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都必须看清利害关系,对自身有利无弊,至少是利大于弊,不能当“冤大头”或摆“乌龙阵”:“有节”,指凡事有节制,胃口不贪婪,当忍则忍,该让则让,既不做无原则的退缩,也不怕有理由的妥协。三者之间有时可能会发生一定矛盾,掌握好它们之间的平衡或者说“度”,综合地加以应用,是一门复杂的“艺术”。当代国际斗争及其环境,比从前更加微妙和棘手,更要求我们时刻牢记“有理”、“有利”、“有节”的策略要诀。
具体到亚太安全机制的问题上,根据初步考虑,下述策略可能是特别需要的:
第一,在涉及安全事务的合作方式上,要以协商、对话为主,协议、条约为辅;在协议、条约里面,要以非约束性或低约束性的为主,以约束性强且多的为辅。既从亚太地区的特点出发,也从我自身利益考虑,在我们倡导的亚太安全机制里面,应当特别强调协商对话的重要性,反对一开始就强加给各国各种规章制度,尤其要抵制约束力过强的协议、条约。亚太不是西欧,何况西欧一些区域性机制都要实行“一票否决”原则;在亚太地区,更要坚持自愿、协商、以自主为前提、以共识为基础的合作原则,绝不能轻易赞同少数西方国家经常喜欢搞的“拉郎配”方式和强制性的协定、条约。这是我们必须守住的一条“底线”。
第二,参与现有的国际规则,而不是“另起炉灶”。我们经常说,现有的国际经济政治及安全秩序不合理不公平,因而要加以改造。这是没有疑问的,问题是如何改造,可以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先参与进去,再相机行事,把“改造”视为一个长期和渐进的过程;另一种是“伐无道”、“举义旗”,破旧立新,立即创建一套国际经济政治和安全新秩序。笔者以为,考虑到目前的国际条件和实力对比,前一种办法是比较适宜的,它适应中国“以安定的环境求自身的发展”的基本需求;后一种办法既不现实、也易遭麻烦,并且给“中国威胁论”以各种口实。我们前面讲的对亚太安全机制的主导或引导设想,关键在于有一种主动性和参与勇气,有“四两拨千斤”的智慧和谋略,而并不等于时时事事要以我为主或者“同西方叫板”,不等于要求在规则、程序或协议的所有方面具有“中国特色”。何况,在目前的国际形势和周边环境里,美日等西方大国无疑处于强势位置,“另起炉灶”的想法和设计是得不到广泛呼应的。简言之,我们当下的策略考虑,应当是以安定周边或者说“睦邻”为出发点,而不宜以独自“反霸”的挑战姿态登台。
第三,避免单方面安全让步,使其多边化和有更大成效。从以往实践观察,我国在国际和地区安全事务中所做的许多调整和让步,部分是我单方面的宣布举动,部分是与某个西方大国(如美国)进行双边会谈的结果,比如(不同时期)分别裁军一百万和五十万的声明、建立友好边界协定、限制某些特殊武器的出口、限制对某些国家的战略物质的出口、对特定区域表示“无核进入”的承诺、对执行联合国海洋法的承诺等等;虽然我国今后不能排除单方面举动的权利,也不能排斥与个别国家“事先交易”的可能性,但从策略上考虑,既然我们承认和参与建立亚太安全机制,就应当有所表示、有所贡献,尽可能将类似上述军备控制的行动产生更大的联动效应,即把它们与整个地区(至少是主要国家)的军控行动联系起来,把它们当作中国为建设本地区乃至全球和平与稳定的主动倡议和善意举措,把它们构造成为新型亚太安全机制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四,明确我在台湾问题上的基本立场,避免台湾当局的介入。各国承认和接受
我国政府在与美国签署的历次公报就台湾问题中所阐述的若干原则立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等),应当成为我加入亚太安全机制的重要前提之一。在亚太安全事务上,台湾不能作为正式代表参加任何多边对话、协商机制,我也不能承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台湾使用武力(一旦外国干涉、台湾”独立“或内乱等现象发生),但我们应当以亚太安全机制作为整合、抑制或约束台湾当局的一种重要工具,成为我向外界宣示中华民族和平统一愿望的一个重要窗口;尤其是通过多边对话和协商,与这一地区的有关国家建立良好的共识及默契,避免海峡事态发展到非要”摊牌“的地步,尽量使潜在的危机尚处于萌芽状态时便得到抑止。不难想象,如果我们在有可能建立的亚太多边安全机制中处于重要和活跃的位置,不仅有助于转移议事日程上的”话语结构“,而且对于两岸关系朝着有利于我的方向演进将会形成某种积极的压力。此外,还应当积极思考整合台湾当局的新策略新途径,在”一个中国“的大前提下力争实现”双赢“的格局。这样不仅对整个中华民族有利,而且对地区安全有利。
第五,汲取国际安全组织的深刻教训,侧重安全机制的预防性功能。冷战结束这些年来,联合国安理会和北约等重要国际安全组织在世界各地实施了一系列维持和平行动,其中虽然不乏成功的经验,但更多是失败的教训。很多行动所以受挫,重要原因之一是维和部队的注意力多放在惩罚“违约”行为、消解危机事态等事后过程上,而忽略预防性外交与安全协商等事前工作。它的一个重要的启示是,维护稳定与和平,应当在事前的“防火”问题上多下功夫,而不是危机发生之后再去“灭火”;实践证明,前者事半功倍,后者事倍功半。亚太地区社会制度形态多样,国家民族构成复杂,哲学文化丰富多彩,历史积怨根深蒂固,安全形势扑朔迷离,我们不能照抄照搬欧洲等地区的危机处理样式,而必须依据本地区特点,创造性地提出自己的预防性外交和预警式危机处理程序。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当代实践中又一向以提倡“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而自豪,我们有理由在这方面多动一些脑筋、多有一些倡议和举动;澳大利亚和东盟一些国家已有一些初步设想,中国的研究者不妨借鉴吸收,努力推动亚太地区安全机制特有的“活血化瘀”机能的形成。
第六,保持循序渐进、由简单到复杂的安全对话与设置原则。就是说,要充分考虑到亚太地区多样化和多元化的政治、经济及文化特点,也适当汲收他人(如东盟和西欧)在建立安全机制方面的历史经验和有效做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本地区的安全对话及其安全设置。具体说,要有一定的阶段性,因时制宜地发展地区安全机制:最开始时应当把主要注意力放在建立互信措施上;到一定时候,再发展预防性外交等更具有实质性内容的合作项目;只有到互信措施和预防性外交充分显示出积极效果的时候,才谈得上建立比较制度化的安全联系,而且这种安全联系并不一定以北约的一体化做法为模式。
在21世纪即将到来的时候,中国人有信心、也有能力,依靠改革发展不断增强的国力,通过自己的外交努力,也依靠与有关各国的合作,使一个有助于亚太地区安宁和稳定的安全机制设想,获得越来越多的共识。
注解:
1.欧美学术界的研究出现得更早一些,例如可参见:J.S.Nye and R.O.Keohane, “Transnational Relations and World Politics: An Introductio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25,1971, PP326-350;中国学术界的类似研究始于90年代初,例如可参见:赵英著,《新的国家安全观:战争以外的对抗与抉择》,云南人民出版社1992年12月第1版。
2.关于“全球化”的概念,可参见拙著《当代国际政治析论》第一章“全球化:概念与动力”,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8月第1版,第1至46页。
3.美国最有名的国际政治思想家汉斯。摩根索,认为国际政治(他也称作“国家间政治”)的主题,是“寻求权力与和平的斗争”。见摩根索:《国家间政治-寻求权力与和平的斗争》, 上一页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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