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9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征求意见。与此同时,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水利部多次听取了有关部门和部分院士、专家的意见,并先后向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多次汇报。 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南水北调东线和中线工程沿线有关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部分院士及各方面专家基本同意《总体规划》提出的水资源配置、总体布局、工程规模、分期实施方案、工程投资估算和经济财务评价等。部(委、局)的意见相对比较集中在运营机制与管理体制上,地方政府的意见相对比较集中在工程规模与筹资方案上,但都共同希望尽早实施南水北调工程,在“十五”期间抓紧开工建设东线和中线第一期工程,以缓解北方严重缺水的状况。 根据征求的各方面意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水利部对《总体规划》多次进行了认真修改,于2002年7月完成了《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及12个附件,并联合呈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总理办公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总体规划》,国务院于2002年12月23日正式下发了批准文件。 南水北调工程是关系我国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性基础设施。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工程一直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全国人民乃至国际有关人士对这项工程也非常关注。参加这项工程的工作人员和建设者,要认真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始终坚持“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的原则,对每一项设计、每一项建设高度负责,慎之又慎,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精心管理,把这项世界最大的水利工程建成世界一流的、造福子孙的宏伟工程。建设南水北调工程,要继续发扬科学民主,按科学办事,按规律办事,按规程办事;继续倾听和吸收各方面专家的建议和意见,不断完善和优化工程实施方案;采用先进合理的科学技术,严格管理,使这项工程经得住历史、科学和实践的考验。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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