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按字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按声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 数字 符号
您的位置: 5VAR论文频道论文中心法律论文法学理论
   栖居之桥的现象学沉思——海德格尔的栖居之思(续)      ★★★ 【字体: 】  
栖居之桥的现象学沉思——海德格尔的栖居之思(续)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3:07:30   点击数:[]    

某时某刻走出去在某一个现成的地方作逗留;事情恰恰相反,逗留者之成其为逗留者,只有当他向来已经柔性地“在世界之中”逗留,他才有可能“走出去”占据某个刚性的地方,而这个地方也才可能作为“刚性的地方”被打开和被占据。正象海德格尔所说:“当我朝讲演厅的大门走去时,我已经在大门那里了;倘若我不是已在那里的话,我就根本不可能走向它。我不仅仅作为这个包裹起来的身体在这里,毋宁说,我也在那里,即我已经遍历着这整个讲演厅,而且只有这样我才能穿行于其间”。「4」第157页

  可是,难道我们当真有“分身术”:身在北京,同时也逗留在纽约吗?海德格尔说:“即使当我们让自己与那些不在近处上手的物发生关系时,我们也一直逗留在这些物本身那里”。「4」第156页海德格尔继而又举海德堡的古桥的例子来更精细地深思逗留的源始现象:“如果我们所有的人就在此时此地来思念海德堡的那座古桥,那么,这种对那个位置的思念并非就是这里在场的诸君内心的一种单纯的体验,毋宁说,我们对那座古桥之思念的本质在于:这种思念在其自身中经历着、持续地经历着那个位置的遥远。我们由此出发在那里寓于桥而存在,而不是寓于我们意识中的一个观念内容而存在。我们由此出发甚至能够更切近于那座桥以及它所设置的空间,能够比那个日常把桥当作无关紧要的河流上的通道来利用的人切近得多”。「2」第1199-1200页海德格尔这里的沉思既浅近又深透。

  正如“在世”乃一种源始的生存现象一样,逗留也是一种盈而冲虚、柔而饱满的源始生存现象。作为逗留者,我们向来已经在物那里逗留了。这种晕圈式的柔和逗留,先行于一切焦点化的刚性逗留,后者非但只是前者的一种衰变样式,而且仅仅因为逗留总已是境域弥漫的柔性逗留,我们才可能有那种焦点化的逗留。我们的逗留从来就不止于五官的直接所及物,不如说,我们始终已经逗留在那聚集着生存所有的广度和深度的“实际生活”之物以及由它们所设置的匿名的“空间”之中。所以,站立在演讲厅讲台上讲演的海德格尔,就不只是逗留在他脚下那块巴掌大的焦点式的空间点上,他早已逗留在演讲厅的大门那里,灯光之中,屋顶之下,四壁之间,乃至走廊之旁,洗手间背后等等这些匿名的、晕圈式的柔性之物活生生开展出的空-间之中。一句话,海德格尔早已经逗留在这些柔性之物匿名的“存在”之中,否则就根本不可能有“站立或逗留在讲台上”这样一回事发生。

  同样,在我们沉思海德堡的古桥之际,被思念者仿佛就在思念者睁眼可见的“眼前”或伸手可及的“手边”。但这绝不意味着,我们的思念由此便蜕化成了诸如“想象”、“内在体验”之类的纯粹“主观事件”。事实上,对古桥的思念在硬化为一个现成的“主客观事件”之前,它首先已经是一个“存在的事件”:对古桥的思念当场构成了我们的依寓于桥的“存在”,即当场构成了我们在作为物的古桥那里的逗留,我们也因此而经历着我们与古桥之间“实在的”空-间。绝非只有当我们那“包裹起来的身体”站立或行走在古桥之上从而与古桥挨得很近时,我们才逗留在古桥那里。一张桌子紧靠着墙,那怕它们之间的“空间”距离为零,桌子也不可能“逗留”在墙那里。现成的存在者无所谓逗留抑或不逗留,因为它们作为“什么”,其存在的空间已经封死了。人乃终有一死者,即在“终有一死”这个境域空-间中生存的存在者。“说终有一死者存在,这即是说,他们在栖居中凭借他们在物和位置那里的逗留而持续地经历着诸空间······我们总是在这样的方式中穿越诸空间:我们通过不断地在远远近近的位置和物那里的逗留而已经经历着诸空间”。「4」第157页所以,人在物和位置那里的逗留不是由眼前与否、手边与否来决定的,而是由边缘的、匿名的“存在本身”来构成的。当我们思念古桥时,我们已然依桥而“在”, “我们”和“古桥”已然在存在中相互奔涌,否则我们根本就不可能有任何对古桥的“思念”。进而言之,即令我们不思念一切桥,即令我们处在对所有桥的纯粹 “反思”的甚至全然的“遗忘”之中,我们也绝不可能“放弃在物那里的逗留”;「4」第157页只要尚未“亡故”,我们就一直逗留在所有的桥那里:桥一直沉默而又可靠地伴送着我们来来往往,一直匿名而又持续地组建着和馈赠给我们终有一死者栖居的空-间。

  栖居的空间,这已经道出了人与空间关系的本质。空间从来不在人之外或人之内,人之生存从来就是“有”空间的。换言之,只是因为人之栖居,因为终有一死者在物那里的逗留,空间才绽现出来,开放出来,拓展出来。所以海德格尔说:“人与位置的关联,以及通过位置与诸空间的关联,源始地归属于人之栖居。人与空间的关系无非是从根本上得到思考的栖居”。「2」第1200页经过了对位置与空间以及人与空间关系的沉思,那些作为位置而存在并被称为筑造之物的本质,便开始向我们显现出来。

  桥是这样一种物:这种物本身就是位置,位置释放出场所,场所开放出天、地、人、神栖居其间的“诸空间”。因此,作为位置,桥便是一允诺四相一体进入其纯一性的场所或空间。按海德格尔,物作为位置,在双重而又相互归属的意义上为四相一体设置空间:“位置允诺四相一体,并且安置四相一体”。「4」第158页既然物作为位置既允诺又安置四相一体,自然就是四相一体之为四相一体的庇护所,“这种物是住所,却未必是狭义上的居家住房”。「4」第158页这就是说,作为位置的物,允诺并安置着人的生存空间,庇护着人作为终有一死之逗留的栖居。

  海德格尔写道:“这样的物之建造就是筑造。筑造的本质在于:它契合于这些物的特征。这些物乃是允诺诸空间的位置······筑造建造位置,位置为四相一体建造空间和场所。从大地与天空、诸神与终有一死者相互属于的纯一存在中,筑造收到其建造位置的指令······建筑物护持四相一体”。「4」第158页不言而喻,海德格尔所说的“物”,不是以任何“什么”的形式呈报出来的刚性之物,而是作为聚集本身即天、地、人、神四相之聚集本身的柔和之物。这种作为聚集本身的柔性之物就是源始的筑造现象,但这种源始的筑造尚不是那种作为人类诸多活动之一类的建造行为,如为了居住而建造住宅,为了致富而修建桥梁等活动。这类专题化的建造只是派生的筑造现象,就是说,人只有已经先行居留于场域之物本身的筑造这个柔性的“住所”中,他才能有建造住房、修建桥梁这类手段化的筑造行为。因此,筑造之为筑造就在于,它始终应合于作为聚集之物的特性,应合于物作为位置允诺和安置四相一体的特性,即为四相一体的纯一存在“开拓和清扫”出住所的特性。

  然而,如果源始的筑造就是此种护持着四相一体的筑造,即那种已经在大地之上、天空之下、诸神面前以及终有一死者之共在之中的柔性逗留,那么,这实质上也就是人之栖居的源始现象。“保藏四相一体――拯救大地、接纳天空、期待诸神、伴送必死者――这种四相一体之保藏乃是栖居质朴的本质和在场。于是,真正的建造物以这种方式给予在场着的栖居以形式,并给予此在场以住所”。「4」第158-159页海德格尔将这种护持和响应四相一体的筑造命名为“让-栖居”。“筑造的本质是让-栖居。筑造在通过勾连诸空间而建立起来的诸位置中完成其本质。仅当我们能够栖居,我们才能筑造”。「4」第160页我们已经来到海德格尔栖居之思的真正“构成视域”。倘若要以一句话来对海德格尔的栖居之思“一言以蔽之”的话,那无疑就是:让-栖居。海德格尔对栖居的所有沉思,无论是栖居之困境、筑造之本质、桥之现象、物之聚集也好,还是逗留之本质、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Tags: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5VAR论文频道 http://paper.5var.com。本站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有问题或合作请Email至:support@5var.com
或联系QQ37750965
提供人:佚名
  • 上一篇文章:法律局限性的论证

  • 下一篇文章:海德格尔的栖居之思
  • 返回上一页】【打 印】【关闭窗口
    中查找“栖居之桥的现象学沉思——海德格尔的栖居之思(续)”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中查找“栖居之桥的现象学沉思——海德格尔的栖居之思(续)”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新闻
  • ››步如澄明之径———法律推理在司法...
  • ››交通事故肇事者逃之夭夭 法律援助受...
  • ››法治中国的可能性
  • ››论清末的司法主权问题
  • ››论人权的国际保护——以米尔恩人权...
  • ››法律与道德法律与道德
  • ››中国宗教法总述(下)
  • ››司法改革八大难题
  • ››立法听证:制度民主的价值
  • ››情事变更原则探析
  • ››栖居之桥的现象学沉思——海德格尔...
  •   文章-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2033 5V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