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捐款建南昌八一站、瑞金八一站,配置进口拖拉机117台,帮助组织起来的农民发展生产。与此同时,相应建立了一批农机维修和制造厂。当年,还组织生产了一批农业机具,有内燃机972台、离心水泵699台、铁牛车盘2344台、江西水田犁74026台、中耕器2007台、脱谷机2192台、甘薯切片机1584台。到1957年,全省农机企业发展到30个,拥有职工3326人。
195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成都会议提出的《关于农业机械化问题的意见》。省人民委员会农具改良领导小组决定,县县建立拖拉机站,县县兴办农业机械厂,生产与维修农机具。于是,全省在各县均建立了拖拉机站,共82个拥有拖拉机446台。当年机耕面积3.45万公顷,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24%。省长邵式平在江西机械厂召开会议,研究从11个国家引进的23种牌号拖拉机中选出以福格生型为主仿制生产。经过江西机械厂等部门一个月的努力,4月25日完成整机设计,试制出我国第一台水田型轮式拖拉机,命名为八一万能拖拉机(后改名为丰收-27型拖拉机),成为国内水田拖拉机的主要机型。江西机械厂因试制拖拉机成功,当年改名为江西拖拉机制造厂。
3、农田水利的恢复
江西水利建设有2000多年历史。新中国成立前夕,全省实有圩堤531座,堤线总长3130公里,保护农田293.33公顷,抗洪标准不到5年一圩;蓄水工程建设,全省有小型塘坝工程27万多座,灌溉农田78万公顷,一般抗旱能力二、三十天,只能栽种一季早稻。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领导全省人民坚持不懈地大兴水利,由除害到兴利,由治标到治本,由单目标开发到多目标综合治理,在其发展历程中,1949年到1957年为恢复阶段。1949年6月到7月,江西遭受特大洪水,沿江滨湖22县受灾。1954年,长江、鄱阳湖又发生大洪水。1955年,信、饶、修河涨大水,沿江滨湖圩堤连年漫决,数百万人民连续几年遭受严重水灾。省委、省政府坚持以防洪排涝为主,结合防旱,采取以工代赈办法,连续几年进行大规模的堵口复堤,整修涵闸,并进行了饶河、信江等联圩并垸工程。同时,采取贷款扶持政策,发动与依靠群众,对原有小型塘坝进行普遍修复或扩建,并重点新建白塔渠、北潦渠、槎滩陂、安福渠等万亩以上灌区,发展1.54万千瓦抽水机,不仅提高了防洪、排涝、抗旱能力,而且新增灌溉面积22.67万公顷。到1957年,江西农田水利工程已恢复和超过新中国成立前的水平。
4、农村产业结构的协调发展
从1949年到1957年这一时期,经历了国民经济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农村通过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运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加上当时计划经济的指导比较得当,农业内部农、林、牧、副、渔五业得到较协调发展。1949年,全省农业总产值为9.88亿元,农业占64.3%,林业占0.4%,牧业占13.4%,副业占21.4%,渔业占0.5%。到1957年,全省农业总产值达19.24亿元,比1949年增长81.2%;种植业产值比重,由64.3%下降到61.7%;林业产值比重由0.4%上升到4.9%;牧业产值由13.4%上升到14.1%;渔业产值由0.5%上升到1.2%。农村二、三产业总产值由0.57亿元增加到2.53亿元,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由5.4%上升到11.7%,产业结构比较协调。
5、农村金融与信贷
江西农村的金融机构以中国农业银行延伸在乡镇的营业所为主渠道,并在1951年创建了信用合作社。是年6月,全省建立了信用社567个,有社员30.6万人,筹集股金5万元,吸收存款7万余元,发放贷款85万元。这些信用社都是按照"自愿互助"的原则组织起来的。其任务为聚集闲散资金,发放好个人贷款,与高利贷作斗争,为农民生产和生活服务。1953年后,农村信用社得到迅速发展。1956年,全省信用社发展到9089个,有脱产半脱产干部12000余人,有78.2%的农户和60%以上的农业社社员入股参加了信用社,达到了乡乡设有信用社。信用社成为调剂农村资金、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力量。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农贷工作,主要是支持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解决农民口粮、种籽、小农具的需求。"一五"期间,农业信贷工作主要是为推进和巩固农业合作化服务,对入社农户开办了贫农合作基金贷款,全省共发放这项贷款1925万元。到1957年底,农业贷款余额9147万元,比1952年增加8302万元,增长9.8倍。农业贷款的发放,为巩固农业合作社,实现对小农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起到了重大作用。
6、村镇建设的初步发展
自清末以来,江西境内战祸迭起,百业凋蔽,城乡残破,造成田园荒芜,村镇衰败萧条。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运动,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翻身农民开始着手建设家园,翻修或新建自己的住房。农村小集镇也陆续盖了一些学校、文化、卫生点等公共建筑。1953年后"一五"计划期间,随着江西境内岿美山钨矿、大吉山钨矿、西华山钨矿、上犹江水电站、江西第一糖厂、萍乡钢铁厂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建成,兴起和发展了岿美山、大吉山、陡水、唐江、湘东等一批新型工矿镇,以及大量乡村集镇,并进行了相应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957年冬,省委、省政府组织了5万多农垦大军创建国营垦殖场100多个。这批垦殖场大都建在偏僻山区或湖滨滩地。随着垦殖场的建设和发展,大茅山垦殖场的花桥镇、红星垦殖场的圩上桥镇、云山垦殖场的周田镇、蚕桑垦殖场的新祺周、共青垦殖场的共青城等一批新兴小镇迅速崛起。
注释
(1)危仁晸、李希文:《刘俊秀传》,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265页。 (2)指波阳县洪曹社早稻亩产3802斤和湖滨社早稻亩产3749斤。载《江西日报》1958年7月16日。 (3)指波阳县县渡人民公社豪湖大队1958年11月9日放出的"巨星"。 (4)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指示》,1958年9月6日。 (5)《中国农业全书·江西卷》第1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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