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专制的政府搞改革,那么,你也必须要有一个新政权而不能依靠旧政权。旧政权必须让位,旧政权必须为它过去造成的恶劣後果负责任付代价。唯有新政权才有足够的道德资本去改革去实行新政策。正象“斯米克现象”所揭示的那样,厂子若变成合资变成私有,工人们被解雇没什么话好说,但若还是国营,当官的从不引咎辞职以谢天下,却要让千千万万的工人失业下岗,凭什么? 4.“有血有肉的私人”在哪里? 不久前,王小强发表文章,对科尔奈的私有化方案提出了深刻的质疑。科尔奈声称,改革国有企业的唯一方法就是把国有企业交到“真正有血有肉的私人”手中。话是不错,可是,这些“真正有血有肉的私人”究竟在哪里呢?不知深浅的人也许会纳闷:普天下难道不都是“有血有肉的私人”吗?怎么会发愁找不到呢?其实,王小强的问题不是找不到真正的私人,而是找不到有资格的私人。 记得王小强讲过一段故事。在改革之初,中央采纳了分田到户和承包制的建议,农业生产顿时突飞猛进,人民公社顷刻土崩瓦解。於是,不少年轻的改革家们便以为,只要靠着一个“分”字一个“包”字,就可顺利完成把共产制度私有化的伟大改革。一天,时任总理的赵紫阳带着他们来到鞍山钢铁公司,问道:鞍钢该怎么分怎么包?众人望着这十里钢城都楞住了,无言以对。 能象分田到户那样,把鞍钢平分给鞍钢的全体职工——不,平分给全中国的全体国民吗(国有企业属於全体国民所有,因此每一个国民都该拥有平等的一份)?不能。因为这样平分(哪怕是只分给鞍钢的全体职工)的结果,导致了对庞大的、不可分的单位的肢解,等於是把大企业白白浪费。一块大田分成十块,田还是田;一部车床分成十块,那就什么都不是了。基於同理,对大企业实行股份制也很困难,因为这很容易导致股份的过於零碎分散,到头来没有人会对企业的经营具有真正的兴趣。这好比一万个人共同冲兑鸡尾酒。每个人都会想:如果别人都拿劣质酒,只有自己拿优质酒,到头来只能喝到劣质酒,自己就吃了大亏;如果别人都拿优质酒,只有自己拿劣质酒,到头来也能喝到优质酒,自己就搭了便车拣了便宜。这样,尽管人人都对企业的增益十分关心——人人都想喝到优质的鸡尾酒,但人人(起码是大多数人)都抱着想占便宜,至少是不想吃亏的心理,不肯对企业的经营下十分气力——没几个人愿意自己拿出好酒来冲兑,其结果必然是企业亏损——冲出来的鸡尾酒一塌糊涂。除非有什么私人掌握了举足轻重的股份,但是在眼下私有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谁又会有如此巨大的本钱买得起这么多股份呢?承包制一样障碍重重,就算你允许承包者大量借贷,一定数目的底金总是要的吧。眼下还没有这么阔气的私人。把企业卖给外国人又如何呢?撇开其他问题不谈,考虑到大中型国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作用,此举无异於让外国资本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其实施难度可想而知。 5.一个明码实价的官员私有化方案 “真正的有血有肉的私人”是如此的难以寻觅,但只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敢於“制度创新”,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其实也易如反掌。在所谓“太子党纲领”(即“苏联巨变之後中国的现实应对与战略选择”)一文中,作者明确提出了以党有制取代国有制的主张,只可惜党员多达五千万,人还是太多了。为什么不干脆把国有企业白白送给某些特定的私人呢?譬如,把鞍钢的党委会就变成董事会,整个鞍钢从此就变成这几个党委成员的私人财产。一旦他们变成了真正的资本家,他们就会象真正的资本家一样行事,企业的效益自然就上去了。国有企业私有化便一举完成。 早就有人指出,官僚资本是带动中国经济起飞的第一级火箭。不错,我在<评邓>一文中的“官商与官僚资本”一节里也曾指出官僚资本的种种消极作用,但深一步想下去便可发现,这种种消极作用,十之八九竟是由於官僚资本发展不彻底造成的!换句话,如果我们放手发展官僚资本,让官僚资本充分合法化,那些弊病多半倒会自然消失。例如国有资产外流一事。向外投资本来是好事,但官商们向外投资却常常是坏事,因为他们投资的目的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洗钱。投出一亿,回来五千万,这看来是亏了血本,其实不然,因为先前那一亿是国家的钱,回来这五千万却落到自己私人的腰包。正因为国有企业的资产并不属於官僚私有,官僚们不能明拿只有暗取。在这里,亏的是国家,赚的是自己,何乐而不为?假如我们干脆同意把国有企业白白送给官僚,那么官僚们自然不肯去作这等亏本的投资。肥水不落外人田,整个国家的资产总额也就不会平白损失了。再说公款吃喝,极尽铺张浪费之能事,你花一万元请客,落进自己肚子里的顶多几百元,但既然有公家报帐,不吃白不吃。如果厂长就是资本家,公款就是你的私款,谁还会去当那个冤大头?如此说来,让特权合法化,让中共高官直截了当地变成大资本家,把国有企业干脆送给这批“真正有血有肉的私人”,改革中的种种困难不就迎刃而解了吗? 这么简单易行的方案,这么立竿见影的效果,为什么没有人提出,没有人实行呢?我敢说,大多数人恐怕想都没想过这样的主意,因为它太离谱了!太不合理了!太说不过去了!不过也有例外。香港大学的张五常教授在八五年就曾经提出,“干脆使某些干部先富起来,给他们明确的产权分配,但却要他们弃官从商”。中共当局显然没有采纳这条建议。为什么不采纳?估计有两个原因。第一,张五常的建议看上去对特权阶层偏袒备至,但其意图却是要对特权阶层加以某种限制,因为他要求特权者们在升官和发财之间二者择一。特权者们则以为,与其弃官从商,何不如亦官亦商,官商勾结,升官发财两不误。第二,毕竟,公开地、明码实价地给干部们明确的产权分配,在道理上实在说不过去。共产党不是靠打倒地主资本家起的家掌的权当的官吗,怎么现在倒反过来又可以用出卖官职的办法自己去当地主当资本家了呢?张五常解释说,之所以要给某些干部以明确的产权分配,“不是因为在经济上或道德上他们应被特别照顾,而是因为他们的反对是足以阻碍制度的改进的”。可是,这层道理中共实在没法公开地摆在台面上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所以当局不能实行,所以特权者们只好偷偷摸摸地干,遮遮掩掩地干,只好绕着圈子、巧立名目、混水摸鱼地利用权力去攫取财富。这样,明确的产权关系就总也建立不起来。其实,就算中共敢於强力压下民众的不满,悍然实行这条建议,让某些高干公然成为超级红色资本家,只怕这些人也如坐针毡,唯恐气候一变,自己成为众矢之的,所以还是不能象真正的资本家那样行事。如此说来,若果真实行这条建议,多半会落得画虎类犬。 6.选择经济制度的三条原则 将共产制改为私产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明确产权关系,最困难的一点就是对产权实行首次分配。原先挂在国家名下、挂在集体名下的那些财产究竟应该交给哪些私人呢?我们应该根据什么准则去进行分配呢?张五常认为纯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用哪一种准则都不重要,只要产权明确了就好。可是在实践中,采用何种准则却至关重要。张五常也比较推崇招标竞投的准则,因为“这办法比较公正”。这就提出了公正问题。我要强调的是,产权的首次分配必须公正。科尔奈之所以主张在“真正的有血有肉的私人”出现和接手国有企业之前,宁可使那些国有企业处於某种瘫痪状态,也绝不允许官员们化公为私,他宁愿让私有化过程拉长到十年二十年,也绝不会同意把国有企业白白送给某些官员,哪怕这样做能立竿见影地提高效益,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出於公正原则。 我如此强调公正原则,因为它是私产制的基础。我们赞成私产制反对共产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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