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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方法论的回顾与反思 | |||||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8:23:4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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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的合理解释予以尊重。 [36] Pauly v. Bethenergy Mines, Inc., 111 S. Ct. 2534(1991)。 [37]关于这些方法论的中文简介可参见杨建顺著:《日本行政法通论》,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第111-128页。 [38]参见蔡秀卿著:《现代国家与行政法》,台北:台湾学林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3年版,第9页。 [39]参见杨建顺著:《日本行政法通论》,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第121-123页。 [40]参见赖恒盈著:《行政法律关系论之研究——行政法学方法论评析》,台北:台湾元照出版公司2003年版,第92-131页;张锟盛著:《行政法学另一种典范之期待:法律关系理论》,《月旦法学杂志》2005年6月。 [41] See Steven P. Croley, Theories of Regulation: Incorporating the Administrative Process, Columbia Law Review, Vol. 98 No. 1, January 1998. [42]当代美国行政法学从仅仅关注行政程序,走向了程序与实体问题并重、联邦与州级行政并重的局面。这种新视角对行政法及行政法学的发展起到了推动的作用,值得中国行政法学借鉴。See Joseph P. Tomain & Sidney A. Shapiro, Analyzing Government Regulation, 49 Admin. L. Rev. 377, 380(1997); also see Stephen Breyer, Regulation and Its Reform,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2. See William F. Fox, Jr., Understanding Administrative Law, 4th ed., Lexis Publishing, 2000, pp.1-2; Arthur E. Bonfield, State Law in the Teaching of Administrative Law: A Critical Analysis of the Status Quo, 61 Tex. L. Rev., 95(1982); See Arthur Earl Bonfield & Michael Asimow, State and Federal Administrative Law, West Publishing Co., 1989. [43]董炯著:《行政管制研究》,载《行政法学研究》1998年第4期。 [44]参见朱新力、宋华琳等著:《现代行政法学与政府规制》,载http://www.jcrb.com/zyw/n548/ca355579.htm,2005年5月20日访问。 [45] See R. Stewart, The Reform of American Administrative Law, (1975)88 Harvard Law Review 1667, p1667; J. L. Mashaw, Due Process in the Administrative State,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5, pp.16-24. [46]参见蔡志方著:《行政法之概念、对象及范围》,载台湾行政法学会主编:《行政法争议问题研究》(上),台北: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27-28页。 [47]行政法学将会“自我降格为政策阐释学和推行政治权威主义的合法工具”,见包万超著:《作为严格社会科学的行政法学》(上),载《法制日报》1999年12月19日。 [48]就连日本法学界,依然认为没有完成近代化的课题,所以有必要避免企图“克服和超越近代”的盲动,而主张“继续拘泥”于“西方近代”的论断。此观点值得中国学界认真省思。参见林来梵著:《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62页。 [49]参见王珉灿主编:《行政法概要》,北京: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第25页。 [50]参见沈岿著:《1949年以前行政法学研究梗概》,载北大法律信息网,2004年12月8日访问。 [51]范扬著:《行政法总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序言。 [52]赵琛著:《行政法总论》,上海:上海法学编译社1931年版,第8-9页。 [53]杨海坤主编:《跨入21世纪的中国行政法学》,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00年版,第617-618页。 [54]叶必丰著:《世纪之交的中国法学二十世纪中国行政法学的回顾与定位》,载《法学评论》1998年第4期。 [55]“中国行政法学重建于80年代初,20余年来,基本是以‘规范性研究为中心’。”见金自宁著:《直面行政法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反思“以规范性研究为中心”的中国行政法学》,载罗豪才主编:《行政法论丛》(六),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99页。 [56]参见何海波著:《中国当代行政法学研究范式的变迁:问题、方法与知识》(未刊稿,作者提供),2005年7月15日晚阅读。 [57]参见解亘著:《法政策学――有关制度设计的学问》,载《环球法律评论》2005年第2期。 [58]宋功德著《行政法的均衡之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1页。 [59]关于“注释”与“解释”的区别,可参见段匡著:《日本的民法解释学》,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9-20页。 [60]参见[日]铃木贤著:《中国的立法论与日本的解释论――为什么日本民法典可以沿用百多年之久》,载渠涛主编:《中日民商法研究》(第2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538-539页。 [61]参见皮纯协等著:《1999年行政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法学家》2000年第1期。 [62]如最近的圆明园事件,不仅是环境法保护的问题,也是个行政法学研究内容扩展的问题。如何保护国有资产,如何更好地运营,均成问题。再如公立图书馆的运营,亦值得深入探讨。是否需要引入公物法的概念,是否需要对公产进行分类研究(如可分为资源性公产、经营性公产、行政性公产、公益性公产),均应从行政法学的角度予以回应。 [63]参见姜明安主编:《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第二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64]关于现代性与后现代性问题,可参见杨建顺著:《宪政与法治行政的课题——宪法与行政法学领域的“现代性”问题研究》,载《人大法律评论》2001年第1辑。 [65]参见关保英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10页。另外可参见古力、余军著:《行政法律责任的规范分析――兼论行政法学研究方法》,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5期;彭春凝著:《论行政法的方法论渊源》,载《河北法学》第23卷第4期(2005年4月);胡泓著:《行政法学研究的创新——对2000-2003年行政法学研究的评析与期望》,载《江西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另外还可参见前引金自宁及包万超的文章。 [66]相关讨论,尤其是平衡论的论文可参见罗豪才主编的《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和罗豪才等著《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第二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67]如最近几年发生的南京行政立法不作为案、包头空难后的索赔案等都牵涉到行政立法的裁量问题,笔者认为在讨论中应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结合起来考虑。 [68]翁岳生编:《行政法2000》(上),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89页。 [69]对行政法各论的研究,亦即先从实定法出发再讨论政策或甚至管理与政治,并未受到应有的照顾。目前出版的行政法各论教材,质量并不是很高,如对公安行政法的研究,基本上行政法学教材各章节前加“公安”两字,虽概念明确,但未及公安行政之具体内容。可参见杨玉海、张盛国主编:《公安行政法教程》,北京:群众出版社2001年版。 [70]参见杨建顺著:《公共利益辨析与行政法政策学》,载《浙江学刊》2005年第1期。 [71]朱芒著:《功能视角中的行政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自序。 [72]朱新力、宋华琳等著:《现代行政法学与政府规制》. [73]关于这一点可以参见林来梵教授对中国宪法学研究现状的分析。参见林来梵著:《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74] See William F. Fox, Jr., Understanding Administrative Law, 4th ed., Lexis Publishing, 2000, chapter 2. [75]蔡志方著:《行政法之概念、对象及范围》,载台湾行政法学会主编:《行政法争议问题研究》(上),台北: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22页。 [76]目前中国称行政法学总论的书并不多见,可参见应松年、朱维究主编:《行政法总论》,北京:工人出版社1985年版;张世信主编:《行政法学总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彭贵才主编:《行政法学总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77] [日]我妻荣著:《关于私法方法论的考察》,载《法学协会杂志》1926年44卷10号,转引自段匡著:《日本的民法解释学》,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4页。 Tag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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