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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凉山彝族习惯法的初步研究 | |||||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3:21:3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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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于调解纠纷、办事公正。作头人和财势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有财势的头人往往受到更多的信任。头人不世袭,也不经过选举产生,全凭个人的群众威信自然形成。 家支组织是用父子连名制家谱联系的。所谓父子连名制家谱,是指男子命名时必须取父名的后一两个音节与子名连缀,用这种方法计算父系的谱系,可以上溯到几十代。每个黑彝家支都有口传的(少数用老彝文记录的)父子连名制家谱。每个男子从小就学习背诵这种家谱。本家各支的历代姓名甚至分布情况都必须有条不紊地背熟。遇到家门时,就从背家谱找出彼此的亲疏关系和辈分高低。外出时凭着背家谱可以得到家门的承认,并受到招待和保护。如果父母早死,儿子长大后,仍要请人把有关的家谱教会。背不了家谱,便得不到家族的承认。背不了舅父家的家谱,便得不到亲戚的承认。家支头人不但能熟记本支的谱系,对家内各支的谱系也了如指掌。 黑彝都有自己的家支,统称为“黑彝家支”。曲伙和部分地区的部分阿家也有自己的家支,统称为“白彝家支”。呷西和一部分阿家没有自己的家支,隶属于主子家支之下。“黑彝家支”是占统治地位的家支,有固定的地域,一定的势力范围,各自为政,互不隶属。每个黑彝家支都有一两个较大的白彝家支作为支柱。“白彝家支”是被统治家支。白彝家支在形式上和黑彝家支基本相同,也是一个父系血缘集团,也用祖先名字作家支名称,具有联系家支成员的父子连名制家谱,有数目不等的家支头人和家支会议等。但白彝家支没有一定的地域界限,同一白彝家支往往分散居住,分属于几个黑彝家支统治。较大的白彝家支都依属于某个黑彝家支。有些白彝家支采取主子家支的名称,还有的则在自己的家支名称前面冠以主子的家名。 解放前,凉山彝区没有形成统一的政权组织,家支组织起着政权组织的作用。黑彝奴隶主以家支统治的形式维护凉山彝族奴隶制。黑彝一旦失去了家支的力量,也就失去了统治力量。因此,黑彝的谚语说:“没有树林在,哪有鸟兽存;没有家支在,哪有黑彝存”。又说:“老虎靠嘴巴,黑彝靠家支”。“马的劲在腰上,牛的劲在颈上,黑彝的势力在家支上。” 凉山彝区的家支组织都有保护本家支成员的作用。家支成员之间有互相照顾的义务。在生产上缺乏耕牛或农具,在生活上缺少衣物和钱粮,家门都要互相帮助。遇有婚丧大事和举行宗教仪式时,家门都要送酒肉来帮忙。有债务纠纷时,家支可以协助向对方索取或代为偿还。孤儿可由家门抚养,并由家门为他保留一定数量的财产。孤儿长大后,家门要帮助他结婚成家。本家支中的任何一户或个人在外惹事,与别的家支发生冲突,或受到欺压,都会造成家支间的械斗。械斗发生,本家支中各户都要派人参加,赔命金也要全家支各户集体负责。在械斗中,本家支成员被俘,家门一定要集体摊款设法赎回。脱离了家支的人会受到别人无所顾忌的欺压,甚至残杀,而无法生存在凉山彝族社会里(这很类似于西方古代的驱逐于社会保护之外的刑罚)。所以,凉山彝族谚语说:“离不开羊子,离不开粮食,离不开家支。” 家支组织是凉山彝族奴隶制的社会基础。在习惯法的严密维护下,家支组织长期存在,黑彝奴隶主的家支组织长期占统治地位。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没有习惯法对家支组织的维护,就没有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的长期延续。总之,凉山彝族习惯法对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的等级制度、经济基础、家支组织的严密维护,是凉山彝族奴隶社会长期延续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凉山彝族习惯法为研究中国早期奴隶制法提供的借鉴 凉山彝族习惯法在形式上尚处于不成文法阶段。它是经过历代口耳相传流传下来的。从其形式和内容来看,尚属于早期奴隶制法的范畴。它为研究中国早期奴隶制法提供了很多可资借鉴的材料。现举数例说明之。 (1)关于中国早期奴隶制法中存在的氏族制残余问题。夏商时期的有关文献记载极少,有关考古发掘资料也很少,因而仅仅根据《周礼》、《礼记》等书中的一些零星记载,便断言我国早期奴隶制法中存在的氏族制残余毕竟嫌证据不足。况且,仅有的一些文献资料,又多经后人的加工附会,其真实性疑点颇多。而凉山彝族习惯法中保留的氏族制残余,却有许多真实详细的材料,如血族复仇、同态复仇、家支大会、氏族外婚、绝业继承等。 血族复仇,是凉山彝族习惯法规定的重要内容。如上文所述,彝族家支中的任何一户或个人受到其他家支的欺压或伤害,本家支的成员都有为受害成员复仇、械斗以及摊款赎回被俘者的义务。这种血族复仇的习惯,在凉山彝族社会影响很深。1956年民主改革前,血族复仇的事件经常发生,冤冤相报,数年不断。 同态复仇,在凉山彝族习惯法中也有反映。彝族人非常看重耳朵和鼻子,认为耳鼻乃人的尊严所系,被别人咬掉或割去耳鼻,是一种奇耻大辱。在斗殴中如果伤了对方的耳朵或鼻子,重者要以耳还耳,以鼻还鼻。轻者要打酒赔礼,并为被伤害者送鬼。如果不如此办,势必引起重大干系。 凉山彝区的家支大会,带有浓厚的原始民主色彩。每个家支组织遇重大事件,如本家支成员被他人杀害、娃子被劫夺、土地被侵占等,非个别头人所能解决的,要召集家支大会共同决定。全家支成员参加的重大会议称为“蒙格”,由家支中的著名头人主持,与会者都可发表意见。 氏族外婚,是原始氏族社会的一条重要原则,这一原则。在凉山彝族习惯法中也有反映。在凉山彝族家支组织内部,严禁通婚。如有同一家支的男女发生性关系,依习惯法双方均应处死。 凉山彝族习惯法规定的绝业继承,其内容是黑彝死后无子嗣,其遗产(绝业)由同父母的兄弟平分继承,如无同父母兄弟,或同父母兄弟死绝,则归同祖父母的叔伯兄弟平分继承,如此由近及远,绝产由家支继承之。这种继承制度保留了死者财产转归同氏族人所有的古老氏族传统。 凉山彝族习惯法中保留的氏族制残余,对研究中国早期奴隶制法中的类似问题,无疑是有参考价值的。 (2)关于中国早期奴隶制法中的神判制度和肉刑问题。神判在各个民族早期法制历史上几乎都存在过,有多种表现方式,但中国早期奴隶制法中有关神判的材料保存下来的很少。除了古代“法”字本身含有神判意义外,在先秦文献中,只有《墨子·明鬼下》中有一条神判全过程的记载。文中记述齐庄公时有三年不决的疑案,最后采用神判法,以羊触不直者而结案。仅凭这样少的且带有浓厚传说色彩的历史记载,我们很难知道中国早期奴隶制时代神判的丰富内容。而在凉山彝族习惯法中有关神判的材料是很丰富的,完全可以用来作为研究中国早期奴隶制法中神判问题的参考。 凉山彝族习惯法中的神判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①棒铧。在嫌疑者手上垫上7根或9根小木棒(一般为单数),再垫上白纸或白布,将烧红的铁铧置于手上,走9步,烫伤者即为作案者。②嚼米。由毕摩(迷信职业者)挑一些生米,让嫌疑的双方在相同的时间内放入口中咀嚼,毕摩念咒语后令其吐出,米上带血者即为作案者。③抓蛋。将一个鸡蛋放入沸腾的水锅或油锅中,让嫌疑者用手去抓。如鸡蛋沉于锅底,抓者烫伤了手,就表示输了;如鸡蛋未沉于锅底,抓者没有烫伤手,就表示赢了。还有端烧红的石头等神判方式。这些神判方式主要用于头人难于判定的重大偷窃事件和其他疑难案件。实施神判时,诉讼双方要拿出同样的东西打赌,听候毕摩念咒作法,“神意”表达后,败诉方要拿出事先打赌的东西给胜诉方和毕摩。 神判反映了早期奴隶制法的落后性,是早期奴隶制法的一个重要特点。加深对神判问题的研究,对认识中国早期奴隶制法的特点是很有意义的。 毁伤肢体的肉刑,是奴 Tags: |
提供人:佚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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