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这其实主要是生态农业发展所导致的后果。这也表明自明代后期以来的几百年中,生态农业逐渐在杭嘉湖等地普及,以致使地貌发生了重大的改变。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明清江南生态农业的历史意义。
生态农业出现于1960年代的西方发达国家,近年来有迅速的发展。尽管目前在整个农业中所占比重还不大,但是发展前景十分广阔[50] 。在我国,生态农业作为一种新农业理念,大约到1970年代末才被引入。1981年我国召开了生态工程学术讨论会,会上提出生态农业就是农业生态工程。自此以后,经过20多年的发展,生态农业在理论和实践上均取得较大进展。就实践而言,在政府的主导和支持下,在全国开展了生态农业的建设,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51] 。
我国今天的生态农业,是科技和经济专家参照国外先进经验,按照生态学的原理,运用工程学的方法设计出来的。由于生态农业强调要根据生态环境的特点而因地制宜,因此出现了适应各地情况的生态农业的多种模式。依照我国农业部负责人路明的归纳,当前我国生态农业所采用的主要的模式有三种,即:(1)南方“猪-沼-果”模式,(2)北方“四位一体”模式,和(3)北京大兴县留民营模式。其中,运用最普及的是第1种模式,而最适应我国东部发达地区农村现今情况的是第3种模式。因此这里也对这两种模式作一简单介绍,然后比较其与明清江南情况的异同。
(1)南方“猪-沼-果”生态农业模式:以养殖业为龙头,以沼气建设为中心,联动粮食、甘蔗、烟叶、果业、渔业等产业,在吸收传统农业精华和现代农业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农业生物综合利用。具体地说,就是户建一口沼气池、人均出栏两头猪、人均种好一亩果,被称为“121”工程。利用人畜粪便下池产生的沼气做燃料和照明,利用沼渣、沼液种果、养鱼、喂猪、种菜,从而多层次利用和开发自然资源,提高了经济效益,改善了生态环境,增加了农民收入。
(2)北京大兴县留民营生态农业模式:改变过去以种植业为主的单一生产结构和生态循环关系,建立并优化农林牧复合生态系统,因地制宜地通过食物链和产品加工环节,提高物质循环、能量转化效率以实现增值,逐步形成物质和能量多层次循环利用的结构。粮食加工的麸皮及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作为饲料送至畜牧场。牲畜粪便和部分作物秸秆进入沼气池,产生的沼气供农民作为生活燃料。沼渣和沼液,一部分送至鱼塘养鱼,一部分送至大棚温室作为肥料,一部分沼渣经过加工成为饲料。鱼塘的底泥又是农田、果园的肥料。这样多层次循环利用,使废物不废,变废为宝,整个农业生态系统成为一个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的有机整体。每亩耕地化肥平均使用量也因此由125公斤降到30公斤以下,蔬菜生产更已做到基本上不使用化肥[52] 。
这两种模式是今天我国生态农业比较成熟的模式,已在推广并取得良好的效果。虽然这两种模式是农业专家根据国外新的农业理念并运用最新科技设计出来的,但是如果与西方发达国家盛行的主要生态农业模式相比,显然有颇大的不同。为什么会有不同?除了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技术等条件的差别之外,我国传统农业的影响也是一个不容忽视因素。如果把这两种模式与谭氏和张氏的经营方式作仔细比较,我们可以看到主要的差异在于沼气技术的运用,而在其他方面则颇多类似之处。因此,在这两种模式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谭氏和张氏的经营方式的影子。换言之,无论从工作机理来看,还是从实践情况来看,都可以说十六、十七世纪江南的生态农业乃是今日的生态农业的先驱。这个情况提示我们:今天中国的生态农业并非纯粹的舶来品。虽然今天的生态农业这一理念和许多相关技术确实是从国外引进的,但是如果不是中国的传统农业自身已经包含有若干对于这种生态农业至为关键的积极因素,它是决不可能迅速在中国得到推广并且演化出适合中国各地情况的不同模式的。政府的大力推动当然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但是正如1979年以前三十年的经验教训所示,政府的作为如果不符合中国的实情,肯定也不能有效地提高农业生产力。而构成中国农业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之一,就是中国的传统农业。这个传统农业包含着许多积极的因素,有待于我们去发掘利用。今天生态农业的发展,就为此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因此,以往学界盛行的那种将“传统”等同于“落后”、“近代”(或者现代)等同于“进步”的做法,是非常不恰当的。 注释
[1] 这些农业形态包括回归型农业、替代型农业、持续型农业。详见本文注2。 [2] 前引胡人荣、余长义:《我国生态农业发展现状与展望》(转载于http://www.agri.ac.com/agri_net/02/2-08/)。阿尔铁里的研究也证实:使用生态农业方式实际上比使用化肥农业方式产量要高。不仅是产量,而且它给环境带来了一系列好处。例如,他在加利福尼亚做的有关苹果的研究报告证明,从中长期来看,采用两种方式生产的苹果产量是一样的。但是对环境的影响却有巨大的差别。使用化肥农业方式比使用生态农业方式对环境的影响要大30倍(见前引《生态农业推动者》)。 [3] 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第63-64页 [4] 前引《策邬氏生业》。 [5] 张氏说:“凡人计腹而食,日米一升,能者倍之而已”(见陈恒力《补农书校释》,第160页)。邬氏和张氏的友人海宁陈确也说富家仆人每人每日食米1升(《陈确集》文集卷一《寄祝二陶兄弟书》,第67页)。邬氏遗属5人中,老弱2人,妇女1人,男性青年(未成年)2人,加上又贫穷,因此其食米量当比每人每日1的标准为少。兹以上述成人4人计,全家5人年食米14.4石。 [6] 在与邬氏住地相距不远的海宁,亩产量是“中田遇极丰之年,亩获率不过二石”(《陈确集》文集卷十一《古农说》,第268页)。邬氏水田是“瘠田”,其亩产量肯定在2石以下,如果是亩产1.5石,那么10亩田生产的粮食总产量应当大约相当于15石米,恰够一家之食。 [7] 据《沈氏农书》“运田地法”,长工一年的工食收入及主人付给长工的农具折旧费、盘费共可折米13石,见陈恒力:《补农书校释》,第76页)。 [8] 清初人口减少,雇工价格上涨。因此雇工价格不应低于此数。《补农书后》说:“近年人工既贵,偷惰复多”。见陈恒力:《补农书校释》,第114页 [9] 雇工种田,肥料由主人家提供,其费用,沈氏是每亩大约0.55两银,见李伯重:《明清江南水稻生产集约程度的提高》,刊于《中国农史》(南京)1984年第1期。邬氏贫困,恐怕没有那么多。若是以沈氏之半计,则为每亩0.28两,10亩合2.8两。 [10] 详前引庄元臣言。 [11] 崇祯《乌程县志》卷三赋役引沈演语。 [12] 顺治时赋税虽然号称“悉复明万历间之旧”,“悉复万历间原额”,但明末不少加派(特别是最为沉重的辽饷加派),仍沿袭下来了,因此清初赋额虽轻于崇祯朝,但却重于万历朝。特别是在桐乡所在的浙江,情况更是如此。浙省顺治十八年纳税田亩仅及万历六年的96%,而赋粮却达155%,亦即亩均赋粮增加163%。参阅陈支平:《清代赋役制度演变新探》,厦门大学出版社(厦门)1988年,第1-3章。 [13] 据庄元臣《治家条约》(收于庄元臣:《庄忠甫杂著》,北京图书馆藏清初抄本,第二十七条“分衣银”),庄氏家仆每年衣服费用为:“每家仆夫妇二人,夏衣分银三钱,在五月初给;冬衣分银四钱,在十月初给;其单头则半之”。邬氏遗属5人,以成人4人计(稚子2人计1人)。 [14] 例如张履祥说:“园中菜、果、瓜、蒲,惟其所植。每地一亩,十口之家,四时之蔬,不出户而皆给”《补农书》总论,见陈恒力《补农书校释》,第126页。 [15] 邬氏原来肯定也养鱼,但是一个池塘养鱼的数量,取决于其水容量。池塘深浚之后,水容量扩大,养的鱼更多,产量也当然更高。 [16] 《补农书后》,见陈恒力《补农书校释》,第101页。 [17] 陈确之母有田4亩,购置水车一部费1.2两银,遇天旱,其父家仆来帮助车水,一次即花费2两银。到处暑时,其父家仆8人来帮助车水,“行水竟日,水仅暨一田角”(《陈确集》别集卷十一《先世遗事纪略》祖理川公,第529页)。由此可见车水开支之大。 [18] 《补农书后》:“(吾乡)种麦多在立冬后,至夏至而收”。见陈恒力《补农书校释》,第105页。 [19] 《补农书》总论。见陈恒力《补农书校释》,第152页。 [20] 李伯重:《(清代前中期江南)农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收于方行、经君健、魏金玉主编:《中国经济通史》(清代卷),经济日报出版社(北京)1999年。 [21] 《补农书》总论。见陈恒力《补农书校释》,第154页。 [22] 在1980年代的嘉兴,新建一亩桑园,一般要投入200工左右。见李百冠:《论商品农产品基地的建设》,《农业经济论丛》(北京)第4辑,1982年。 [23] 陈恒力《补农书校释》,第179页。 [24] 已种桑一亩余,种豆二三亩。换言之,已将大约四亩的水田改造成为适合桑、豆生长的旱地。 [25] 见李伯重:《明清江南蚕桑亩产考》。 [26] 据姜皋《浦泖农咨》,在1830年代初的松江,一石麦的生产成本与售价,“仅相抵也”,即1,000文钱左右。而一亩水稻的生产成本大约4,000文,其时水稻亩产量仅2石米略多。所以一石麦的生产成本约为一石米的一半。参阅李伯重:《(清代前中期江南)农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27] 包世臣在《安吴四种》卷二十六《庚辰杂著》之二《为秦易里侍读条白门荒政》中说:“大麦,……充口食,一石可抵米七斗”。在同书同卷《齐民四术》卷二农二中在计算亩产量时又说:“麦七斗抵米五斗”,也是麦一斗合米七斗。因此不论大小麦,作为食物消费,都大体上是一石麦抵七斗米。 [28] 麦价与米价的比率时有变化。有时较高,例如康熙50年(1711年)4月苏州上米每石1两银以下,次米0. 8两,麦则约0. 6两;康熙52年(1713年)8月上米1. 05-1. 06两,次米0. 94-0. 95两,麦0. 6两。有时则较低,例如康熙52年11月上米不到1两,次米不到0.9两,而麦0. 6两。见《李熙奏折》,中华书局(北京)1976年,第92、143、149页。据此,麦价约为次米价的63-75%。又,据郑光祖:《醒世一斑录》,青玉山房咸丰二年刻本,杂述卷六“麦价”条,自乾隆末年至道光后期,常熟的麦价通常为米价的70%。《林则徐集》公牍《谆劝殷富平粜并严禁牙行铺户屯米抬价告示》,也明示道光12年苏州小麦价为中米价的70%左右。因此可以确信在清代前期大部分时间内,麦价通常为米价的70%左右。 [29] 《补农书后》,见陈恒力《补农书校释》,第101页。 [30] 李伯重:《明清江南蚕桑亩产考》。 [31] 陈恒力说:“沈氏以种水稻为第一,蚕桑为第二。张氏则专重蚕桑,把水稻生产放在附属的次要地位”。见陈恒力:《补农书校释》,第103页。 [32] 李伯重:《明清江南蚕桑亩产考》。 [33] 李伯重:《明清江南蚕桑亩产考》。 [34] 光绪《桐乡县志》卷七。 [35] 《补农书》总论,见陈恒力:《补农书校释》,第147页。 [36] 参阅李伯重:《明清江南肥料需求的数量分析》,刊于《清史研究》(北京)1999年第1期。 [37] 参阅李伯重:《明清江南肥料需求的数量分析》。 [38] 明清江南每亩养蚕8筐的桑园可产蚕沙约8担,参阅李伯重:《发展与制约》,联经出版事业公司(台北)2002年,第8章。邬氏桑园亩养蚕6.3筐,按此比例,可产蚕沙6担。 [39] 参阅李伯重:《发展与制约》,第8章。当时每亩麦大约需施肥2.4担,豆则1担。因此邬氏的3亩麦和3亩豆,即共需施肥10担。竹、果情况不详,但是一般而言施肥数量不会很多。因此18担蚕沙加上人粪便和塘泥,所需肥料大致够了。 [40] 沈氏购买肥料,是一笔颇大的开支。 [41] 《沈氏农书》蚕务(六畜附)。陈恒力《补农书校释》,第86页。 [42] 由于邬氏非常穷困,肯定不可能向沈氏那样有钱去购买枯桑叶。张氏为其策划种桑3亩,养羊5、6只,肯定是有深意的。 [43] 张履祥说:“若以湖州畜鱼之法,而尽力于吾地之池,取草既便,鱼价复高,又无溃溢之患,损脊之忧,为利不亦多乎!……尝见其乡一叟戒诸孙曰:‘猪买饼以喂,必须资本;鱼取草于河,不须资本。然鱼、肉价常等,肥壅上地矣等。奈何畜鱼不力乎!’ ”(陈恒力《补农书校释》,第132页)。因此即使是捞取水草喂鱼,也需要人工。 [44] 这些枯叶如果不作为饲料,只能焚烧后作为草木灰施用。草木灰缺乏氮和有机质,因此还需再使用含氮丰富的肥料如粪肥等。 [45] 《陈旉农书》地势之宜篇。参阅天野元之助《中国农业研究》(增补版),禦茶の水書店(东京)1979年,第174页。 [46] 陈旉的办法是在“高田视其地势高,水所会归之处,量其所用而凿为陂塘,约十亩田,即损二三亩以潴蓄水”,见《陈旉农书》,中华书局(北京)1956年排印本,地势之宜篇第二)。而《居家必用事类》戍集九“蓄水法”却说:“种田作池,蓄水深一丈,可以荫二十种(引者案:‘种’字当为‘亩’字之误)田,今江南多用筒水车以备之”。后一种方法不仅可以节省耕地,而且由于所挖池塘较深,蓄水较多,因此可养鱼。由于这种方法比前一种方法显然更为实用有效,一直延用到后代。 [47] 参阅李伯重:《明清江南农业资源的合理利用》,《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Jiangnan, 1620-1850》,第3章。 [48] 陈恒力:《补农书校释》,第180页。 [49] 陈恒力:《补农书校释》,第180页。 [50] 例如,据法国全国生态农业观察研究所公布的统计,目前在法国从事生态农业(指在农业生产中不使用任何化学合成品,包括化肥和化学农药等)生产的农户仅有10,400户,所经营的农田和牧场等面积仅占全部农业生产面积的2%,但是最近几年来,生态农业产品市场以每年20%的增速扩大。1997年,该国生态农产品的销售额仅为6,000万欧元,到2001年已猛增至17亿欧元,并有着极大的发展余地。见新华社编发《法国生态农业市场前景广阔》(转载于中国农网2002年11月20日)。 [51] 经过1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有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生态农业试点2,000多个,其中有160多个县级规模、10多个地(市)级规模,另有几个省逐步发展生态农业省。1994年国家7部委(局)联合启动的全国51个生态农业试点县建设顺利实施,均取得了巨大成效,并于1999年6-7月全部通过国家级验收。北京市大兴县留民营村、浙江省萧山市山一村、江苏省泰县沈高乡河横村等7单位先后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全球500佳"称号。各地开展生态农业建设后粮食总产量增幅15%以上,人均粮食占有量增长21.4%,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7.9%,农民纯收入年均增长18.4%,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比1990年水土流失减少49%,土壤沙化面积减少21%,森林覆盖率增加3.7%。见胡人荣、余长义:《我国生态农业发展现状与展望》。 [52] 以上见路明:《生态农业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作者系中国农业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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