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按字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按声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 数字 符号
您的位置: 5VAR论文频道论文中心法律论文法学理论
   当代中国的法治观念      ★★★ 【字体: 】  
当代中国的法治观念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3:09:33   点击数:[]    

个看法,但是下次遇到同样的事情,这个当事人对类似事情做出的评价也是一样的。所以第三方对于社会损他行为的评价,这种评价作为对后来行为的警示,就变成了不应当做损他行为的规则。损他行为是多种多样的,这一系列对损他行为的排除就构成了社会的基本规则,这就是人类社会最初的规则。这些规则也就是义务性规则,由这些义务性规则反过来会产生所谓的权利规则,即不违反义务性规则的都是可以做的,现在的权利规则也被理解为对社会不具有损害性的规则,由此被认为是正当的、可以的权利。由第二类规则进一步推出第三种规则,对权利不得损害,但是从规则的源头来看,最原始的还是那种不得损他的义务性规则。这种规则不先行确定,其他任何规则都确定不了,大家有兴趣可以看我的《法理要论》一书,有详细的论证。讲这个的理由是,规则是不需要神、圣贤、征服者和国家意志的存在,人类是可以自发地形成规则的。在这个意义上,契约论是可以成立的。这是我们从原理上说,契约论有其形成的理由,那么实践中契约论有没有一个形成的机制呢?实践中的契约论也是有其特殊表现形式的,古希腊、古罗马很多国家的公民大会立法也是契约的一种形式,只要人们共同同意就体现契约,我们国内有的学者研究我国在封建时代形成的乡规民约,人们很少知道王法,主要靠乡规民约来解决纠纷,那么乡规民约(包括村规、乡规、族规)的产生都是村长、乡长或族长提出要开会,大家一致同意才形成的。那么当代的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实际上也是依据契约论原理来设计的一套立法方式,由人民选举代表进行协商立法。契约论还有一个最现实的表现形式就是国际法,我们当代有关于统治阶级意志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对国际法的解释。很多学者发现用统治阶级意志论解释国际法解释不通。综上,引入契约论理论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困境。

  张恒山

上一页  [1] [2] [3] 


Tags: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5VAR论文频道 http://paper.5var.com。本站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有问题或合作请Email至:support@5var.com
或联系QQ37750965
提供人:佚名
  • 上一篇文章:中国法治进程中的民间法运用

  • 下一篇文章:作为中国法基础的比较法和历史
  • 返回上一页】【打 印】【关闭窗口
    中查找“当代中国的法治观念”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中查找“当代中国的法治观念”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新闻
  • ››步如澄明之径———法律推理在司法...
  • ››交通事故肇事者逃之夭夭 法律援助受...
  • ››法治中国的可能性
  • ››论清末的司法主权问题
  • ››论人权的国际保护——以米尔恩人权...
  • ››法律与道德法律与道德
  • ››中国宗教法总述(下)
  • ››司法改革八大难题
  • ››立法听证:制度民主的价值
  • ››情事变更原则探析
  • ››当代中国青年的崇高使命 —— 初中...
  • ››当代中国青年的崇高使命-教学教案...
  • ››当代中国设计中传统文化的"简...
  • ››当代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初探
  • ››当代中国农民身份制度论
  • ››当代中国政府体系与政治研究法的现...
  • ››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十大趋势
  • ››当代中国山水画发展趋向探讨
  • ››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参与的程度、动机...
  • ››当代中国政治学的发展现状与前景展...
  •   文章-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2033 5V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