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退出来,属于政府部分的存量,企业不能买断就是企业的债务。现在,企业的负债通过什么方式偿还是企业自己的事情,至于经营方式,是搞股份制、租赁制还是承包制,更是属于企业自己的事情了。
政府暂时还不能退出来的有些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必须建筑在货币资本所有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都是老板的基础之上。
只在这个前提下,西方产权理论的科学性才会发挥作用。
2、民主原则
历史不可能沿着直线前进。在承认政府进入市场的目的是为了最终退出市场的前提下,以下三种情况暂时需要政府介入:第一,经济萧条即凯恩斯说的需求不足,家庭和厂商对市场失去信心的时候,政府可以直接进入;第二,自然垄断行业即几家市场活动主体展开竞争反而会造成资源的浪费的时候,政府可以直接进入;第三,生产力布局严重失衡的时候,政府可以直接进入。民主原则指什么呢?
德国共同决策法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中,股东和职工代表必须各占一半。看看我们的国有企业,《公司法》只是说董事会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一半”与“应当”的巨大反差,大家就知道民主原则要求的是什么了。
3、科学原则
科学原则就是让事实说话,让历史做结论。资本家私人所有制从诞生之日起,中间经过多少成功与失败,又受到多少人的呵护和关爱,我们无法统计,发展至今有300多年的历史是谁也不否认的了。国家所有制若从1917年苏联十月革命算起,政府和社会舆论怎么袒护也不说了,差不多有90年的历史也应该说没有算错。可是,中国人民在经济改革的实践中,创造的公有制的三种新的实现形式:(1)城市居民创造了“海尔形式”;(2)乡村农民创造了“横店形式”;(3)国有企业职工创造了“职工持股形式”。才多少时间?也就十几年吧?社会能不能对他们宽容一点?是好是坏就让历史做结论。你不喜欢这些已经当家作主的“打工者”(打工仔)没有关系,但也别无中生有地伤害他们。拜托了。
结束语
中国经济理论界的价值偏好除了“泡沫理论”之外,可以归为以下四类,一是同步富裕走向共同贫穷,坚持“国有化”道路;二是个人带头先富裕起来,坚持“私有化”道路;三是有权有势的先富裕起来,坚持“新公有制理论”道路;四是带领群众先富裕起来,坚持“公有化”道路。每个人都有选择的自由,实话实说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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