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朱苏力、强世功《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法制》,(强世功:《法律人的城邦》,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 [42]详细论述,参见强世功《法制与治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四章。 [43] Marx Weber, Between Two Laws, in Political Writings, ed. by Peter Lassma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4. [44]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周琪等译,新华出版社,2002年,第5-9页。 [45]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周琪等译,新华出版社,2002年,第5-9页。 [46]参见甘阳:《从“民族国家”到“文明国家”》,《书城》,2004年第2期。 [47]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48]参见小曼斯费尔德《社会科学与美国宪法》,汪庆华译,载《宪法与公民》,“思想与社会”,第四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07-121页。 [49]关于“法律人政治家”的论述以及由此对现代法律教育中的职业化倾向的批评,参见克罗曼《迷失的律师》,(周战超、石新中译,法律出版社,2002年)。该书准确的译名应为《迷失的法律人》。 南京市依法治市网 上一页 [3] [4] [5]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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