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生活费占0.5%,其他占7.7%。S县农经局的调查报告说 ,“从调查情况看,全县将不属于共同生产费列支范围的费用转嫁、变相列入共同生产费开支的项目有10项之多,占总支出的34.7%。”
二、症结
J市农民负担是太重了。全国农民也一样。这么重的负担显然不行,因此,国家自1990年代以来治理农民负担,什么办法都想到了,仅中央级文件就下发了20多个。但治理农民负担至今仍然不见效果。为什么会是这样子呢?
我们先来看农民负担在1990年代的发展过程。还是以J市为例。
1、5%的政策警戒线
最早可以看到的J市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是1990年8月13日由J市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决定》,这份文件与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和十五届六中全会《关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有关。在文件的开头即描述1990年之前几年农民负担的情况如下:“近几年,上级党委、政府三令五申要求减轻农民负担,市委、市政府每年都要为此而采取一些措施,虽然取得成效,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依然存在,农民负担并没有从根本上减轻,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减轻农民负担,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事关稳定政治、经济、社会大局”,要求“坚决制止和认真清查一切加重农民负担的错误行为。”《决定》强调“集体的三项提留和乡镇的五项统筹,坚决控制在上一年人均收入的5%以内。”“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乱摊滥派、屡教不改的,要严肃处理。”
据B镇在1991年8月7日写的减轻农民负担经验材料,也就在1990年,B镇农民负担总额达492.04万元(其中三提五统194.41万元,占总额的39.5%),全镇当年有3.3万人,7.4万亩耕地,人平负担149.5元,亩平负担66.2元,仅农民人均负担的三提五统费即占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9%。[1989年农民B镇统计人均纯收入为656元]1991年B镇农民负担降为350.19万元,较1990年减少141.85万元,下降比为28.8%,其中三提五统减少到127.07万元,较1990年减少67.34万元,占199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问题是,这个经验材料是1991年8月写的,当年还剩4个月,农民负担会不会加码?三提五统会不会再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
1991年8月2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认为“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要保护农民利益,减轻农民负担,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为减轻农民负担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农民负担增长过猛的势头开始得到控制,部分地区负担偏重的状况有所好转。但就全省来看,农民负担仍然居高不下。特别是今春以来,一些部门和单位纷纷向农民伸手,致使不少地方农民负担‘减而复增’,严重地影响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通知》要求“各地、市、州、县要建立首长负责制,组织强有力的专班,督促基层组织按照本通知要求逐项落实,及时检查,并于十月底以前将执行情况逐级专题汇报。”强调“对拒不执行本通知精神‘顶风上’,继续乱向农民伸手的,要从严查处,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这种强烈措辞下,J市农民负担仍然不断加重。C镇政府1994年元月的写《C镇1993年农民负担情况汇报》称,1993年全镇三提五统和上级审核批准的镇福利院集资费共提取162.54万元,占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959万元的5.5%,比1992年190.1万元减少27.56万元,减少13%。其中三提五统147.54万元,占上年农民纯收入的5%,福利院集资15万元,占上年农民纯收入的0.5%。该《汇报》又称,1993年农民人平纯收入1078元,比1992年人均纯收入798元增加280元。依农民人均纯收入只增不降的惯例,可以推知1991年C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不会高于750元,由1992年全镇农民纯收入2959万元,除以农民当年人均纯收入,可以推知全镇共有3.7万个农村人口,由此可以推知1991年C镇农民纯收入总额不会高于2781万元。
《汇报》称1993年三提五统较1992年减少27.56万元,控制在5%以内,其中三提由1992年的112.3万元下降为1993年的88.8万元,减少23.5万元,五统由1992年的62.72万元,降为58.66万元,减少4.06万元。由此推算1992年共提取三提五统175.02万元。
依1992年C镇农民纯收入不高于2781万元,可以推知,C镇1992年农民三提五统负担不低于175.02/2781=6.3%。就是说,在荆市1990年下发三提五统不得超过5%的限额的第3年,C镇农民三提五统负担仍然达到6.3%以上。
“三提五统”负担远不是农民负担的全部。《汇报》承认,1993年较1992年,除少收27.56万元“三提五统”以外,共减轻农民负担103.53万元,人平减少26元,亩平减16元。《汇报》承认,就是1993年农民减负中,也存在很多问题没有解决。一是应该取消的3.53万元绿化费没有取消;二是计划生育统筹费应提2.97万元,实提8.96万元,超提5.99万元;三是共同生产费超用。26个村中,有9个村超提104万元,其中和议村1993年年初预提共同生产费10.7万元,实际开支竟达16.97万元,相当于亩平55.5元,人平102.8元;四是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等等。
2、政策擦边球
根据1995年6月J市物价局对J市8个乡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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