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按字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按声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 数字 符号
您的位置: 5VAR论文频道论文中心社会学论文农村研究
   清末及北洋政府时期的农业法规      ★★★ 【字体: 】  
清末及北洋政府时期的农业法规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1-11 15:11:35   点击数:[]    

[本篇论文由上帝论文网为您收集整理,上帝论文网http://paper.5var.com将为您整理更多优秀的免费论文,谢谢您的支持]

[摘要]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被迫卷入国际贸易大市场。清政府开始参酌西方国家的法规制度,拟订各项经济法规,其中包括数项农业法规。这是第一次近代意义上的农业立法。至民国成立,北洋政府在实业救国的热潮中,制定了近30项农业法规,涉及农事、畜牧、渔业、垦殖、试验场、农民社团、农业调查等方面,在近代农业法规的建设中,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关键词]近代;清末;北洋政府;农业法规 

一如中国近代农业科技的发生缘自西方,中国近代意义上的农业立法也肇始于晚清政府对西方国家经济法规的借鉴。此后的北洋政府的农业立法更为具体、细致,但仍远没有达到比较系统和完备的程度。尽管如此,20世纪早期二十多年的农业法规建设,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及以后农业立法的系统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一、清末的农业法规

二十世纪初,为了延续自己的统治,清政府推行"新政",政治上预备立宪,经济上变法图强,实行振兴实业的政策。在推行实业政策的过程中,清政府逐渐认识到制订相应法规的重要性。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二月上谕中已提及拟订经济法规的必要性,称"为治之道,尤贵因时制宜。今昔情势不同,非参酌适中,不能推行尽善。况近来地利日兴,商务日广,如矿律、路律、商律等类,皆应妥议专条",并提出了拟订法规的初步办法:"著各出使大臣,查取各国通行律例,咨送外务部,并著责成袁世凯、刘坤一、张之洞,慎选熟悉中西律例者,保送数员来京,听候简派,开馆编纂,请旨审定颁发。总期切实平允,中外通行,用示通变宜民之至意"[1][1]。
从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至宣统三年(1911年),清政府先后颁发经济法规近60种,主要涉及工商、金融、矿业、铁路等方面,其中包括很少一部分农业法规,主要有《改良茶业章程》(1905年8月)、《农会简明章程》(1907年10月)、《推广农林简明章程》(1909年4月)和《奖励棉业章程》(1910年1月)。
为扩大茶叶出口,商部拟订《改良茶业章程》劄行各地商会。该章程包括茶树、地土、勤力、肥料、防寒、采摘、焙制、洁净八个部分,包括茶树栽培管理、土壤培护耕作、肥料施用、茶叶采摘焙制等内容。尤其提到"外洋讲求卫生,最喜洁净",为保证出口,在制茶过程中,厂房、人员和制茶器具都要"时时留意",保持洁净,"以保华茶声名"[2][2]。
在《商会简明章程》颁布数年后,为"开通智识"、"改良种植"、"联合社会",光绪三十二年十月,农工商部奏筹办农会酌拟简明章程摺,获准施行。《农会简明章程》共23条,规定各省必须设立农务总会,于府厅州县酌设分会,其余乡镇村落市集次第酌设分所。总会设总理一人,协理一人,分会只设总理。总、协理以下设董事,总会董事20至50人,分会10至30人。凡一切蚕桑、纺织、森林、畜牧、渔业各项事宜,农会均可酌量地方情形,随时条陈农工商部次第兴办。章程规定,总会地方须设农业学堂和农事试验场,分会、分所地方应设农事半日学堂和农事演说场,以造就农业人才,推广农学知识。农会还有义务办理地方水利和垦殖,报告当地收成情况、粮食市价及灾情。有能"阐明农学、创制农具、改良农产、编译农书"之人,由农会向农工商部汇报,给予奖励[3][3]。
清末通关以后,纱布进口日益增多,成为"漏卮之第一大宗"。选择优良棉种、改善种植方法成为当务之急。光绪三十四年正月上谕农工商部"详细考查各国棉花种类、种植成法,分别采择,编集图说,并优定奖励种植章程,颁行各省,由该省督抚等督率,认真提倡,设法改良"[4][4]。宣统二年,农工商部奏定《奖励棉业章程》14条。章程规定奖励对象为:改良种法、收成丰足、棉质洁白坚韧、能纺细纱的公司或个人;开办棉业会或棉业研究所三年以上成绩昭著的;"能仿造轧花、弹棉、纺纱、织布各项手机,运用灵便不逊洋制者";以及"实力劝导、成效卓著的地方官。奖励分五等,分别奖农工商部一至四等顾问官、农工商部一至五等议员、酌奖职衔顶戴、奖给匾额、奖给金牌、银牌执照。此外,能开垦官荒植棉者,可放宽升科年限,由地方官加以保护[5][5]。这一奖励章程重在鼓励选用优良品种,改良棉花品质,以替代进口洋纱。
此外,1906年颁布的《奖给商勋章程》对在农业上能推陈出新的人员也规定了奖励办法:"能造新式便利农器或农家需用机器;及能辨别土性,用新法栽植各项谷种,获利富厚,著有成效者;独力种树五千株以上成材利用者;独力种葡萄、苹果等树,能造酒约估成本在一万元以上者;能出新法制新器,开垦水利,著有成效者,均拟奖给三等商勋并请赏加四品顶戴"[6][6]。
在清末诸项实业法规中,为数寥寥的几项农业法规显得微不足道,反映了危在旦夕的清王朝迫切振兴工商、发展经济而将工商实业置于农业之上,重商轻农的经济政策。即使这数项农业法规也多是在贸易逆差越来越大的形势下,临时制订的措施。《改良茶业章程》就是在华茶出口受到印度茶叶的影响而大减的情况下制订的,因此特别注重茶叶品质。《奖励棉业章程》中也明确规定奖励对象为"确系改良种法……能纺细纱"以替代洋纱者。商部在奏酌拟奖给商勋摺

[1] [2] [3]  下一页


Tags: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5VAR论文频道 http://paper.5var.com。本站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有问题或合作请Email至:support@5var.com
或联系QQ37750965
提供人:佚名
  • 上一篇文章:民国时期吉林省的水田开发政策

  • 下一篇文章:论近代中国乡村“半工业化”的兴衰——以华北乡村手工织布业为例
  • 返回上一页】【打 印】【关闭窗口
    中查找“清末及北洋政府时期的农业法规”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中查找“清末及北洋政府时期的农业法规”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新闻
  • ››新形势下村委会成员竞选应注意的几...
  • ››西部农村留守妇女婚姻稳定性及其影...
  • ››城乡劳动力流动及其对农地利用影响...
  • ››中国城乡劳动力流动对婚姻稳定性的...
  • ››农村土地使用中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 ››中国新农村建设模式研究综述
  • ››抓好农村信访是构建和谐乡村的关键...
  • ››完善民族乡村治理的路径:基层行政...
  •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选择
  • ››从文化的视角看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
  • ››清末及北洋政府时期的农业法规
  •   文章-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2033 5V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