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Social and Economic Interpretation,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法律文化研究中心,1996:《法律文化研究中心通讯》,第15期。
法政学社(编),1924:《中国民商事习惯大全》,上海:广益书局。
傅广泽,1977:《安徽省田赋研究》(上、下),载萧铮(编),1977,卷17-18。
费孝通,1985:《乡土中国》,北京:三联书店。——,1986:《江村经济》,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费正清(编),1933:《剑桥中华民国史:1912-1949年》,杨品泉等译,谢亮生校,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Fratcher, W.F.,"Trust", 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Comparative Law, V.6, Ch.11.
Freedman, M. 1966, Chinese Lineage and Society: Fuchien and Kwangtung, London Athlone Press.
Geertz, C. 1992,"The Bazaar Economy: Information and Search in Peasant Marketing", in Mark Granovetter and Richard Swedberg (ed.), The Sociology of Economic Life, pp.225-31, Boulder: Westview Press.
郭卫(编),1931a:《大理院解释例全文》,上海:上海法学编译社,会文堂新记书局。——,1931b:《大理院判决例全文》,上海:上海法学编译社,会文堂新记书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土地课题组,1992:《农地规模与农业发展》,无出版地:南海出版公司。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农地制度课题组(编),1993:《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Hayami, Yujiro and Kikuchi, Masao, 1980, Asian Village Economy at the Crossroads, Tokyo: University of Tokyo Press.
何炳棣,1988:《中国古今土地数字的考释与评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何道峰,1993:“村级土地制度的变迁”,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农地制度课题组(编),1993:31-61。
何梦雷,1977:《苏州、无锡、常熟三县租佃制度调查》,载萧铮(编),1977,卷63。
何新铭,1977:《盐城田赋及灶课之研究》,载萧铮(编),1977,卷12。
洪焕春(编),1988:《明清苏州农村经济资料》,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
黄右昌,1947:《民法诠释·物权编》(下),上海:商务印书馆。
黄宗智,1986:,《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北京:中华书局。
——,1992:《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北京:中华书局。
Huang, P.C.C., 1993, "Between Informal Mediation and Formal Adjudication", Modern China, 19.3(July): 251-298.
吉尔茨,1994:“地方性知识:事实与法律的比较透视“,载梁治平(编),《法律的文化解释》,北京:三联书店,页73-171。
江太新,1990:“略论清代前期土地买卖中宗法关系的松弛及其社会意义”,《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3期。
蒋云峰,1996:“论典权制度的变迁、原因及意蕴”,北京大学法律系,学士学位论文。
强世功,1996:“法律移植、公共领域与合法性:国家转型中的法律(1840-1949)”,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学位论文。
居密,1992:“从各省习惯法和土地契约看清代土地权的特征”,载叶显恩(主编):《清代区域社会经济研究》(下,北京:中华书局),页898-902。
考特,R.、尤伦,T.1994:《法和经济学》,张军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
李奋,1977:《福建省田赋研究》,载萧铮(编),1977,卷6。
李文治(编),1957:《中国农业史资料,第一辑:1840-1911》,北京:三联书店。——,1993:《明清时代封建土地关系的松懈》,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李志敏,1988:《中国古代民法》,北京:法律出版社。
梁治平,1996:《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林毅夫,1992:《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上海:上海三联书店。
Lin, J. Y.,1995, "Endowments, Technology, and Factor Markets: A Natural Experiment of Induced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from China's Rural Reform", 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e Economics,77(May):231-242.
林子力等,1955:“田家府村光辉农业合作社调查报告”,《经济研究》,1955年第1期。
Liu, S. F.,et.al. Trans. 1930(?), The Civil Code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Book III, Law of Things, Shanghai: Shanghai Press.
刘守英,1993:“山地产权制度变迁与农户行为变化:湖南省怀化个案研究”,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农地制度课题组(编),1993:99-114。
柳柯,1990:“解放前五十年八角村农民经济的变迁”,《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1期。
Lojewski, F.A.1980, "The Soochow Bursaries: Rent Management During the Late Ch'ing",Ch'ing-shih wen-t'I 4.3(June):47-65.
罗崙、景甦,1985:《清代山东经营地主经济研究》,济南:齐鲁书社。
罗小鹏,1994:“包产到户与集体所有制”,载文贯中(编),1994:174-196。
Muramatsu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Ta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