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的辩析才是可能的。此外,社会学偶尔也应用经验-统计类型方式中的一般类型-一种在方法上不特别需要作解释的形态-,这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如果它谈到“类型的”事例,它在有疑问的情况下总是指理想类型,理想类型又可能是合乎理性的或者非理性的,大多数情况下(例如在国防大学民经济理论里总是)是合乎理性的,但总是按照意向适当构想出来的。
必须明白,在社会学的领域里,只能在涉及仅仅质量上相同形式的、意向上特定的举止的程度不同的地方,才能地某种程度上明确地形成“一般”,即“一般类型”。这种情况确实发生着。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在历史学或社会学上比较重要的行动,受到在质上相异的动机的影响,在这些动机之间根本无法得出真正意义上的“一般”。因此,社会行为的那种理想类型的构想,例如经济理论的类型的构想,在这个意义上“对现实是陌生的”,即它们-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充分的探究,在理想的而且在纯粹以经济为取向的目的合乎理性的情况下,将会如何行动,才能理解受到传统妨碍、情绪、错误、非经济目的的干扰或者至少应该予以注意的因素所一起决定的现实的行为:①当它在具体的情况下,实际上受到或者-一般地观察到-往往受到经济上目的合乎理性地一起决定时,在这一点上能够理解它;②然而也正是它的实际进程与理想类型进程的差距,更易于认识它的真正的动机。对待生活(例如对待政治和经济)的始终如一的、受到神秘制约的拒世论态度的理想类型的构想,程序也完全与此相适应。理想类型越是被构想得清晰和明确,也就是说,它们对世界越是陌生,在这个意义上就越能作出它们的奉献,在术语和分类方面也好,在启迪学方面也好,情况无不如此。通过历史的研究,对单个的事件解释具体的因果的归纳,从本质上看,其程度并非一致。例如为了说明1866年大征讨(指1866年俾斯麦所进行的德国和奥地利争夺德国霸权的战争)的过程,它首先要(在思想上)了解莫尔特克(赫尔穆特。莫尔特克伯爵,1800-1891年,普鲁士陆军元帅),也要了解贝内德克(路特维希。奥古斯特。冯。贝内德克,1804-1881年,奥地利将军)(正如它一般都必须这样做的那样):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完全知己知彼,在理想的、目的合乎理性的情况下,会是如何布署的,以此来同实际又是如何布署的作比较,然后从容不迫因果上解释被观察到的差距(不管是受到错误情报、实际失误、思想错误,个人禀性或者是战略之外的考虑所制约)。在这里也(潜在地)应用了一种理想类型的、目的合乎理性的假设。
然而,社会学构想的概念是理想类型的,不仅在外在方面,而且在内在方面。现实的行为的进行在大多数情况下,对其“所认为的意向”,只有模模糊糊的意识或没有意识。行为者更多地是不确定的“感觉到”它,而不是知道它,或“清楚地了解”它,他的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本能的驱使,或者习惯所使然。只有在偶尔的情况下,而且在发生大规模相同的行为时,也只有个别的人把行为的意向(合乎理性的也好,非理性的也好)提到意识的高度。在实际上,真正有效的,也就是说充分意识到的和清楚的意向性行为,总只能是一种边缘情况。在分析现实的时候,任何历史学的和社会学的观察都总是注意到了这种事实。但是,这并不妨碍社会学通过对可能的“所认为的意向”的分类,来构成它的概念,因此仿佛行为在实际上是有意识地以意向为取向地进行着。如果在具体观察现实时,它任何时候都必须考虑并适当地确定这种与现实的差距。
正是在方法上,人们往往只能在不清楚的或清楚的,然后在非现实的和“理想类型的”术语之间进行选择。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在科学上更乐于采用后者。[关于这一切,请参阅《社会科学文献》第19卷,同上(参阅上文(原文)第4页,6)。] 上一页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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