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按字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按声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 数字 符号
您的位置: 5VAR论文频道论文中心社会学论文伦理道德
   论恶与人性      ★★★ 【字体: 】  
论恶与人性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1-11 14:08:50   点击数:[]    

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是密不可分地交织在一起的。自然性与社会性根本就不构成对应关系,更不能把人与动物区分开来。人与动物的区别不只是表现在人性的某一方面,还表现在人性的一切方面。只有把人性的各个方面综合为一个整体,才能显示出人类的本性。从这种意义上,社会性隶属自然性。从字面上讲,人的本性(nature)本来就是本然的(natural)。从更广阔的角度看,人是自然一部分。事实上,不仅人的天性带有自然性,而且在后天的社会中形成的习性也带有天然性。况且人的天然性既把人与动物联系起来,如天然的欲望,也把人与动物区别开来,因为人的欲望中渗有理性和自由意志。若从生物学的角度上看,人也不是唯一的社会动物,人既是社会化程度最高的动物(如与蚂蚁、蜜蜂相比),也是生活最和谐的社会动物(如与非洲狮群、或逆戟鲸相比),人类的近亲、灵长类动物也多半社会化程度极度,并发展十分复杂的规则和仪式系统的群居动物。更重要的是,社会对人来说具有外在性,故属于人境,故不能被视人的内在本性。所以,用自然性(动物)和社会性这一对范畴来归纳人性的作法在科学和逻辑上都是站不住脚的。社会性不是人性。“人是社会动物”只反映人类生活的特征,而非人的本性。     人是社会的动物,固然有社会性,但人的社会性不是人的本性所在。应当承认,人的本性只能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才能实现,脱离社会的人不可能长成我们周围那样的正常人。即使如此,我们仍没有足够的理由把人固有的内在本质等同于外在的社会环境。把一只动物置身于人的社会环境之中,不论时间多久,这只动物也不可能变成人。这意味着,在相同的社会环境(社会性)之下,人与动物还有其他方面的本质区别。人所具有的使其发展成为人的潜能正是人的本性所在,即:情欲、理性和自由意志。其中情欲是人与动物所共有的,理性与自由意志是人所独有的。众所周知,植物的种子在一定的土壤条件下可以发育成长为其基因中所规定的那种植物。若脱离了一定的土壤或拟土壤(如含有养分的水),这种植物就不可能正常地成长发育,开花结果,就象脱离了社会的人一样。所以,若把人的内在本性规定为人的外在社会性,就等于断言玉米的“植物性”在于其土壤性,若果真如此,那么,为什么把鹅卵石种到地里却长不出玉米呢?可见,玉米与鹅卵石的差异不在其置身于其中的土壤。人与狗的差异也不在于人与狗所在的社会环境。人与狗常常生活在同一个社会环境(如家庭)之中,但不论置身于其间的时间多么长,人终究是人,犬终究是犬。     无论我们对人性作何理解,不论是性善,性恶,还是性无善恶,都首先涉及到“恶”是什么,尽管各种答案可能是相互冲突的。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我们可以这样说,若站在消极的政治观的立场上,当我们在探讨政治思维与政治体制背后在人性基础时,我们实际上是在探讨恶。要认清人性,必须先弄清善恶;要认清善必须先弄清恶。至善论的要害在于从人性应该是什么样(而不是根据人性实际情况)来提出政治目标的。而目标之一往往又是改造人性。其后果也就既违反自然(nature)也违反人性(human nature)。对于那些违反自然和人性的人,自然和人性会向他们报复的。政治也必需尊重自然法则,包括人之本然之性的法则。违反人的本性是不道德的。人性的首要法则就是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的关怀就是对于自身的关怀。     从总体上看,道德上的善与恶来自于人性的同一个渊源,站在人性与人境的结合部上。为了追求至善而对人性进行改造只能导致人性扭曲,却不能消灭人性。任何消灭人性的努力(窒息情欲、泯灭理性、剥夺自由、取消竟争)只能以人性的扭曲而告终。善和恶与生俱来,所以,尽管人性与人境的互动使是恶源源不断,恶在人类事务中永远不会占压倒性的地位,否则整个人类将早已被完全入在献给撒旦的祭坛上了,因为善的力量也在人性中不断产生。人在本质上既是行善者,又是作恶者。既是善的永恒追求者,又是恶的永恒征服者。恶在不断地产生,也在不断地被克服,人类的文明史正是无休止的恶的出现与征服的循环。 注释:1 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14-115页。 2 转引自汉普:《启蒙时代》,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第212页。 3 休谟:《人性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 4 休谟:同上,第625页。 5 Copeland,T. W. Ed. The Correspondence of Edmund Burke,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8, Vol. 1, P130. 6 史基纳(斯金纳):《行为主义的“乌托邦”:超越自由与尊严》,台北:志文出版社,1984年。 7 Satre, J-P. Existentialism and Humanism. Tr. Philip Mairet . London: Eyre Methuen, 1958. 8 弗洛姆:《人心:人的善恶天性》,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05页。 9 兰德曼:《哲学人类学》,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第7页。 10 兰德曼:同上,第26页。 11 《孟子·告子上》 12 同上。 13 《荀子·正名》 14 《荀子·礼论》 15 亚里士多德:《

上一页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Tags: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5VAR论文频道 http://paper.5var.com。本站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有问题或合作请Email至:support@5var.com
或联系QQ37750965
提供人:佚名
  • 上一篇文章:经济伦理与当代中国道德及文化体系的革新

  • 下一篇文章: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及管理对策探析
  • 返回上一页】【打 印】【关闭窗口
    中查找“论恶与人性”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中查找“论恶与人性”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新闻
  • ››关于基于底线伦理的的道德判别研究...
  • ››关于“美德储蓄”活动的价值和问题...
  • ››街头官僚的行动逻辑与责任控制
  • ››李学林:毛泽东荣辱观与新中国道德...
  • ››和谐关系:毛泽东德育的内涵解析
  • ››现代人类学研究中深入访谈的运用与...
  • ››从汶川地震反思中外人生观
  • ››汶川大地震引发的人文思考
  • ››由"汶川地震"引发的思考...
  • ››三鹿事件的伦理反思与治理
  • ››论恶与人性
  •   文章-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2033 5V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