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栽种榆树、果树,林果丰茂,财足用饶。曹魏时,裴潜、石苞为魏郡、邺典农中郎将,推行屯田,推进邺地开发。(注:《三国志》卷23《常林传》,;又卷16《郑浑注》;又卷23《裴潜传》。《晋书》卷33《石苞传》。)邺城是曹魏、后赵、冉魏、前燕、东魏、北齐的首都,北魏先后建都平城与洛阳,前后都有人主张迁邺,几百年间邺城如此受重视,经济富裕是重要因素之一。曹魏时,司马孚为河内典农,在河内郡野王县西沁水上修建石门,以取代早已朽败的木门,"若天yáng@(29)旱,增堰进水,若天霖雨,陂泽充溢,则闭防断水,空渠衍涝,足以成河,云雨由人",农田灌溉,由是受益。(注:《晋书》卷37《司马孚传》。《水经注》卷9《沁水注》。)左思《魏都赋》称,"水澍jīng@(30)@(31),陆莳稷黍,黝黝桑柘,没油麻苎。……姜芋充茂,桃李荫翳",对水旱地粮食和桑麻菜果作了全面概括。清流稻谷,朝歌罗绮,尤为人们赞美。
河内诸地也有些稻作,《昭明文选》卷26刊县令潘岳《在怀县作》诗云:"稻栽肃仟仟,黍苗何离离,"是知武陟县内有稻田。《魏书》卷61记孝文帝时,沈文秀为怀州(沁阳)刺史,"大兴水田,于公私颇有利益"。《元和郡县志》卷16记卫州共城县(辉县)产优质稻谷,"魏齐以来,常以荐御"。可证黄河以北的河内地区存在有若干稻田。《魏书·食货志》称:"铸铁为农器兵刃,在所有之,然以相州牵口冶为工。"《北史》卷89记魏齐之际,綦母怀文制造宿铁刀很有名,唐初,"襄国(河北邢台)冶家所铸宿柔铤乃其遗法,作刀犹甚快利"。北朝时相州地区冶铸水平如此精良,所铸农业用具就近充分供应,对推动当地水旱农作的发展是十分有利。
河内地区农田以旱作为主。曹魏时,何曾为汲郡典农中郎将就近屯田。晋初,汲郡守王宏"勤恤百姓,导化有方,督劝开荒五千余顷,而熟田常课顷亩不减,比年普饥,人食不足,而宏郡界独地匮乏"。(注:《晋书》卷90《王宏传》;又卷26《食货志》;又卷3《武帝纪》。 )反映汲郡既垦殖了荒田,又重视熟田种植,生产形势良好。《晋书》卷51载束皙疏称:"汲郡之吴泽,良田数千顷,泞水停@(32),人不垦植。"积水低洼地原是良田,豪强们认为积水之地有鱼利可图,由是不再排涝垦植。王宏还说,曹魏时,曾徙外地民于阳平(河北馆陶南)、顿丘(河南濮阳北)界,"二郡田地逼狭",徙民已繁育成五六千家,耕地有限,为了切实解决问题,宜将徙民再迁还西州,以充实边土。
西晋末年以来,中原大地备遭战争蹂躏,生产严重败坏。后赵以氐人苻洪为流人郡督进驻河内之枋头(淇县西南),苻健"缮宫室于枋头,课所部种麦",可见流散在河南的氐人仍在种麦。北魏攻占中山等地后,后燕估计它必将攻邺,乃自邺徙滑台(今滑县),"聚兵积谷"。邺与滑台的粮食供应自是来自附近居民的生产。《太平御览》卷973 引车频《秦书》云:"慕容垂围邺,百姓不复田,民以桑椹为粮,相啖略尽。"这是描述淝水之战后鲜卑慕容氏与衰亡中的苻秦争夺邺城的短暂苦战状况,并非所有争战时都是如此。
北魏据有相州后,比较注意生产事宜。孝文帝时,相州刺史李安世"敦劝农桑,禁断淫祀",诛杀危害社会安定的李波及诸子侄,有利当地生产正常进行,桑蚕业也随之有较大的贡献。(注:《魏书》卷53《李安世传》;又卷76《卢同传》;又卷73《奚康生传》。)
东西魏分立时,高欢将洛阳四十万户迁邺。《隋书》卷24称,东魏"元象、兴和之中(538-542年),频岁大稔,谷斛至九钱"。丰熟之地,"折绢籴粟以充国储"。当时派使括出没有上户籍的六十余万,"租调之入有加焉"。这种情况当然并不局限于河北地区,而是包括东魏、北齐全境。同样,河清三年(564年)的均田令,"每岁春月, 各依乡土早晚,课人农桑,……使地无遗利,人无游手"。又将邺城三十里以内的田地作为公田,授与鲜卑官吏,三十里以外田地授与汉族官僚。在现实生活中,有如宋孝王《关东风俗传》所云:"瀛冀诸刘、清河张宋、并州王氏,濮阳侯族,诸如此辈,一宗近将万室,烟火连接,此屋而居。""其实强弱相凌,恃势侵夺,富有连畛亘陌,贫无立锥之地。"由于魏齐政权基本上推行高欢所言鲜卑人作战、汉人种田的政策,而且"爰自邺都及诸州郡所在征税,百端俱起",(注:《通典》卷2《田制》;又卷3《乡党》。《北齐书》卷8《后主纪》。)加以水旱蝗灾频仍,原先农业生产比较发达的大河南北地区至是并无新的长进。另外,北齐"于河内置怀义等屯,以给河南之费,自是稍止转输之劳",屯田既是解决了部分急需,应有一定的成就。
最后,海河平原的养牲业也值得留意。北魏景明四年(503 年)六月,从冀、定、瀛、相、并、济六州征发马千疋,以给南方寿春战事使用。前述北齐幽州刺史斛律羡在州养马二千匹,这都说明河北平原不少地方宜于养马。
有关河内牧场事,需作必要说明。北魏迁洛后,宇文福受命,"规石济(淇县南)、河内(沁阳)以东,拒黄河南北千里为牧地。事寻施行,今之马场是也"。宇文福在河阳养马很有成绩,备受孝文帝的嘉奖。(注:《魏书 上一页 [6] [7] [8] [9] [10] [11] [1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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