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用拄棍格伤他左胳膊,并打他头上一下,不料伤着他顶心”[[1](P666)]乾隆四十年(1775),江苏娄县佃农张南荣将许姓租田四亩顶与施胜林承耕,田旁有地一段仍由张南荣承管。八月十八日这天,“小的(施胜林)到田里斫草、张南荣也到峰地里种萝卜,他竟在岸边翻锄。小的因田岸窄狭,恐被他侵削坍塌,阻他不要乱锄,两下争论一回散了”,过了二天,他们又为侵削田塍的事争吵,并发生斗殴,施胜林用铁锄砍中张南荣的咽喉致死。[[1](P680)]清代刑科题本中以永佃权为焦点的纠纷和冲突中,大都是此类因琐碎的事由和强争的冲突方式引发斗殴而酿成的命案。这种非理性行为与前面所说的理性化的一面形成一对矛盾,即既有希图合理合法地解决冲突的一面,又有在特定场合下,难忍一时之气和争强好胜而冲破法令习俗的一面。这种矛盾性也许正是民间冲突的一大特色。记载表明,农村妇女也大量卷入永佃权的冲突之中,她们虽然无力强争,却能放赖耍泼,谩骂中伤,不过也常因此而惹来杀身之祸。如乾隆三十五年(1770),浙江诸暨县佃农王汉英与苏邦信因田面纠纷而略有怨隙,王汉英便到苏家去借牛用,想乘此和息,“不想邦信不在家,他妻子陈氏见小的牵牛,口里就骂。……小的牵牛要走,陈氏又上前用右手拉住牛绳不放”,王汉英用木棒槌打伤陈氏的手背,陈氏便“放手乱骂,低着头撞过来,小的又用木棒槌打去……打伤她脑后右边倒地”。[[1](P663)]乾隆五十五年(1790),贵州大定府妇女奶都将前夫佃种的田转佃与人,不料前夫的侄子杨文成“赴田强行翻犁,蚁母奶都同侄女付姐前往拦阻,被杨文成将蚁母奶都、侄女付姐一并殴死”。[[1](P704)]在争夺永佃权的冲突中,有些佃农所用的手段十分愚蠢和荒唐。前引安徽芜湖人宗启贵,由于不甘心失去田面权,竟把妻子带到“仇人”宗烨扬门口,用剃刀杀死,以“图赖宗烨扬”[[1](P548)]。无独有偶,广东茂名县佃农邓禹光因在田面争夺中“出过顶钱,田又不得耕种,反被他们父子(佃农张储元等)辱骂,心里气他不过,要想寻事讹诈消恨”,于是他与妻子商量把妻前夫之子黎亚陈杀死,好去图赖张家,说他争耕谋害。“十一日天亮时,小的拿了家里用的一把小尖刀藏在身上,叫起亚陈,哄他同到争耕的田里”,乘亚陈不备,连砍数刀将其杀死。[[1](P627)]清代农村和农民的落后、愚昧由此可见一斑。 由于水平和篇幅所限,本文所论仅及以上三个方面,不过已足以表明:永佃权与清代农民生活的研究有助于我们立体地认识清代农村社会,也从另一侧面印证了史学界关于永佃权理论的一些新认识,是一个值得送一步探究的领域。
【参考文献】 [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清代地租剥削形态[M].北京:中华书局,1982. [2]方行等.中国经济通史:清代经济卷[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00. [3]李程儒.江苏山阳收租全案[A].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清史资料:第2辑[Z].北京:中华书局,1981. [4]李文治.明清时代封建土地关系的松解[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 [5]韩恒煜.试论清代前期佃农永佃权的由来及其性质[J].清史论丛,1999,(1). [6]杨国桢.明清土地契约文书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 上一页 [1] [2] [3] [4] [5]
Ta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