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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2—1949年西北地区农业资源开发      ★★★ 【字体: 】  
1912—1949年西北地区农业资源开发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1-09 23:20:23   点击数:[]    

[本篇论文由上帝论文网为您收集整理,上帝论文网http://paper.5var.com将为您整理更多优秀的免费论文,谢谢您的支持]内容提要:文章比较全面、系统地从农垦、水利、林业诸方面,论述了1912—1949年间西北各地区农业资源的开发,对今天西北大开发亦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1912—1949 西北地区 农业资源 开发

近代中国西部农业资源的规模开发始于清末,但其高潮和显著成效则在民国时期,如众所周知的东北农业移民开发。

凯恩斯学派的著名经济学家汉森(Hansen)在上世纪30年代末,在详细考察和分析了美国和西欧的经济发展之后,认为,国土开发和人口增长所带来的资本形成,约占总资本形成的一半。由于半个世纪乃至一个世纪前中国西部生态环境所面临的威胁尚不象今天这样严重,因此在民国政府和各阶层人民中间所形成的开发西部的强烈要求和实践显然是生产力自身发展的强烈需求所造成的,因而它对于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特别应当指出的是,在以往有关西部开发的历史学研究中,往往只专注于农地垦殖,水利开发研究很少,对林业开发几乎无人涉及,因而给人们造成了一种近代西部开发即是开辟农田的印象,然而用今天的观点来考察分析民国文献,我们发现,民国时期的政府还是比较注意生态环境的。特别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所形成的许多关于西部开发的法规以及人们所提出的很多西部实业开发计划,都是主张水利先行,农垦与造林同时跟进。这方面也正是本文所要研究的重点。

由于西部耕地开发的研究成果已较多,如虞和平曾对民国时期全国耕地、电力、矿产资源开发作过较全面概述,①本文对耕地开发只作概要论及;而西部水利、林业开发的关键在干旱的西北地区,因此本文即以西北地区的水利和林业开发为研究对象。

承续清末的西部开发实践,从北京政府、孙中山,到南京国民政府,对西部开发均比较重视。当时的西部开发,其核心就是包括水利和林业在内的农业资源开发。这当然可能是当时的中国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但这也是经济发展自身的规律所决定的,因为没有农业资源开发,任何经济开发计划都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孙中山先生早在他建设新中国宏伟蓝图的《建国方略(实业计划)》(1919年)中就提出了大规模开发西北的计划,并详细讨论了各种方法,如贷放土地、裁兵屯垦、准私人签约租地开矿等等。至三四十年代,在日本侵华前夕和抗日战争中,在国民政府和各阶层人民中兴起了开发大西北的高潮,国民党和政府通过了一系列决议案和计划。仅30年代国内公开发表的各种有关开发大西北的文章不下千余篇,张力曾对此作过详细总结。②

① 虞和平:《民国时期的资源勘查和开发》,《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3期。② 张力:《近代国人开发西北观》,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18期(台北)。

民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农垦、水利和林业的法令和政策,其中很多内容对西部地区农业资源开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并有很多是专为西部地区制定的。东北沦陷后,西部开发的高潮在西北,抗战爆发后,尤重西南地区。蒋介石曾提出:“西南是抗日根据地,西北是建设根据地”。由于西北地区属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因此西北地区的农林水利开发尤显重要。

在农垦方面,民国政府有两个最重要的文件,一是1914年颁布的《国有荒地承垦条例》(附《国有荒地承垦条例施行细则》),二是1930年制定并宣布于1936年正式施行的《土地法》。鼓励垦荒是民国时期的一贯政策,但对土地所有权的规定,北京政府与国民政府似有所区别。民国元年颁布的《农政纲要》宣称要“使北部无旷土,南部无饥民”,“将仿古代井田制度及美洲田舍授与规则……凡民人领垦荒地,即以此项田方授与之。”①从中似可看出,北京政府已受到美国西部开发模式的影响,愿将全部土地所有权授予开发者。这是否可以解释北京政府时期在东北、察哈尔、热河等地所出现的大规模明码标价出售土地的热潮?但到30年代,《土地法》只规定(第196条):“承垦人自垦竣之日起,无偿取得土地耕作权”,并规定(第197条),“除本法有规定外,准用民法关于永佃权各条之规定”。这就是说,开发者只有部分产权即永佃权,而不是全部产权,或者说,开发者真正成了国家的“佃户”。但垦荒仍具有很大吸引力,其第198条规定:已取得耕作权之土地所纳地租,“其租额以不超过该土地正产物收获总额百分之十五为限”。比照一般情况,这比内地租额低一倍还多,且可以免纳五年,当然具有吸引力。②

由于西北地区属干旱与半干旱地区,无水则无农业,遑论其它,因此西北水利成为民国政府与民间有识之士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民国政府的第一任水利局总裁张謇(1914—1915年任职)就曾聘请河套地区的著名农民水利专家、开渠大王王同春为高级水利顾问,并同他共同组设西通垦牧公司,计划继续开发河套。1919年北京政府派冯际隆等勘查河套,历时数月,归后编成数十万言的《调查河套报告书》,为西北水利建设留下了宝贵文献。但北京政府只是为西北水利做了一些前期工作,法规建设更是鲜见。至30年代,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西北开发形成高潮,国民党中枢对此深为关注。1930年3月3日,国民党中央通过了张人杰等四委员提出的:“由中央与地方建设机关合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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