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最重要的是提高生产规?quot;(金融时报,1998年4月29日)。
2. 所有权的改变:SPC成功地游说中央政府允许其作为中国第一家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市。通过最初的上市和以后的扩股,SPC筹集资金近3.8亿美元,用于归还为扩大生产规模而借的贷款。Sinopec对SPC的所有权由90年代早期的100%下降至1997年的56%。
3. 对外合资:对外合资企业是SPC实现扩展计划的主要途径。1996年以前,SPC已建有数家合资企业,其中包括SPC与日本伊藤忠商社合资的塑料包装项目和另一与Union Carbide的合资企业,两家企业都于1997年投产。1996年,两个重大项目的宣布使合资企业的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其中较小的项目投资一亿美元,建设年生产能力为十万吨的聚乙烯,合资伙伴为菲力普斯石油公司,SPC拥有该项目的60%,已在1998年完成。但是,这一重要项目与同年晚些时候宣布的SPC与BP总额为25亿美元的合资企业相比相形见绌。这一合资企业的核心为65万吨乙烯工厂。如果这一计划得到实现,SPC的乙烯生产能力将从1998年的40万吨(以及计划中的2000年的65万吨,与BP的合资项目除外)提高到超过100万吨,使SPC成为世界最大的乙烯生产地之一。
4. 兼并与收购:在中央政府宣布支持通过兼并与收购发展大型公司以后,SPC开始收购其他石化公司。1996年,收购了上海锦江亚克力纤维厂,使SPC占全国亚克力纤维产量的比例从32%上升至44%。不久,SPC宣布兼并浙江亚克力纤维厂,使公司亚克力纤维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有望提高到50%以上。另一方面,为了建立"上海冠军",上海市政府在1996年成立了华谊集团,生产下游各种化学产品。上海市政府希望华谊集团和SPC合并以建立一家中国意义上的巨头公司,但遭到了SPC的拒绝。SPC认为合并将使公司失去发展中心,而且,合并到一家更大的实体内会使SPC失去管理控制权。
SPC的战略目标是与可以真正产生经营合力的公司合并。它认为这种合力应?quot;通过市场而非通过国家行政手段" 来实现。90年代中期SPC雄心勃勃的领导班子强烈地感到组建国有大型一体化石油和石化公司的最佳途径是允许像SP C这样的自主权不断提高的公司合并和收购其他公司,包括SPC的上下游企业。SPC希望与一家原油供应商合并,一种可能是与CNOOC合并,另一可能是与大庆合并。
(五) 石油、油品和化工产品的营销
1. 原油:直到今天,原油还受进口额限制。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原油的调配都由国家控制,1998年以前,是通过Sinop ec经销调配,以后CNPC也参与这项工作。Sinopec的主要职能之一是计划分配国内原油消费。1992年,Sinopec与国家政策相配套实行三级定价系统。分配给大型炼油厂的原油价格实行国家定价并由国家进行补贴。以SPC为例,1992 年分配原油的97.5%是以这一价格计算。炼油厂家可以在国内国外市场购买额外所需原油。1993/94年作为放开价格的一部分,国家不再以国家低价出售原油,而且允许企业出售在完成国家计划以外生产的原油,并放松了原油的进口。1994年开始实行所谓的"新政策"。在这一系统下,Sinopec对原油分配的控制更加紧密,但原油价格极大地向国际市场价靠近。1997年国际原油价格下跌,而国家定价却上涨,高于国际生产价15%。这给原油用户带来极大压力,并导致了严重的走私进口。1998年6月,这一价格系统转变为国内原油价格直接与国际价格接轨,价格根据国际市场价格的变化每月调整一次。
2. 油品:主要油品包括汽油、柴油、煤油、航空用油和燃料油。对油品的国内市场改革与原油同步进行。90年代实行了二级定价系统。用低价原油生产的油品必须以"计划内低价"出售,其余的以"计划内高价"出售。1993/94年作为价格放开的一部分,部分油品可以以市场价出售。在1994年实行的新政策下,油品的配额和定价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政府取消了二级定价系统,几乎将整个油品经销系统置于政府的控制下。当1997/98年这些产品在国际市场价格下跌时,国内的定价反而上涨,大大超过国际价格,从而导致走私猖獗,极大地损害了国内炼油行业。1998年6月,油品的价格和原油一样,与国际市场价接轨。但是,省级及地方批发零售加价法定由国家通过CNPC和Sinopec进行控制。
3. 石化产品:1993年以前,石化产品的价格由政府控制,价格大幅低于国际市场价。从1993年开始,政府逐渐放宽对价格的控制,允许一部分产品采取市场价。1994年5月,允许大部分产品以市场价出售。到1996年,受国家控制的价格只占石化产品销售的不到1/5。到90年代后期,下放完全放开了对石化产品的价格控制。国内石化市场相对于国际市场的受保护程度在90年代极大地下降。1993年石化产品的平均进口关税为30%,到1996年降至23%。在1998/2000 年间,石化产品的平均进口关税为15%,主要产品的税率在5%-21%之间(SPC,1999:18)。
4. 批发与零售:1998年以前中国和全球巨头公司之间的差别不仅在于上下游隔离,而且炼化和销售业互相分离。油品被分成两类:一类是国家"指定的重要用户",如军队,公共交通,铁路和航空企业用油,这些都由炼油厂直供;其他油品必须卖给省市级石油公司,由它们再向最终用户经销。从1994年以来,Sinopec管辖的炼油厂也可以出售石油给市县级石油公司和其他企业。
中国的零售系统支离破碎,只要达到安全管理要求,任何个人都可以经营,因此出现了大量零售单位。90年代后期,按照更为严格的政府条例,不少于五万家零售单位被关闭,三万家被勒令提高安全管理标准,目前全国共有1 0万家零售单位。1998年重组之前,约有1.4万家受省级和地方政府管辖,其他由各种不同的"社会"机构拥有和经营。1998年的重组将"地方的国营"加油站根据地域划分分别交由CNPC和Sinopec经营,意在建立真正的上下游一体化油公司。中国的决策者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垂直一体化在国际竞争中有多么重要。
外国公司不允许经营油品的零售和批发。唯一例外是一些特殊产品,有几家已得到地方政府的许可证。如果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全球巨头公司允许进入批发和零售系统,他们会发现这一行业与他们的组织相比毫无竞争力。
四.结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80年代早期至90年代的艰难改革而建立起来的中国石油和石化工业结构仍存在并新出现了很多问题。关于如何进一步改革这一国民经济核心工业引起了激烈的争论。90年代末发生于世界石油石化工业的爆炸性变化,尤其是BP和Amoco、Exxon和Mobil的兼并更加剧了这一争论的激烈程度。中国的决策者公开承认这一工业还相当落后(C hen Zhun,1998),当前主要存在两大问题:总部和下属生产单位的关系不明确;整个工业的上下游互相分离。
(一) 模糊的公司结构
最根本的问题一方面在于CNPC和Sinopec总中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是两大总部与其下属单位之间的关系。用一句话来概括,即"公司在哪里?"从改革中出现的"具有竞争力公司"是CNPC和Sinopec,还是自主权不断提高的数家大型企业?对之,中央决策者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答案。
事实上,这一阶段中国的决策者遵循其他发展中国家的道路,尝试建立两家大型国有企业--CNPC和Sinopec。然而,伴随着"企业"或生产单位这一级的发展,新兴的国有大型"公司"总部的协调能力受到了极大的削弱。国家的企业改革政策,使企业从"国家"--中央政府官僚机构--获得更多自主权,助长了这些企业发展的雄心。"企业"可以提高经营管理自主权,具有利润留成权利,也能作出重要的投资决策。为了筹集资金,使管理手段现代化,中央政府允许大型下属"企业"或生产单位作为主要操作人与跨国公司进行谈判和签订全同。中央政府批准一系列经营良好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市,更加提高了这些生产单位的财政自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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