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的。这项改革的经济代价可能是十分昂贵的,或许它也会带来政治经济上的阵痛,本文也因此在论述高薪养廉制度时提出了相应的减少这种代价和阵痛的方案。然而这些代价是必须付出的,我们不能任凭公职人员的薪俸相对于私营部门的水平持续下降,不能让公职人员系统内部的薪俸差别小到不能使他们产生勤政廉洁以争取被提升的动机,否则抑制官员腐败的困难就会增加。实际上中国正在引进发达国家在法制方面的一些成功经验,但因为中国本身的历史和制度都比较独特,并不总能与外国的框架相契合,经济发展水平也并不一致,所以这种移植并不总能取得成功。因此,本文从中国自身的国情出发,探讨了在中国实行高薪养廉制度的一些基本问题,这些都纯属个人的一得之见和体会。我相信高薪养廉制度一定能够在中国的反腐败斗争中,找到一席之地,为中国的反腐败法制添上一笔重彩!(正文完)
注释:
[1]参见王亚南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17、118页。
[2]王春喻主编:《中国反贪史》(上卷),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6月第1版,第5页。
[3]参见梁国庆主编:《国际反贪污贿赂理论与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3月第1版,第1页。
[4](英)A.布洛克等编:《枫丹娜现代思潮辞典》,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3年版,第453页。转引自郭道晖著:《法的时代精神》,湖南出版社,1997年3月第1版,第283页。
[5]林喆著:《权力腐败与权力制约》,法律出版社,1997年6月第1版,第1页。
[6](英)伯特兰。罗素著:《权力:一种新的社会分析》,转引自(美)埃德加。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姬敬武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12月第1版,第340页。
[7]参见(英)伯特兰。罗素著:《权力论》,靳建国译,东方出版社,1988年8月第1版,第4页。
[8]参见(意)托马斯。阿奎那著:《阿奎那政治著作选》,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本文根据李龙主编:《西方法学名著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第72页以下;张宏生、谷春德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1月第1版,第63-64页归纳。
[9](英)托马斯。霍布斯著:《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转引自前引[8]李龙书,第111页。
[10](法)卢梭著:《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2月修订第2版,第42页。
[11]沈宗灵著:《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6月第1版,第99页。
[12]参见郭道晖著:《法的时代精神》,湖南出版社,1997年3月第1版,第286-287页。
[13](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著:《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在汉、舒逊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6月第1版,第257页。
[14](法)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上),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11月第1版,第154页。
[15]前引[6]博登海默书,第344页。
[16]“公共产品”是指“每个人的消费不会减少任何一个其他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例如国防、治安、消防等。参见(美)丹尼斯C.缪勒著:《公共选择理论》,杨春学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4月第1版,第15页。
[17]前引[5]林喆书,第64页。
[18]同上。
[19]参见前引[5]林喆书,第64-66页。以上五个层次的异化本文用来与寻租理论结合表述,在表述角度上与原著有所不同。
[20]参见吴丕著:《“腐败排行榜”与中国反腐败》,载《北京大学学报》2000年第3期。
[21]参见胡鞍钢主编:《中国:挑战腐败》,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第59-60页;以及前引[20]吴丕著文。
[22]前引[21]胡鞍钢主编书,第58-59页。
[23]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许欣欣执笔):《1997-1998年:中国市民对社会形势的看法》,载汝信、陆学艺、单天伦主编:《1998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1月第1版,第166页以下。调查对象为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8个城市中1748位年满18周岁以上居民,方法为问卷调查。
[24]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许欣欣执笔):《1998-1999年:中国市民的关注焦点与未来预期》,载汝信、陆学艺、单天伦主编:《1999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第84页以下。调查对象为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0个城市中2295位年满16周岁以上居民,方法为问卷调查。
[25]参见青连斌、谢志强著:《党政领导干部对1999-2000年社会形势的看法》,载汝信、陆学艺、单天伦主编:《2000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第95页以下。本次调查发放问卷115份,回收有效问卷103份。
[26]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陆建华执笔):《面临新世纪挑战的中国-50位专家的问卷调查分析》,载《2000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第112页以下。
[27]前引[21]胡鞍钢主编书,第60页。
[28]参见许涤新主编:《政治经济学辞典》(上),人民出版社,1980年3月第1版,第437-440页。
[29]参见许涤新主编:《政治经济学辞典》(下),人民出版社,1981年7月第1版,第176页。
[30]参见傅殷才著:《经济学基本理论》,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年4月第1版,第111-122页。
[31]王顺安主编:《中国犯罪原因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1998年6月第1版,第129页。
[32]前引[31]王顺安书,第395-395页。
[33]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99年9月第1版,第161页。
[34]参见“国有单位分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表,载前引[33]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第164-165页。表中“国家机关”包括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教育、文艺”包括广播影视业:“科研、技术”指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35]参见“国家财政主要支出项目”表,载前引[33]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第270页。
[36]参见“国有单位分行业职工人数”表,载前引[33]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第144-145页。
[37]上海《法学》编辑部等编:《当代中国廉政法制》,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10月第1版,第261页。
[38]参见刘泽华等著:《专制权力与中国社会》,吉林文史出版社,1998年第1版,第136页。转引自禇宸舸著:《略论中国古代重典治吏》,载《中外法制》。
[39]《韩非子。备内》。
[40]参见牛创平、牛冀青编著:《清代一二品官员经济犯罪案件实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5月第1版,第1-2页。
[41]《明太祖实录》卷三八。转引自徐忠明著:《试论中国古代廉政法制及其成败原因》,载《学术研究》1999年第1期/历史学。
[42]《汉书。景帝纪》。
[43]《唐律疏议》(刘俊文点校),法律出版社,1999年9月第1版,第241页,《职制》之监主受财枉法条。
[44]《唐律疏议》(刘俊文点校),法律出版社,1999年9月第1版,第388页,《贼盗》之窃盗条。
[45]《魏书》卷111,《刑法志》。
[46]《明史》卷281,《循吏传评语》。
[47]《大诰三编。民拿害民该吏第三十四》。转引自王春喻主编:《中国反贪史》(下卷),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6月第1版,第848页。
[48]《大诰续编。如诰擒恶受赏第十》。转引自前引[47]王春喻主编书,第848页。
[49]《明史》卷93,《刑法一》。
[50]参见黄惠贤、陈锋主编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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