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明,政府的支持和补贴是新能源汽车大规模走向市场的重要因素。我国应借鉴美日等国的经验,以财税金融激励手段加速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发展。经验证明,没有财税金融刺激的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都远远落后于相关政策鼓励的类型。应通过多种手段鼓励支持适合我国国情的新能源汽车类型。在财政政策方面,对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给予优惠贷款;对于购买者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加大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强制性采购,形成消费示范效应等。在税收政策方面,对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零部件的进口给予关税优惠,降低其生产成本;对生产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优惠;对购买者按其所购车辆的等效节能指标给予一定的购置税减让。在金融政策方面,鼓励、提倡逐步建立以政府信用、投融资实体为平台,以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债券发行为手段的开发性金融信贷政策体系,解决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研发资金来源。我国新能源汽车正处于科研向产业化转型的关键时期,国家出台针对新能源汽车的扶持政策,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有望大幅提速,真正迎来新能源汽车大发展的春天。我国要在政府的引导、推动和组织下,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产业联盟,形成必要的合力,联合进行多能源动力总成系统、驱动电机和动力电池以及关键零部件的攻关和产业化,尽可能在发展新能源汽车方面少走弯路,力争用尽可能少的投入、尽可能短的时间,实现我国新能源汽车的跨越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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