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8.2289.788.55 中农21.953.8834.255.5224.584.3925.984.4122.183.79 贫农8.191.7411.452.308.411.609.322.047.581.74 雇农3.100.801.900.591.900.633.020.793.181.81 其他3.080.96004.603.452.490.86--
由以上各表可以看出:首先,清苑县的土地分配是不平均的。11个村的地主、富农占总户数的11.28%,家庭人口占总人口数的16.64%(地、富户一般家庭规模较大),但他们占有耕地的比例却达到全部耕地的41.07%;而占总人口80%以上(户数比例超过85%)的各阶层农民,只占有不到60%的耕地。在农民各阶层中,贫农户的平均占地数量不及按总户口平均的耕地数的一半,雇农户地数更少,而这两部分农民占农民总户数的比重接近60%,占农民人口的比重也在50%以上。分别统计的4个调查村的数字虽有差异,但同样显示了土地分配的不平均。其中只有富农没有地主的李罗侯村,仍有占总人口近30%(户数比例接近40%)的农民属于贫、雇农阶层,其人均占地数不足2亩。
其次,在另一方面,统计数字也显示出清苑的土地分配不均较之人们通常印象中的近代农村“土地集中”状况有相当大的距离。无论是11个村的汇总统计还是4个村的分别统计,农民各阶层占地的总和除固上村外,都接近或超过全部耕地数的60%,李罗侯村的这一比例更高达78.98%;固上村农民的土地比例也接近占全部耕地的50%。这就是说,在大部分村庄,多数土地是由农民各阶层分散占有的,而不是为地主和富农所垄断。在农民中,完全没有土地的家庭很少。1930年资料中无地农民总共只有108户,占11村总户数的5.1%。1936年资料有无地农民87户,占总户数2272户的3.8%。1946年资料有无地农民83户,占总户数2595户的3.2%。而农民中的中农人口,在1930年资料中,11村的汇总统计和东顾庄村的统计都超过了总人口数的1/3,李罗侯村超过了1/2,何桥和固上两村也都达到了1/4,中农的平均占地数量高于当地人口的平均占地水平。显然,这些统计数字不能说明清苑县农村的土地分配是很集中的,相反,它们反映了当地的土地分配呈相对分散化的格局。
清苑县土地分配的分散化还表现于在地主、富农内部,地权也不是十分集中。11个村的汇总资料显示,在全部2119个调查户、41514.36亩耕地中,计有地主70户,共计占地6901.87亩;富农169户,共计占地10147.55亩。平均计算,地主户均占地98.6亩,约为当地总户均水平的5倍;富农户均占地60.04亩,约为总户均水平的3倍。由于地、富一般家庭人口较多,按人平均,他们的占地规模与当地平均水平的距离还要更近一些。这11村的地主户人均占地13.86亩,约为总人均水平的3.7倍;富农户人均占地7.43亩,仅约为总人均水平的2倍。考虑到当时低下的农业生产力水平(亩产粮食仅几十公斤),这样的占地规模差不多就是能够成为地主或富农的最低土地数量了。事实是,这11个村也确实没有什么大地主,家里有几百亩地就是当地的大地主了。多数地主的土地都在200亩以下,不少人还不及百亩。在我们重点考察的4个村庄中,最大的几户地主不过就是有地二三百亩。如何桥村的卢希联,1930年有耕地350亩,东顾庄的杨继平有耕地225亩,都是当地的大地主。个别富农也有占地达到二三百亩的,如东顾庄的刘老言,1930年有地220亩,1936年达到245亩;同村的钟振声1930年有250亩,1936年达到310亩。但这种情况多系大家庭,人口众多,劳力也多,除雇佣长工(一般1-2个)外,自己也参加劳动,故土改时只定为富农。多数富农的土地都只有几十亩。地主、富农的占地规模不大,说明在地主、富农阶级内部地权的分配也是比较分散的,并没有集中到少数人手里。
在分析土地分配的时候,除数量外,当然还应顾及质量。相等数量但不同质量的土地,其产出水平是有很大差异的。从天然土质来说,清苑县最好的土壤是红土、黑土,其次是黄土、二性土,最差的是沙土和碱土。这些不同种类的土壤在县内不同地区间分布不同,在一村内也往往同时存在几种,因而一村内的耕地质量也是不一样的。按照产出能力,当地一般将耕地分为上等地、中等地、下等地(或称好地、中地、次地)三种。显然,两个人占有耕地即使数量相同,但因好地、次地构成不同,其在土地占有上的地位也是不一样的。又清苑县属半干旱地区,庄稼能否良好生长,灌溉条件极为重要,故水浇地情况也是考察耕地质量时应当加以考虑的。对上述涉及耕地质量的两个方面,河北省统计局的《廿八年来保定农村经济调查报告(1930年-1957年)》均作了考察,认为优势明显是在地主、富农方面。但我们在仔细研究了该调查报告的分析和提供的数据后,认为并不能完全支持该报告的说法,或尚需进一步研究。
首先看各阶级占有耕地质量的构成。对此问题,河北省统计局的报告公布了一个调查结果,如表7所示。
表7 11个调查村解放前各类人户占有耕地质量的构成(%)
人户类别合计上等地中等地下等地
地主100702010 富农100602515 中农100303040 贫农100102070 雇农10051580
这个调查结果我们不了解是如何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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