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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典分则修订的价值取向 | |||||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9:09:4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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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论文由上帝论文网为您收集整理,上帝论文网http://paper.5var.com将为您整理更多优秀的免费论文,谢谢您的支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典),这是现行刑法1979年颁布以来对刑法所进行的第一次比较系统、全面的修改。此次修订刑法典的基本目标是制定一部统一和比较完备的刑法典。所谓统一,就是要改变现行刑法法源过多的现状,将23部单行刑法和散见于民事、经济、行政法律中的130余条附属刑法规范统一规定于刑法典中。所谓完备,就是要将现行刑法规范统一于刑法典的基础上,总结司法实践经验,适应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进一步严密刑事法网,严格刑事责任,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危害行为犯罪化。新刑法典的颁布,是完善我国刑事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举措,对于加强刑事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一、刑法分则的功能与刑法分则修订的价值取向 保护社会功能和保障人权功能是现代法治国家刑法的两大功能,作为刑法典两大基本构成的总则和分则当然都要体现刑法的两大功能,但两者价值取向的重点有所不同。刑法分则的直接任务是确定犯罪的构成条件和法定刑。尽管刑法分则在确定犯罪构成时应当使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化、明确化,减少模糊概念的使用,控制法定刑的种类和幅度,使犯罪构成和法定刑保持确定性,使罪和刑实现相适应,从而体现其保障功能。但比较而言,刑法分则更为重视的是刑法的保护功能。分则的核心是确定刑法的调控范围,编织刑事法网,使犯罪分子没有逃脱惩罚的可能;同时对所规定的犯罪研究适当的刑罚,使犯罪分子受到应得的惩罚。严密刑事法网、确定应得刑罚,突出刑法分则的保护功能,体现了刑法分则最基本的价值取向。 新刑法典对刑法分则的修改是根据上述价值取向进行的。现行刑法分则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结构上的“厉而不严”。“厉”主要表现在刑法典分则尤其是单行刑法对所规定的犯罪普遍设置了比较严厉的法定刑,对80多种犯罪规定了死刑:“不严”主要表现在,对许多应当纳入刑法调控范围的危害社会行为,由于各种原因,却没有予以犯罪化,有的虽然规定为犯罪,但在犯罪构成的设计上存在疏漏、界线不清,造成执行中的随意性。此外,“不严”也表现在刑法规范具有多种法源,除刑法典外,散在于23个单行刑法以及130余个附属刑法条文中,规范之间缺乏内在的协调性和逻辑一致性。这些缺陷和不足是促使国家立法机关对刑法典进行系统、全面修改的主要动力。由于刑罚投入总量的削减,特别是死刑的削减涉及刑法观念和刑事政策的重大调整,难度大,而严密刑事法网、完善犯罪构成则完全契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相对难度较小。所以,新刑法典着重致力于严密刑事法网、完善犯罪构成,以便在强化刑法保护功能的基础上,同时发挥刑法的保障功能。两大价值取向体现于刑法分则修订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刑法分则修订的价值取向之一-严密刑事法网,强化保护功能 (一)完善刑法分则体系 79年刑法典根据犯罪行为侵犯的同类客体及其社会危害程度,将所规定的130多种犯罪归纳为八大类,每类罪基本上按照由重到轻的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在每一类中,各种犯罪的顺序也主要是根据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同时兼顾到罪与罪之间的内在联系,由重到轻顺序排列,这种分类和排列顺序构成了79年刑法典的分则体系。近17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制定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规范的形式,修改补充了220多个罪名。此次修订刑法时首先应当将这些修改、补充的罪名统一纳入刑法典,同时还要根据严密刑事法网的需要进一步增设新的犯罪构成。这样修改后的刑法典规定的犯罪将达到380种以上,分则条文数也增加了2.3倍以上。因此,修改刑法就必然面临着如何重新编排刑法分则体系的问题,由此引发了关于刑法分则体系的大章制和小章制之争。大章制论者主张除个别章节调整外,基本保持现行刑法分则体系不变,对内容庞杂、条文过多的类罪可以在章下设节,每节分为不同的犯罪类型。小章制论者主张重新编排刑法分则体系,将原来内容庞杂、条文繁多的犯罪类型再细分为若干章,和其它章(犯罪类型)共同组成修改后的刑法分则体系。按小章制重新构架刑法分则体系是刑法学界的多数意见。但本着保持刑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能不改的尽量不动的原则,新刑法典最终还是保留了大章式的定制。根据大章制的构想,新刑法典对刑法分则体系作了下列修改:(1)取消了反革命罪的类罪名,代之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反革命不是严格的法律术语,内涵不易确定,尤其是反革命目的难以认定。根据反革命目的确定反革命罪的构成增加了公诉机关的证明难度,容易出现犯罪性质的错误认定,导致放纵犯罪或冤枉无辜;同时,反革命罪容易被人误解为政治犯罪,而授人以柄。因此,新刑法典取消了反革命罪的类罪名,将79年刑法典规定的具有危害国家安全性质的反革命犯罪归入危害国家安全罪,其余的则分别归入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2)将原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易名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取消了妨害婚姻家庭罪的类罪名,将妨害婚姻家庭的具体犯罪归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增设了危害国防利益和贪污贿赂罪;将军人违反职责罪纳入了刑法典;(3)改变了原刑法典分则章下不设节的定制,在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和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下分设八节和九节。 这样,新刑法典的分则体系就是由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十章构成,并按上述顺序予以排列。新刑法典对上述犯罪进行分类的标准仍然是犯罪侵犯的同类客体,同时为突出对常见多发、危害较大的贪污贿赂罪的打击,又将其从普通渎职罪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一类罪,与渎职罪和其他类罪并列;对犯罪进行排列的顺序基本上仍然按照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由重到轻排列,同时考虑到类罪之间的内在联系和个别类罪的特殊性,作了必要的例外处理,如考虑到贪污贿赂罪和渎职罪在犯罪的同类客体上的同一性,将这两类犯罪分别放置在第八章和第九章,考虑到军人违反职责罪犯罪主体的特殊性,而将其放在刑法分则的最后一章即第十章。 (二)重点严密多发性犯罪的犯罪构成 严密刑事法网的关键在于为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设计严密、完整、科学的犯罪构成。而严密犯罪构成的重点和难点则在于多发性犯罪。经验表明,多发性犯罪虽然种类不多,但在刑事案件发案总量中往往占绝大比例。控制住了多发性犯罪,就解决了犯罪控制的主要任务。多发性犯罪,不仅发案数量大,而且卷入犯罪的犯罪分子的数量多,同一犯罪分子重复实施犯罪的几率高。实施同种犯罪的犯罪分子数量的增多必然会导致同种犯罪以多种不同的方式实施,同一犯罪分子经过多次犯罪也会积累犯罪经验,通过处理犯罪信息来改变传统的与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直接对号的行为方式,采取以规避法律制裁为目的的多种形式实施同一犯罪。因此,为了防止多发性犯罪逃脱法网,一方面需要设计与犯罪形式的多样性相对应的多种犯罪构成,实现多发性犯罪的罪刑系列化。另一方面则应适当选用堵截构成要件,形成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格局。堵截构成要件是指刑事立法制定得具有堵塞、拦截犯罪人逃漏法网功能的构成要件。如果说罪刑系列化的立法方法是通过犯罪构成的明确性和具体化反映犯罪形式的多样性,那么,堵截构成要件的立法方法则运用其概括性和弹性对付犯 Tags: |
提供人:佚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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