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所有制,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基本上满足了农民对土地和生产、生活资料的需求。全省的政治经济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2、农业生产的迅速恢复和发展广大农民分得土地后,成了土地的真正主人,有了自由发展的机会,于是生产积极性高涨。同时,党和政府对恢复发展生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发布奖励和保护农业生产的政策,改良旧式农具,推广新式农具,推广水稻良种,兴修水利工程,扩大灌溉面积等,使农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1952年,全省农业总产值达到15.4亿元,比1949年增长53.1%,超历史最高水平;粮食总产量达57.5亿公斤,比1949年增长48.3%。其他农产品与1949年比较,棉花增长7.5倍(达1.363万吨),生猪增长29.3%(达到283.5万头),耕牛增长24.9%(达到184.5万头),油料、麻类、甘蔗等生产也都有很大的增长。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增加300多万亩(达到98.6万公顷)。土地改革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并为以后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农业体制的建立,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互助合作运动
土地改革后,农业生产虽然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但长期封建剥削造成的农村贫穷落后的面貌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根本改变,农民中许多人在生产上和生活上仍有不少困难,尤其是一遇天灾,往往会陷入困境,而且由于小农经济的自由发展,农村出现了新的贫富分化。为解决这些问题,早在1950年12月18日,中共江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就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互助合作工作的指示》,提出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的道路。
1、从互助组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互助组
实行互助合作,既出于个体农民解决缺乏生产资料和发展生产的需要,也因为国家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已经展开,工业部门对农产品的需求迅速增长,迫切需要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担心土改后农村出现两极分化,也是合作化的重要原因。
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中共江西省委据此于1952年3月底明确提出"大量发展临时季节性互助组,重点试办常年互助组"的方针,号召全省农民走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道路。早在1951年全省土改高潮中,江西农民就自愿结合办起了9万多个互助组。到1952年底,全省互助组有12.33万个(其中临时、季节互助组11.15万个,常年互助组1.18万个),入组农户72.4万户,占农户总数的19%。1953年3月初,省委进一步要求"大量发展临时、季节互助组,重点发展常年互助组,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同时,对处理互助组内的物质利益关系也制定了有关政策,以保证互助组的稳步发展。1955年底,全省常年互助组发展到24.183万个,入组农户224.64万户,占总农户的57%。
互助组是一种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劳动互助组织。由于它不改变土地的所有制性质,照顾了农民对土地依附的心理,因而为农民乐意接受。通过互助合作,克服了个体农户生产资料不足的困难,增强了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增加了农民收入。办组的第一年,较好的组一般能增产15-20%,最好的易瑞生互助组增产42.9%。萍乡县以彭光贤等1539个互助组为核心,带动了19646个单干户共同参加爱国增产运动,使全县每亩稻田产量达到312公斤,获得大面积丰收,创当时全省最高纪录。
(2)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在互助组成批发展的1952年,全省出现了6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全省第一个初级社是1952年10月1日成立的永修陈翊科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年,省委于2月、6月、11月,连续三次召开全省互助合作会议,着手有计划、有组织地试办初级社。这年,全省试办了42个初级社。同年冬季,省委发出《关于大力领导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给各级党委的指示》,要求1954年全省办好351个初级社。实际上,1954年发展到了620个,入社农户1.27万户,占全省总农户的0.3%。1954年3月和11月,省委又召开第四次、第五次全省互助合作会议,作出"提高老社,巩固新社,发展互助组,为合作化运动打好扎实基础"的部署,防止和纠正在干部思想和实际工作中的放任自流与急躁冒进两种倾向。由于在办初级社的过程中工作方针比较正确,步骤比较稳妥,因此全省初级社发展比较健康,基本上没有出现盲目办社和盲目砍社等大的偏差。到1955年上半年,全省共办了14751个初级社,入社农户达38.42万户,占全省总农户的9.75%。
1955年夏季以后,全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形势急转直下。7月,毛泽东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报告、批判"小脚女人"式的"右倾思想"后,全国迅速掀起合作化高潮。8月,中共江西省委召开全省第四次党代会,传达贯彻这一报告,提出到1960年左右在全省普遍建立初级社,每县试办一两个高级社的计划。11月,中央又在杭州召开9个省的省委书记会议,要求加快农业合作化运动速度。江西省委随即召开扩大会议,修改计划,将全省农村普遍建立初级社时间提早到1956年秋冬,到1962年则全部转为高级社。这次会议大大加快了全省合作化运动的步伐。1956年元月,全省初级社迅速发展到68971个,入社农户占全省总农户的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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