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按字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按声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 数字 符号
您的位置: 5VAR论文频道论文中心经济论文基本经济

上一页  [1] [2] [3] 


Tags:


   权力大与责任小的错位---秦晖带给人们的新观察      ★★★ 【字体: 】  
权力大与责任小的错位---秦晖带给人们的新观察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6 23:28:44   点击数:[]    

房地产业者声言他“只为富人盖房”。这番话立即招来一片谴责。其实为社会福利或公益目的而建房本是政府责任,对民间商人而言显然是过高的要求。对于多数房地产商来说,盖房就是为了盈利。为富人还是为穷人盖房并不是一个问题,哪怕是为穷人盖房,一般说来也要赚钱的,不大可能是给穷人搞慈善。而到底是赚富人的钱还是赚穷人的钱更合乎道德,恐怕也不那么好定论。如今社会上对某些房地产商(不是房地产业)的主要抱怨是商业信誉不高,欺诈圈套不少。而更严重的是官商勾结,强迫拆迁,圈地生财,侵夺民权,地、贷循环,空手套钱。这些问题解决了,社会对他们的基本要求也就达到了。
       
          而那句话的真正需要人们思考之处在于:为什么只有为富人盖房才能盈利?这方面有没有政府调控方面的责任?为什么所谓“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会大量投向一两百平米乃至更大的高档住宅?政府在仍然持有不讲价的对农民“征地”权的同时,对房地产商改行“价高者得”的竞价出售政策,由此扩大的财政价差收入拿去干什么了?是否以及通过什么途经来用于解决穷人住房问题?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因竞价而导致的高地价-高房价使穷人更难买房,在穷人需求被压缩的情况下,房地产商不“为富人盖房”还能怎么办?如果市场途径不能解决穷人住房问题(从国际情况看这应当说是很可能的),那么政府应当如何承担自己的责任?如今穷人既不能“私搭乱建”,政府又不能提供廉租公屋,低标准住宅有碍观瞻影响政绩不便创收又不被提倡,连二手房市场也因税收及手续等政策性障碍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你让穷人到底去住哪里?这个责任到底该“找市场”还是“找市长”?
       
          实际上,住房问题是商品交易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的领域。对于一般住宅和高档住宅而言可以实行市场化的供求均衡,但对于贫弱阶层而言,即使在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而且据说还是实行并非“福利国家”的自由市场体制,也不能把他们的住房问题推给市场的。
       
          当今的中国,在适合市场化的领域约束权力不要“与民争利”,而在公共服务领域履行责任不要把它推卸给“市场”,这两者都有赖于改革。当然,不能再重复那种“基本不成功”的改革。这就要求我们加快一方面限权、另一方面问责的进程,从两方面推进权责对应,建设一个和谐社会所要求的、具有现代政治文明的公共权力-公共服务部门.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5VAR论文频道 http://paper.5var.com。本站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有问题或合作请Email至:support@5var.com
或联系QQ37750965
提供人:佚名
  • 上一篇文章:有别于萨缪尔森的三点不同论述 ---评萨缪尔森探访录“如何看待全球化不利的一面”

  • 下一篇文章:马克思的虚拟资本理论与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 返回上一页】【打 印】【关闭窗口
    中查找“权力大与责任小的错位---秦晖带给人们的新观察”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中查找“权力大与责任小的错位---秦晖带给人们的新观察”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新闻
  • ››宏观经济学50年发展与论争(二)
  • ››宏观经济学50年发展与论争(一)
  • ››拆迁的经济学分析
  • ››宏观经济学50年发展与论争(三)
  • ››浅谈导数在经济中的应用
  • ››坚决支持国企产权改革,坚决反对掌...
  • ››十一五规划中的改革重点
  • ››市场经济的基本问题
  • ››李嘉图与詹姆斯·穆勒和马尔萨斯
  • ››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的基本思路...
  • ››权力大与责任小的错位---秦晖带给...
  •   文章-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2033 5V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