论,暴力论,等等。③政治伦理学。研究调整人与人之间的政治关系须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学科。④政治意识形态。包括政治意识形态的构建和政治意识形态的研究。前者是某些政治家或思想家针对一定的社会政治现实,构造系统地、直接地反映某一社会阶级、社会集团的整体利益,并自觉地要求据此维护或重新确立社会生活的特定法则与秩序的思想体系的过程。政治意识形态具有鲜明的党派性、理智性和排他性。“统治阶级的政治意识形态反映该阶级所维护的经济形式和政治关系,并论证这种经济、政治制度的合理性及其阶级统治的合法性。统治阶级在这一政治意识形态的指导下,设计政权组织结构、统治形式、政治策略手段以及整个政治系统的运转机制,控制阶级之间的冲突以及阶级内部的矛盾”[13]。后者指的是学者从整体上或者对某一政治意识形态的产生和体系化的过程、社会性质和作用所做的学理探讨,研究者不一定是他研究的那种政治意识形态的赞成者和提倡者。近代以来主要的政治意识形态有自由主义、保守主义、民族主义、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共产主义,等等。
政治哲学的史的形态有两种形式:①通史。政治哲学、政治思想(政治学说)、政治理论在政治学提出了政治科学的概念体系,形成了经验的政治理论并崛起了众多的学派之后,这三个概念特别是前两者与第三者之间,是有着显著的差别的———在现时代,经验的政治理论不被纳入政治哲学、政治思想(政治学说)的范畴。可是在之前,政治理论的建构基本上沿用的是演绎推理、逻辑论证、思辨地讨论政治的本质和目的,具有浓厚的伦理与价值色彩,因此这三个概念就其内涵而言就没有什么差别。这样说来,政治哲学通史就是从全世界的范围内在政治科学形成自身的概念体系之前对各种形态的政治观念,在那之后对经验的政治理论之外的政治观念的渊源流变所作的历时地、综合地考察和研究。②国别史和地区史。对我们中国人来说,通常区分为两个基本科目:其一是中国政治思想史;其二是外国政治思想史,如日本的,韩国的,东南亚的,印度的,阿拉伯-伊斯兰的,非洲的,等等。而吸引了众多研究者和学习者的一个领域,则是西方政治思想史。
三、政治科学
政治学之所以能够形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得益于它要成为科学的那种抱负和冲动。以科学为取向的政治学就是政治科学。政治科学作为自立于各种门类的社会科学之林的一门学科,“它力求系统地描述、分析和解释政府机构和公众的政治性组织的运作,加之所有那些旨在确定合法权威所作出的具有约束力的分配方案或决策的社会活动和互动关系,以及那些展示有关这些机构、决策和分配的各种论点的价值观、人性观和各种描述性理论”[6]。政治学的科学取向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由于自意大利文艺复兴特别是欧洲启蒙运动以来对自然界的研究逐渐摆脱神学体系和无所不包的哲学体系而形成独立的自然科学并如同狂飙猛进一般所向披靡,对社会的研究其中包括对政治的研究才开始萌生要成为科学的抱负和冲动。显然,政治科学与自然科学是在同一含义上来理解“科学”这一概念的。政治科学的核心信条是按照自然科学方法论的原则来进行政治研究。“科学”首先指的是研究的结果,即一套合乎逻辑且具有经验内涵的以普遍的“真”为目标的知识。这种结果随时随地都须涉及证明,涉及在实践上被经验事实所证实或所证伪;而且这种检验须是可以反复、可以重复进行的,在相同的条件下检验的结果须是一致的和相同的。美国政治学家德怀特·沃尔多认为,“从最严格的意义上讲,科学只是某种类型的知识,是根据专门方法的准则来获得和证明的知识”[14]。同时,“科学”指的是获得科学结果即科学知识的方法。就此而言,“科学”指的是科学方法。“我们之所以在这里强调科学方法,是因为它在逻辑上是在先的,科学知识的获得须遵照科学方法”[9]。
科学方法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第一,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各种科学活动都是以一套共同的假设为基础的,这套假设是有如下原则构成的:①客观的和观察的原则。科学家是主观的,但是他观察的事物是客观的,他的科学发现须是对客观世界观察的结果,而以观察为基础所做的判断是经验的。因此,所谓科学的,就是客观的,就是观察和解释客观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科学开始于观察,或者说开始于经验。②决定论或普遍因果原则。科学家相信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不是无缘无故发生的,有果必有因。所有的科学活动的目的都在于寻求客观世界的内在规律,规律是事物内部稳定的、必然的本质性联系,这种联系表现为普遍的因果关系,它可以用如下命题来表示:如果A,那么则B。③系统性原则。科学活动不能只是停留在观察的阶段上,它须由具象的层次进入抽象的层次,也就是通过构造概念以及寻求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而把他观察的结果系统地组织起来。正像美国著名的社会研究方法论学者艾尔·巴比所指出的那样,“科学的两大支柱就是逻辑和观察。科学对世界的理解必须:(a)言之成理,并(b)符合我们的观察。这两者对科学而言都不可或缺,而且和科学研究的三大层面密切相关:理论(theory)、资料收集(datacollection)和资料分析(dataanal ysis)。概略地说,科学理论处理的是科学的逻辑层面;资料收集处理的是观察的层面;而资料分析则是比较逻辑预期和实际观察,寻找可能的模式”[15]。系统化的过程是:在观察之后,对观察到的现象进行分类和分析,用以构造有用的经验概念;接着遵循普遍的因果关系原则找出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通过推理发现通则或规律;然后将那些具有逻辑关系的通则集合成一个整体,也就是形成理论;最后,运用发现的通则和建立的理论去解释已经或正在发生的事件和情境,并预测将来发生的事情,也就是使用客观世界中可以和已经观察到的事物去了解没有观察到或无法观察到的事物、使用可以得到的资料去推断可能存在的各种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16]系统化的过程涉及到了概念、通则、理论、解释和预测等科学的一系列基本要素[9]。④检验的原则。一切科学发现须随时随地接受经验和事实的检验,一切科学陈述的真理性都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虽然科学涉及的是观察的世界,但是它并不产生必然真理。经验命题在本质上只是偶然为真,然而科学的抱负是通过无数个偶然为真而追求普遍为真、必然为真的根本目标,达到这一目标的唯一手段就是进行无数次的经验和事实的检验。阿兰·艾萨克指出:“一个被认为是科学的陈述必须是可检验的;如果它可检验,那么就有可能假。一个命题只要是经验的、科学的,就必须是可证伪的。倘若无法说明这个命题是假的,倘若没有足够的观察证据对该命题的要点提出怀疑的话,这个命题就不可能是科学命题。所以,一个科学命题既然允许证伪,它就不可能必然为真。”[9]科学的主要意义不在于发现超时空的先验理性,而在于寻找各种规律性的发生与消失的因果过程,在于透过实际存在的因果联系的网络,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进行解释和预测,甚至因势利导,控制其发展方向和影响范围。
第二,无论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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