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的国民经济统计资料认为农民收入继续增长,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820元,较1997年人均增长45元。A镇农民收入增长的不算快。S县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年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40元,1998年为3020元。
有意思的是前些年A镇人民人均纯收入的多少。据A镇统计站的资料,1993农民人均纯收入为888元,199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47元,1989年为683元,1988年为600元,1987年为542元,1985年为431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85年的431元增加至1993年的888元,增加1.04倍,走了近10年时间,而从1993年的888元增至1996年的2146元,增加1.44倍,仅用了4年时间,到199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75元,增加2.15倍,仅用5年时间。可见农民统计收入增加之快,是十分惊人的了。
农民统计收入自1993年以来的快速增长,不是农民实际收入的增长。出现统计农民人均纯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与1991年国务院发布的《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规定“农民直接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的乡统筹村提留,以乡为单位,不得超过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有关。在百分比确定之后,要得到较大的分子,就必须扩大分母,乡村要得到更多三提五统收入,就必须将农民人均纯收入报得较高。
根据A镇统计资料,A镇农民2000年人均承担三提五统费用为112.3元,1985年为34.2元,2000年是1985年的3.3倍。
2000年人均承担农业税收为90.4元,1985年为12.2元,2000年是1985年的7.4倍。
若计算农民承担的其它税收, 2000年农民人均承担税收为1988年的5.45倍,1985年的10倍左右。
仅仅说三提五统,增长的并不是很快,因为中央在1991年以后一再强调农民负担不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这根底线,三提五统成为农民负担的代名词,而在5%的底线规定之前,农民承担三提五统费远高于上年纯收入的5%。以A镇为例,1990年农民承担的三提五统费为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1.2%,1989年为上年的13.0%,1988年为12.5%.在农民负担问题引起全社会和国家领导人的普遍关注之后,三提五统以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数来变相收取费用。 在1990年代前期特别是1980年代说“头税轻、二税重”是对的。但经过1990年代对三提五统的治理,三提五统相对份额减少了。以A镇为例,1985年农民承担的国家税收与三提五统的比为:1:2.8,1990年扩大为1:3.5,1996年则变为1:1.05,2000年为1:1.24。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农民负担的国家税收,只计算了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而没有计算以农村居民为主或同样向农村居民征收的其他税种如车船使用税、耕地占用契、契税等等。
3、三税
“三税”是指在“头税”和“二税”之外的其他农民负担之和。“三税”构成复杂,很难单独讨论。以下我们分别以A镇、B镇、C镇农民的实际负担总额来讨论“三税”。
(1)A镇
以A镇《1996-2000年农民负担准鉴项目及指标一览表》的数据来展开讨论。
A镇1996-2000年计划向农民收取费税分别为1279万元、1326万元、1419万元、1027万元、1061万元。其中1998年收取1419万元,为历年最高,原因是这一年镇里安排分摊130万元债务。1999年-2000年收取税费为五年最低,原因在于随着粮食跌价,农民不堪重负,上级减轻农民负担的压力骤增,而每年减少共同生产费预提近300万元。但在年底均补提了这些减少的共同生产费。
这样看,1996年-2000年A镇农民负担居高不下,稳定在1300万元左右。
说A镇农民负担居高不下,可以计算农民人均和亩平负担情况如下:人均=1300万元/3.26万人=398.8元/人,亩平=1300万元/8.5万亩=153元/亩。
以1999年为例来计算农民承担费用的项目。根据农民负担准鉴项目及指标表一览表,1999年农民承担收费项目共计7项。
第1—3项分别为国家税费(农业税+基本水费)、三提、五统,最后一项即第7项为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四项合计,即前述“头税”和“二税”,计652.4万元,占当年《农民负担准鉴项目及指标表》上税费总额1027万元的63.5%。
其余36.5%分别为:
第4项政策性集资81万元,其中农田及公路建设集资52.9万元,防汛28.1万元。在1997年以前,A镇每年还向农民摊派约50万元教育集资,1998年取消。
第5项政策规费39.6万元,含18.8万元的农业发展基金,1.5万元水面增殖费,1.7万元血吸虫防疫统筹费,17.6万元畜禽防疫费。
第6项为预提共同生产费254万元。
以上依据《农民负担准鉴项目及指标》列出的数据,仅是农民负担的一部分。我们刚好有一份1999年A镇面向农民的《秋季资金清收表》,虽然缺夏季资金清收表(J市分夏秋两季向农民收取税费),但秋季资金清收表列出全年应向农民收取税费总额为1599万元,较农民负担准鉴表上的1027万元足足高了56%。来看一看高了那些项目的收费。
从A镇1999年秋季资金清收表看,较农民负担准鉴表多出的项目有:车船两税,秋季应征12.5万元;长荆铁路集资,秋季应征65万元;油菜种子款,秋季应征6.3万元;镇收公益金(五保户、扶贫基金、妇幼保建、电影统筹),秋季应征21.4万元;镇收管理费(村帐镇管经费、帐表册统筹费、农调统筹费、党训统筹费、三五普法费、报刊费),秋季应征22.2万元。以上数项合计,秋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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