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产业! 农业,是人类整个经济发展的起始点。中国哲人讲,民以食为天。在衣食住行中,食是根本,因为它关乎人的生命维系。农业的起始基础,不会因为产业发展与分化,不会因为工业革命与新技术革命而消失或者削弱。无论世事沧桑变化,人类对于农产品的需求永远不会变,人类对于农业的依赖永远不会变。在发达国家,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降低,农业人口减少到15%以下,这丝毫不说明农业本身的衰落与产业光芒的暗淡。相反,它正说明当代科学技术在农业上的应用,使得这个产业青春焕发。在美英日德这样发达国家中,只占全国就业人数百分之几的劳动者为全社会提供着农副产品,甚至还有出口剩余,这究竟是农业夕阳化的证据,还是农业朝阳化的证据?这个结论是异常明白的。 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农业从来都没有被认为是农业一个夕阳产业。他在批评马尔萨斯农业收入递减论时,满怀激情地以科学技术的不断发明创造为根基,强调农业不仅不会衰落,反而会因科技的进步而获得提升。后来百余年农业发展的实践,完全证实了马克思当年的预言。 在这里我们要强调的是,马克思他以独特的视角揭示了在任何社会都存在的农业本质特点:可持续的再生性。他指出:“经济的再生产过程,不管它的特殊的社会性质如何,在这个部门(农业)内,总是同一个自然的再生产过程交织在一起。”农业的可持续再生性特点,源于农业的经济过程与农作物生命周期的更新过程同步。在这个过程中,经济生产与生物生命更新同步进行、交织一起,生命的繁衍与再生生生不息带动农业经济生产过程的可持续地再生。这样,农业再生产过程的能源取自于大自然,还原于大自然,形成是一个完美的环环相扣、共生共养、循环往返的可持续过程。正因为农业的经济过程和自然的再生产过程同步,因此农业最先得益于自然力的大规模利用,大大早于工业。显然,自然生产力是可重复的,是再生的,而且社会成本与经济成本都十分低,迄今在大规模利用自然力的方面,农业开发空间还很大。既然农业的经济过程和自然的再生产过程同步中,我们必须在农业生产中更为尊循自然,按照自规律科学地进行农业生产与开发,而不能以蔑视自然,违背自然,甚至以破坏自然的手段来发展农业。 这使我们重新认识农业给予了一个新思维:农业决不是夕阳产业,它是永远的常青产业,是万世不变的朝阳产业。所谓农业夕阳产业论,我以为这是西方经济学的一个伪概念。国内外发展经济学诸多学者陈陈相因,几乎是不假思索,未经论证地以讹传讹,实在是对农业的一种亵渎。建设新农村,首先应该从重新认识农业,认识农民是这一朝阳产业的守望者这一崭新观念出发,方才可能进入新农村建设运动的正确路径。 §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之“新”:农夫变农商 人是经济活动的主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如果不能实现传统农夫向现代农民的转变,那末新农村的建设只能是一句空话。在我看来,新农村运动,同时也是一个从传统农夫到现代农商的培育过程。国际著名农业经济学家拉南•威茨在他的《From Peasant To Farmer》(何大明译《从农贫穷农民到现代农民》,展望出版社1987年版)中,分析了从小农经济条件下的农夫向现代化农民或者农场主的转化过程。这一过程,实际上是包含了两个主要转化内容:一是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农业生产工具的现代化,科技在农业上的应用,小农经济、产品经济向规模经济、商品经济的转化;二是基于上述基础之上的传统的农民向现代农商的转化。传统农民或者农夫,是面向黄土背朝天的小农生产方式下的农业劳动者,他们的主要经营意识是自给自足。资源配置也是传统的,以小块土地需要为依据的,物物交换、以工换工是通行规则。现代农民却是真正的农商,是一个以市场为背景,遵循价值规律,从事商品生产的经济人。农商,是一个新的范畴,它是现代农民的经济学意义表述。农商反映了一个新的经济关系,一个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以需求指导农业生产又以新产品引导市场,并以商业活动为舞台的新生产者。 从更广的视野来看,注重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也是形成良好的社会风貌,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机制的需要。《建议》要求“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这是把农村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也是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力量源泉。通过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活跃农村健康的文体活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完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措施,在农村形成良好的社会风貌,使新一代农民有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在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基层民主,通过完善“一事一议”和村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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