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p.662 ① 江伟主编,李浩撰稿,《民事诉讼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p.175 ② 江伟主编,李浩撰稿,《民事诉讼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p.175 ③ 何宝玉著,《英国合同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p.663 ④ “损害无法精确估定的事实不能免除不法者应为其违约行为支付赔偿金的责任”Chaplin v. Hicks [1911] 2 KB 786 at 792 ,转引自程啸,《违约与非财产损害赔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0届硕士论文 ⑤ 参见[美] 波斯纳《法理学问题》,苏力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第1编第2章“作为实践理性的法律推理”。 ⑥ Note, "Vindictive Damages", 4 Am, Law J,61, 66 (1852). ⑦ See M. Minzer & J. Nates & D. Axelrod, Damages in Tort Actions 39 40 (1994). ⑧ 王利明,《惩罚性赔偿研究》,原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 ① 王成著,《侵权损害赔偿的经济分析》,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p.192 ② 王成著,《侵权损害赔偿的经济分析》,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p.193 ① 笔者注:本文的观点与此有出入。 ② 关于数学上的推导,见See Cooter, Robert D, Economic Analysis of Punitive Damages, Mathematical Appendix, pp.99-100,均转引自王成著,《侵权损害赔偿的经济分析》,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p.194-195 ③ 魏振瀛,《论民法典中的民事责任体系——我国民法典应建立新的民事责任体系》,原载于《中国法学》2001年第3期 ④ 本文所讨论的范围,即张新宝教授所讲的狭义概念,见本文第一部分。 ⑤ 参见克雷斯蒂安·冯·巴尔:《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张新宝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743页以下。 ① 参见Yzqierdo Tolsada, Responsabilida civil, pp.40-41. ② 张新宝,《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法编草案建议稿理由概说》 ① 《保护消费者权益’99案例》选编 。 ② 徐迅著,《为清白而战--希望工程跨世纪大讼战纪实》,中国青年出版社2000年7月出版,摘要刊载《中国法律》(香港出版)2000年第3期 《壹周刊》诽谤希望工程案访谈录(下)。 ③ U. S. Dept. of Justice, Civil Jury cases andVerdicts in Large Counties (1995). ④ 王利明,《惩罚性赔偿研究》,原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 ⑤ 崔建远主编《新合同法原理与案例评析》(上),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第484页。 ⑥ 王利明,《惩罚性赔偿研究》,原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 ⑦ 陈光中主编,汪建成撰稿,《刑事诉讼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p.211 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4、295条。 ⑨ 笔者注:不排除在情节严重的时候以犯罪论。 ⑩ 江伟主编,陈桂明撰稿,《民事诉讼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p.386 11 Ronald A. Brand, Punitive Damages and the Recognition of Judgnents, 43, Netherland International Law Review, p.145(1996). 12 有学者认为,惩罚性赔偿起源于《汉谟拉比法典》,它规定如果一个人从寺院偷了一只动物,他就必须赔偿寺院30倍的动物。参见郭玉军:《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惩罚性赔偿裁决》,载《法学评论》,2000(1),转引自王成《侵权损害赔偿的经济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