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1978-1980年发放20亿元,实际发放8亿元。到1977年,在《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规划》中关于投入政策,提出:“今后三年,全国购买农业机械资金约需300亿元,其中国营农林牧渔场企事业单位购买的约15亿元,由国营农林牧渔场的投资中解决。属于社队购买农业机械的资金,约285亿元。各地要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多种经营,因地制宜地发展社队企业,为农业机械化积累资金,就全国来说,今后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的公积金平均以30%到40%用于购买农业机械,加上社办企业利润的一部分,约可解决购买资金的65%左右。其余资金,将通过降低产品成本、降低出厂价格、银行贷款、国家财政和地方机动财力的支持来解决。”
二是,国家和集体在投资上对农业机械化实行倾斜政策,农业机械化投入所占比例较高。在国家投资方面,1966年开始将“支援农村人民公社投资”主要用于农业机械;农业贷款中的生产设备代款,主要用于社队购置农业机械和小水电设备,1975年的比例高达60%左右。在集体投资方面,社队将收入的1/3用于购买和维护农业机械;1977年规定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的公积金平均以30%到40%用于购买农业机械。
三是,农业机械化事业费上升较多。农业机械化改革前,中央对农业机械基本建设投资变化不大。与此同时,农业机械化事业费不断增加,“四五”计划时期比“三五”计划时期翻番,“五五”计划时期比“四五”计划时期翻番(见表1)。
表1:农业机械化投入情况 单位:亿元 时期 农机事业费 农机基本建设投资 1952年 0.13 1953-1957年 2.93 1958-1962年 16.88 1963-1965年 2.17 5.89 “三五”计划时期 3.08 2.64 “四五”计划时期 6.54 2.33 “五五”计划时期 14.19 6.50 “六五”计划时期 17.08 1.51 “七五”计划时期 26.35 1.73 “八五”计划时期 50.64 1.86
(三)价格政策
国家为了推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对农业机械产品销售价格、修理价格及农用油料价格实行低价政策,对农业机械生产企业、维修企业实行价格补贴。据统计:自1952年第一次降低农具价格起,曾经多次降低农业机械产品价格。1966-1973年,农业机械产品降价5次,农用柴油降价3次。其中东方-75降价28%,工农-7降价20%,195柴油机降价33%,农用柴油降价14%。
(四)农业机械化的经营体制
中国农业机械化自起步之日起,经营主体即是国家和集体。50年代学习苏联,建立国营拖拉机站,后来大部分下放人民公社经营,国家给予一定的财政扶持,属半官办。70年代,许多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也建立了农机站。1980年4月农机部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规定:“大、中型农业机械一般由人民公社或生产大队经营;在少数地区,有的生产大队规模较大,也可以经营大、中型农业机械,要根据有利于发展生产、集体富裕的原则决定。小型农业机械一般由生产队经营;有些地方生产大队规模小,又能由小型农业机械承担农业生产主要作业的,可由大队统一经营。”这一政策直接持续至1982年底。
(五)用行政手段强行推进农业机械化
1949-1978年间,中国农业经济组织除少量的国营农场外,50年代中期是清一色的农业生产合作社,50年代末开始至1978年是清一色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农业机械化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进行的。
为了“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这一目标,国家将技术经济问题政治化,把农业机械化当成政治任务,采取行政手段,自上而下地推进农业机械化。国家确定到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和任务,并通过行政命令层层分解和下达的方式发动农业生产基层单位去完成。由于为化而化,不求效益,而不是把农业机械化作为发展农业的手段,目标与手段错位。这种自上而下、强制性的技术变迁中,政府成为农业机械化技术选择的主体而不是农民,农民对农业机械化技术的选择和采用完全是被动的,加上当时物化劳动成本高于活劳动成本,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超出实际可能,违背了经济规律,这使农民在农业机械化的推进上缺乏内在动力,反而由于经济效益下降,而挫伤了农民应用机械技术的积极性。
二、1980年前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的基本判断
新中国成立至1980年,中国农业机械化事业获得很大的发展,建立了农业机械工业体系,农业机械装备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农业机械化作业有较大进展,但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未能实现。
(一)农业机械工业获得较大发展
新中国建立之际,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基础是非常薄弱的,只能生产锄头、镰刀、铁锨、木犁等传统农具。为了适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要,中央提出“农机制造以地方为主的方针”,各地大搞农业机械工业。到1979年,全国已建立县和县以上农业机械制造厂2327个,农业机械修造厂2386个(另外还有一批相当数量的半拉子工程),从而基本上建成了农业机械制造、维修、配件生产大致适应,门类比较齐全的农业机械工业体系,在农业机械制造和修造厂工作的职工达到117万人。
与此同时,建立了包括农业科研、鉴定、推广、培训、供应、维修等比较齐全的农业机械化支持保障体系。到1980年底,全国各省、市(地)、县均设有农业机械管理机构,建成县以上农业机械(化)研究机构2113个,农机具试验鉴定站46个,农业机械化中等专业学校134所,省、地农机校140所,1800多个县建立了农机常设培训班,农机公司2812个,每个县都有了农机修造厂,50%的公社和20%的生产大队建立了农机维修点,公社农机管理站4.31万个(占全国公社数的80%),形成了覆盖全国、遍布城乡、比较健全的农业机械化支持保障网络,为农业机械使用提供及时、方便、可靠的服务。在农业机械维修上做到大修不出县,中修不出社,小修不出村。
(二)农业机械装备水平提高
新中国建立之初,中国农业机械动力很少,仅18万千瓦(见表2)。到1980年,全国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14746万千瓦。每万公顷耕地拥有大、中型拖拉机75台,小型拖拉机189台,农用载重汽车13.5辆,灌溉动力机械570千瓦。
表2 中国农业机械动力增长情况
单位:万千瓦、万台、万辆、万部、万艘
年份 农机总动力 大中型拖拉机 小型拖拉机 机引农具 农用汽车 渔业机动船 1952 18 —* —* —* —* —* 1957 121 1.5 —** —** 0.40 —** 1962 —** 5.5 0.1 19.2 0.82 0.15 1965 1099 7.3 0.4 25.8 1.11 0.57 1970 2165 12.5 7.8 34.6 1.56 0.78 1975 7479 34.5 59.0 90.8 3.96 1.42 1978 11750 55.7 137.3 119.2 7.38 4.72 1980 14746 74.5 187.4 136.9 13.47 6.10 1984 19496 85.4 329.8 123.5 34.92 14.30 1988 26575 87.0 595.8 97.1 59.14 26.50 1990 28708 81.4 698.1 97.4 62.44 32.10 1995 36060 67.0 863.3 99.0 79.40 37.68 1997 42016 68.7 1047.8 112.9 87.60 39.88 1998 44900 72.1 1136.0 129.4 90.11 40.11
注: *表示忽略不计, **表示没有找到相应的统计数据。
(三)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提高
1949-1980年,中国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从种植业机耕、机播、机收水平分析,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达到63%,机播面积占播种面积达到24.7%,机收面积占收获面积达到15%(见表3)。1980年农用动力中,人:畜(头):机(千瓦)的比例,从1965年的100:18:4.6变为100:16:47,畜力相对减少了11%,机力增加了10倍以上。
表3 种植业机耕、机播、机收水平变化情况 单位:万公顷、%
项目 机耕 机播 机收 年份 面积 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 面积 机播面积占播种面积 面积 机收面积占收获面积 1952 13.6 1957 263.6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Ta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