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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社会(4)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3:44:06   点击数:[]    

2、同样,有足够保证可以得到赢利手段即实物的生产手段和劳动效益,以及通过计算获得可以计算的在市场上的“成本”,最后,3、借助生产手段所要采取的直到达到可以销售程度的各种措施(运输、产品制造、储存等等)的技术和法律条件,原则上可以形成可计算的(货币)成本。-最佳的可预计性作为最佳的资本计算基础的异乎寻常的意义,我们在讨论经济的社会学条件时,还会一再反复碰到。远不是说,这里仅仅考虑经济因素,我们将会看到,形形色色的外在的和内在的障碍,使得资本计算作为经济计算的一种基本形式只在西方产生。

  与预算的计算相反,市场企业家的资本计算和核算不以“边缘效应”为取向,而以有利可图为取向。有利可图的机会最后受收入情况所制约以及通过这种收入情况,受到在可享用货物的最后的消费者身上可支配的货币收入的边缘效应情况所制约(正如人们一般所说,取决于他们对有关品种商品的“购买力”)。然而在技术上,赢利企业计算和预算的计算同样是根本不同的,正如它们所服务的满足需求和赢利的根本不同一样。对于经济理论来说,边缘消费者是生产方向的指导者。事实上,根据实力情况,这对当前来说,只是在一定条件下是正确的,因为“企业家”在很大程度上在“唤起”和“指挥”着消费者的需求,-如果后者有能力购买的话。

  任何合理的货币计算,因而尤其是任何资本计算,在市场赢利中都以价格机会为取向,价格机会是通过在市场上的利益斗争(价格斗争和竞争斗争)和利益妥协形成的。这在赢利的计算中,在簿记(所谓的“复式”簿记)技术(迄今)发展最高的形式中,特别明显地表现在:通过一种记帐系统,在企业各部门之间或者单独分离出来的计算项目之间,奠定假设交换过程的基础,这种系统可以在技术上最完美地对任何一项措施的有利可图性进行检验。因此,在其形式上以最合理的形态出现的资本计算,是以人与人的斗争为前提的,而且是在另一个非常特殊的前提条件下进行的。对于任何经济来说,主观存在的“需求感觉”都不可能等于有效的需求,也就是说,考虑通过货物生产达到满足的需求。因为那种主观的感情冲动能否得到满足,一方面取决于事情的轻重缓急,另一方面取决于(存在着的,或者往往根据重点才搞到的)为满足需求估计可以支配的货物。需求的满足将仍然是失灵的,如果根据迫切性,首先提供的有用效益满足之后,提供给这个需求满足的有用效益有复存在,和根本无法搞到,或者只有这样牺牲劳动力或者实物,以致于将来的、然而在其目前的估计中更为迫切的需求受到损害。任何消费经济包括共产主义的消费经济,都是如此。

  在具有资本计算、即允许个体经济占有生产手段,即拥有所有权的经济中(见第1章第(10)节),这意味着有利可图取决于“消费者”(根据其收入,按照货币的边缘效应)能够并且愿意支付的价格:只能为那些(正是根据那个原则)拥有相应收入的消费者生产,才能有利可图。不仅如果有更为迫切的(自己的)需求在先,而且如果有更强的(外来的)(对各种需求的)购买力更强,需求的满足的落空了。因此,市场上人与人的斗争的前提作为合理的货币计算存在的条件,进一步绝对地以受到如下两方面的决定性影响为前提的:得到更为丰厚的货币收入供应的消费者的超额供应(货币)的可能性,和更利于货物生产的-尤其是拥有生产重要货物或货币支配权力的-生产者的供应不足的可能性,对结果具有决定性影响。它尤其以有效的-不是通常为了某些纯技术的目的而虚构出来的-价格,亦即以有效的、作为令人渴望得到的交换手段的货币为前提的(不仅仅是为了技术上进行企业结算的象征)。因此,以货币价格的机会和以有利可图为取向制约着:1、各个有关交换者拥有货币或者拥有市场上特别畅销的货物的不同,成为对获得货物的方向是至关重要的,只要货物的生产是按照赢利企业的方式进行:只能通过让“购买力的”需求获得满足和可能获得满足。也就是说,它制约着:2、何种需求通过货物的生产得到满足的问题,完全取决于货物生产的有利可图性。货物生产虽然形式上是一个理性的范畴,但是,正因为如此,它对实质的基本要求则是冷漠的,如果这些要求在市场上没有能力以有足够的购买力的形式出现的话。

  资本商品(与所有物和财富的某些部分相反),应该叫做所有那些被支配而且只要是在资本计算为取向下而被支配货物。资本利息应该叫做-与形形色色的借贷利息相反-1、在利润计算中把实物的赢利手段算作为正常的最低的有利可图的机会,-2、赢利企业用以获得货币或资本商品的利息。

  这个论述仅仅包含一些不言而喻的观点,不过用略为特殊的措词来表达。对于资本计算的技术实质,可以同(赖特纳尔、约翰。弗里德里希。谢尔(1846-1924年,瑞士企业经济学家)等人的)计算理论的一般的、部分是很精彩的论述,进行比较。

  1、资本的概念在这里是严格按私有经济和“簿记式”来理解的,这样做是有的放矢的。这个术语与一般习惯用语矛盾少一些,反而是与在科学上很多方面都已习以为常、然而本身还远未统一的术语矛盾多一些。为了对现在越来越多地又被用于科学的、严格私有经济的习惯用语在其可应用性方面进行验证,人们只需要提一提诸如以下的简单问题:这意味着什么,1、如果一个股份公司拥有100万的“基本资本”,2、如果这个资本“被降低),3、如果法律包含有关于基本资本的规定,并且说明可以”筹措“什么和如何”筹措“?这意味着:(关于1)在分配利润时这样进行,只有当通过清点和按制度进行的货币估计所得出的高于”债务“的”资产“总数超过100万时,才能作为”赢利“入账,并且分配给参加的股东供随意使用(如果是一个人的企业,这个盈余数才允许作为家庭消费之用);(关于2)在严重亏损的情况下,就不应该期望通过赢利及其积累,也许在漫长岁月之后,又能达到资产总数超过100万,而可以使资产总数低一些,分配”利润“:为此不得不”降低“资本,何时以及如何”降低“或”提高“基本资本的方式,目的是对债权人和股东保证,利润分配会按照合理经营计算的规则”正确地“进行:也就是,a)有利可图性是持久的,b)它并不影响债权人的连带资产。关于”筹措“的规定是在总体上关于把资产”估价“为”资本“的规定。-4、这意味着什么,如果声称:(由于无利可图)”资本用于其他的投资“?或者这里指的是”财富“。因为”投资“是一个财富管理的范畴,并非赢利经营的范畴。或者(罕见地)叫做:这种性质的资本商品部分是由于存货的变卖无非是一些废品和处理品,部分是在别处重新变为资本商品。-5、这意味着什么,如果谈到”资本的力量“?它意味着,对于在一个赢利企业中可作为资本商品使用的赢利手段和经济机会拥有支配权力者们,依仗这种支配权力,并且由于经济行为以资本主义的赢利计算的原则为取向,据有一种对待其他人的特殊的实力地位。

  早在合理的赢利行动的最初期,资本(不在这个名义下)就已经作货币计算数量出现,例如在康门达(commenda,意为“航海借贷”。这种信贷形式首先出现于中世纪的意大利。)里就是如此。各种不同的货物交给一个旅行商在外地市场出售和-可能-(为了)采购其他商品给本地市场,然后在旅行商和这次经营提供资本的有关人员之间,按一定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然而,为了能够这样办,货物必须按货币估价-也就是说,提出一项经营开始时的结算和一个结束时的结算:康门达(或者societas maris(拉丁文,意为航海信贷)的资本就是这个估计数,它仅仅服务于参加者之间的结算目的,根本没有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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