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两个阵营,势不两立。这个时候,工人就会抗争到底。 集体主义同样是造反合理性的来源。集体主义得以成立、实施,其基础是人们期盼由此带来的“大同世界”或“小康社会”。这是国人自墨子以来始终贯之的社会理想。统治者为了证明“统治—占有”体制的合理性,吸引民众的进入和接受,诱发民众的投人和奉献,抑制民众的现实诉求,实现体制的运作和长治久安,总是极力宣传集体主义之“天下为家”的美好前景。然而,“统治—占有”体制的运行结果却与这一理想渐行渐远。人们看到的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于是,质疑“这究竟是谁的集体?”他们或者谋求改朝换代,以真正建立大同世界;或者彻底抛弃集体主义而转向个人利益,以强力迫使统治者出让权力和利益,实现平等和正义。 因为“统治—占有”体制下社会分化和不公平带有必然性,偏离仁慈、拟家、大同也带有必然性,民众(工人)以儒家文化为合理性来源的造反也就有必然性。 工人造反的最普遍形式是罢工和怠工,也包括示威、游行和请愿。中国工人的罢工与西方国家有所不同。在相对成熟的市场体制下,西方一般是由工会先提出谈判要求和谈判条件,在得到资方回应后实施谈判,当谈判陷入僵局时罢工。罢工是进行集体谈判、争取经济利益的手段。中国工人则往往先罢工对雇主进行抗争,雇主要求恢复权力和生产秩序而询问和质问工人,工人方面提出目标或条件。换句话说,这里的罢工属于抵制资方权力、使其归于无效的手段,是对“统治—占有”体制的挑战,其实质是造反。另外,罢工中包括了工人情绪的宣泄,所压抑怨恨的进发,被压抑自由的解放等,也同样属于造反。在权力关系上造反之后,他们继而再谋求经济状况的改善(彭南生,2008)。 再说革命。革命不同于造反。造反的合理性来自中国文化特别是儒家的理想和道德标准,革命既来源于儒家标准也来源于外来的思想,特别是马克思主义。造反往往是民众或工人自发的,或者是民间领袖领导的,革命则是某个政党领导的、有纲领、有组织、有计划的。造反成功后的结果是恢复传统秩序特别是儒家的理想秩序,革命成功后的结果则是建立一个性质上有所不同的社会。中国20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共产党领导的工人运动即属于革命。 革命否定权威主义。儒家并不否定权威,只是希望由清官作为权威。革命思想和行动则否认“统治—占有”体制下的权威,认为正是资本家占据了国家的权力和企业的权力,才导致了劳动成果的不平等分配和剥削;权力者的出发点总是自己的私利,所以必须否定和推翻这些权威。 革命否定拟家主义。儒家主张将家庭共同体模式扩展到全社会。革命者认为,私有和市场制度从根本上破坏了宗法制度,抛弃了温情脉脉的面纱。雇工和雇主根本不是一家人,而是利益不同的两个阶级。工人阶级与资本家阶级对立、对抗而不可调和。“亲不亲,阶级分”。资本家让工人成为互相竞争的对手,工人阶级则应实现阶级团结、阶级斗争。 革命否定集体主义。中国文化特别是儒家主张“君王与臣民”、“资本与工人”的集体主义,革命者所要实现的是没有君王、没有资本的共产主义。儒家主张通过“修、齐、治、平”的道德修养、道德实践,由贤明君主实现一个道德世界,革命者则要通过暴力斗争,来实现一个无阶级的世界。革命将建立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由工人阶级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和工厂,自己决定工资和劳动条件,“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中国工人是近代史上历次革命的力量来源和重要参加者。史上相继爆发过推翻清朝统治的辛亥革命、推翻北洋军阀的大革命和推翻国民党在大陆统治的革命,工人都作为共产党领导下的阶级力量,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 四、由统治—造反走向统合—协商 造反和革命都不能根本性、持续性地改善工人的命运和劳资关系状况。造反在一定期间内中断了资方权力(统治权力),但是不能改变“统治—占有”体制。出于生存理性,劳动者又不得不回到“统治—占有”体制之中。革命推翻了旧的“统治—占有”体制,但由于生产规律的必要性,企业内必然出现管理者与工人间的专业性分工和权力分化,于是类似的权力体制又被重建。 权力分化具有功能的必要性,问题出在权力的单向性和权力主体的自利性。正是这两者的结合导致了“统治—占有”体制。一方面,权力主体拥有不受抑制的权力,另一方面权力者只关照自己,最大化自己的权力和利益,而不考虑权力的另一方。这可称为“强者通吃”。 “强者通吃”的结果往往是物极必反,物极必反的结果往往是同归于尽。资方通吃让劳方陷入危机,劳方的造反、革命则导致企业生产、管理乃至整个社会机体的破坏。“强者通吃”在特定情况下也表现为劳方通吃,这会让资方处于生产、管理的危机之中。在上个世纪20年代,工会在北伐胜利之后的武汉成为一支强大的力量,结果是 [align='center'] [/align] 资方的管理弱化、秩序混乱、投资减少、歇业破产,工人不得不大量失业。革命后的50年代,因为工人行为的解放,企业一度出现管理失效、纪律松懈和效率低下。持续的劳资纠纷还导致了私人资本被消灭,投资不足则引发了持续的就业困难。 “强者通吃”也给执政党这个强者制造了困境。国民党于1927年执掌了政权,面对劳资纠葛采取了“统一领导、劳资两利”的政策,即强者统管,一手揽两家。其结果,却是资方和劳方都对国民党不满意,劳资关系也未能得到实质性改善(田彤,2009)。然而,如果国民党宣称维护资本利益,那么工人不仅会反对资本而且反对国民党⑨;如果宣称维护工人利益,那么资本会放弃投资甚至逃离,让经济陷入空心化的危机。国民党既不能不解决工人的公平问题,又不能不让资本有利可图以发展经济;既不能不让资方拿出钱来保障工人的体面劳动,又不能不促进资方的积累、投资以实现充分就业。最终,国民党也未能实现统筹兼顾和劳资两利。 “强者通吃”也给1949年以后的执政党带来了难题。执政党将工会作为一个部门,担负团结工人、动员工会的任务。可是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工会未能有效地保护工人。“党委主导、政府支持、各方配合、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工作路线,将维权不力的责任推到了执政党身上。这些,都导致了执政党阶级基础的松软。然而,如果执政党不领导和控制工会,工会的前景很难预料。它可能成为脱缰的野马,或许会“强者通吃”资本,导致投资减少、发展迟滞和失业增加;或许也会“强者通吃”国家权力。它也可能内部分化,像解放前的工人那样分化为共产党的工会、国民党的工会和各个独立工会,或分化成宁波帮、安徽帮、湖北帮以及青帮、红帮等各个帮派,具有破坏工人群体的团结或保护工人的能力⑩。 在当前和未来,中国不需要造反,更不需要革命,所需要的是对“统治—占有”体制进行改造。其重点,一是改造统治体系中权力的单向性,使其变为双向性;二是改造权力的指令性,使其变为法律性、协商性;三是改造权力者“通吃”中带有的自利性和无阻力性,使其具有可抵制性和可平衡性;四是改造统一权力“一手揽两家、两家都不满”的难于协调性,使其成为“两家”可直接协商的协调性。通过这样的改造,建立起一个“可协商”的体制。同时,通过适当的权力体系和法律体系实现各方力量和彼此关系的可控性,保证合理、必要的秩序。 这样的体制可称为“统合—协商”体制。在劳资关系领域,体制的参加者包括执政党、工会和雇主组织。“统合”指的是由执政党主导工会和雇主组织之间的集体协商、制定规则、强制进入、监督过程并公正审时度势地裁决。工会成为职工的代表组织,当工会有多个的时候可竞争代表权,由执政党对代表性最强者授予其代表资格。雇主组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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