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按字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按声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 数字 符号
您的位置: 5VAR论文频道论文中心法律论文法学理论
   法的起源、本质和社会主义法的作用      ★★★ 【字体: 】  
法的起源、本质和社会主义法的作用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3:45:19   点击数:[]    

。这主要是因为法的社会作用直接体现法的本质和目的,自然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但问题是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特征。一定社会的法、国家以及在这一社会中占支配地位的政党、思想道德等,都属于同一上层建筑,在阶级本质上可以说是一致的,都有为同一经济基础服务的作用,但法的作用的特征在于它是通过自己的规范作用来实现为经济基础服务的社会作用的。忽视法的规范作用就难以表明法和其他上层建筑在实现同一社会作用时有什么区别。以下先讲法的规范作用,再讲法的社会作用。

  1.法的规范作用

  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从对人的行为发生影响这一点来看,我们可以把法的规范作用分为以下几种。

  (1)指引作用

  指引作用的对象是指对每个人本人的行为。以上已讲过,法律规范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部分构成;又讲过法律规范可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两大类。这两类规范都体现了法律对每个人自己行为的指引。但区别是授权性规范是一种有选择的指引,即在这种规范中,法律容许人们自己来选择是否这样行为。义务性规范却是一种明确的指引,它告诉人们必须根据法律所指引的那样来行为。从立法目的来说,这两类规范中所包含的法律后果都是促使人们行为时所要考虑到的重要因素。但不同的是:就有选择的指引(即授权性规范)来说,立法的目的是鼓励人们从事法律所容许的行为;相反地,就明确的指引(即义务性规范)来说,立法的目的是防止人们作出违反法律指引的行为。

  (2)评价作用

  评价作用的对象是其他人的行为。作为一种规范,法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的评价作用。在评价他人行为时,总要有一个客观的评价准则。法是一种重要的准则,通过法可以判断某个人的行为是合法还是违法(包括违反什么法、违反到什么程度等)。当然,仅仅根据法来判断人的行为往往是不够的。这是因为,一般地说,法只能作为判断人的行为是否合法的准则;同时,在社会生活中,人们行为的很多方面,由于各种原因,法不去调整而由其他社会规范加以调整;再有,某种行为尽管并不违法,但并不一定等于合法。法律上不明确制止的行为,一般可以说是合法的行为,但法对某些行为虽不明确制止,但也并不意味着法就支持或保护这种行为。在以上这些情况下,法的评价作用就有局限性了。

  (3)教育作用

  教育作用的对象是对一般人的行为。这里讲的教育作用不同于上面所说的指引作用,也不是指法在促进文化教育领域方面的社会作用,它是指通过法的实施而对一般人今后行为所发生的影响。有人因违法行为而受到制裁,固然对其他一般人有教育作用(严格地说,对那些企图违法的人来说,是一种警诫作用),反过来,人们的合法的行为及其法律后果也同样对一般人的行为 有重大示范作用。

  (4)预测作用

  在法学中,法的预测作用有几种意义。这里讲的只是指法的一种规范作用,或者说,法具有可预测性的特征。这种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的行为。它的意思是:依靠法,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他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包括可以预先估计到社会舆论和国家机关对自己和他人的行为会有什么反应。《经济合同法》明显地说明了法的预测作用在经济领域中的体现。它使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各自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以合理地指望,也即可预测到,在一般情况下,对方将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管理机关和法院将保证全同具有法律约束力。这种预测作用对社会经济生活,特别对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正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促进了人们对自己行为和合法权益的安全感。

  (5)强制作用

  这种作用的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所有社会的法律都有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特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以广大人民自觉遵守为基础的,但强制也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法的强制作用无论对法的社会作用或对法的其他规范作用来说,都有重要的意义。强制之所以必要,不仅是国了制裁、惩罚违法犯罪者,也为了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增进人们的安全感。所有这些都是建立社会秩序的重要条件。

  以上说明了法的五种规范作用。任何社会的法律都有不同程度的规范作用。但我国社会主义法的规范作用,与资本主义法来比,不仅阶级本质不同,而且要比它更为广泛和深入。

  2.法的社会作用

  就阶级对立社会来说,法的社会作用大体可归纳为以下两大方面。

  (1)实现阶级统治的作用

  一般地说,在阶级对立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首先是实现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即对敌对阶级实行专政并调整阶级内部或统治阶级和它的同盟者之间关系的作用。实现阶级统治,维护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也就是这种法的主要目的或任务。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人民群众的强大压力,资产阶级可能被迫作出某些让步,在法律上规定一些保护人民利益的条款。这种规定既反映了人民群众斗争的成果,也是资产阶级用来缓和阶级斗争的一种手段,归根到底仍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意志。

  (2)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中的作用

  阶级对立社会的法,从一种意义上说可分为两类。一种是实现阶级统治的法;另一种是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如环境保护法、交通管理法规、卫生法规以及很多技术法规等。后一种法律,从客观上说,是为了全社会的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一个阶级的利益;它们的内容,即使在不同社会制度下,也是大体上类似的,是可以相互借鉴的。

  这里就要联系到近年来法学界争论的一个问题:关于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1985年6月在江西召开中加法学会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会成立会和学术讨论会时,曾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讨论。争论的焦点就集中在对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法的看法上。从大会发言来看,绝大多数人都同意从整体上看,法既有阶级性也有社会性的观点,认为阶级性是法的惟一属性这种看法是不对的,但对什么是法的社会性,特别是对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那一部分法是否阶级性,却有不同的意见。大体上,一种意见认为:凡是法都有阶级性;即使是那些对整个社会都有利的、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法,也有阶级性;法的社会性是有阶级性的社会性,法的阶级性也是有社会性的阶级性。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从整体上看,法是有阶级性的;但具体到各个部分的法来说,有的阶级性强,有的阶级性弱,有的甚至并没有阶级性而只有社会性;这里讲的社会性是指全社会性,与阶级性是不同的。

  我个人的初步看法是:问题的关键可能是对法的阶级性这一概念如何理解。如果理解为只是为特定阶级服务而不是为全社会服务,那么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那一部分法就可以说是没有阶级性的;如果将法的阶级性理解为法是由代表哪一阶级的人制定的(也即反映哪一阶级的意志),那末,每一社会的法都是有阶级性的,因为这个社会的法总是由代表一定阶级的人制定的。

  四、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两类,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作用也可以从这两种作用来看。但在这里,我们只需要讲它的社会作用。

  我国社会主义法,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它的全部作用都可以归结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因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党和国家的总任务。围绕这一总任务,我国法的社会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相互联系的四个方面的作用。

  1.维护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经济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中心。社会主义法在这一方面的作用首先体现为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即社会主义公有制、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按劳分配,等等。从我国《宪法》总纲中关于经济制度的制定到我国《刑法》分则中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和侵犯财产罪等方面的规定,都是用来直接维护社会主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Tags: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5VAR论文频道 http://paper.5var.com。本站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有问题或合作请Email至:support@5var.com
或联系QQ37750965
提供人:佚名
  • 上一篇文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立法建议

  • 下一篇文章:比较法学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 返回上一页】【打 印】【关闭窗口
    中查找“法的起源、本质和社会主义法的作用”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中查找“法的起源、本质和社会主义法的作用”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新闻
  • ››步如澄明之径———法律推理在司法...
  • ››交通事故肇事者逃之夭夭 法律援助受...
  • ››法治中国的可能性
  • ››论清末的司法主权问题
  • ››论人权的国际保护——以米尔恩人权...
  • ››法律与道德法律与道德
  • ››中国宗教法总述(下)
  • ››司法改革八大难题
  • ››立法听证:制度民主的价值
  • ››情事变更原则探析
  • ››法的起源、本质和社会主义法的作用...
  •   文章-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2033 5V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