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中,过分强调精神道德层面的褒贬而淡化实际职业行为的扬弃和物质利益手段的运用。达更强化了教师的“道德形象”。
2.教育时空、功能的窄化与教师职能的简单化
在时间上,教育被简化为对青少年学生的职前教育,而较少涉及成人的在职培训和终身教育;被简化为在校时间的教育,而较少涉及离校时间的教育;更有甚者,被简化为上课时间的教育,而较少涉及课余时间的教育。在空间上,教育被简化为校内教育甚至课堂教学。因而,传统教育在功能上呈现出明显的狭隘性,重在知识经验的授受、静态技能(如驾驶、射击)的训练和文化的传承,忽视生命体验的提升、动态技能(如智力、自我教育能力)的养成和文化的反思、创新。
在这种传统教育观的束缚下,人们习惯于把教师这一职业角色局限在讲坛之内和职前教育时段,教师的职业角色被简化为左手执教鞭、右手握书卷的教书匠,缺乏时空广度和生活的丰富性。继承和传播既有的道德和学问是教师的主要职能。而教师一般不负有文化监督、反思和创新的责任;工作只是在掌握一定的知识经验之后对学生的输出和感化,而不注重在职业生涯中不断进行专业学识和教育教学的研究;只对学生的当前教育负责,而不对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负责;把学科教学作为自己教育工作的全部,而较少关注对学生的生活教育、情感教育等。教师作为“大教育者”的形象尚未建立,教师的职业职能呈现出简单化的特点。
3.教师职业价值的外部规约性与教师职业形象认识的僵化、肤浅
我国长期以来在探讨教师的价值时过多地强调教师作为客体的价值,而忽视教师作为主体的价值。在教师职业价值评价中,重教师职业的社会价值,轻教师在职业生活中的个体生命价值;重教师职业价值标准的外部规约,轻内部确知和认同。更有甚者,这种由社会外加的职业价值评价往往带有远离俗世的拔高倾向,把价值理想当成现实的价值律令。
也许,来自社会的对“蜡炬成灰”、“春蚕到死”的赞美含有善意的欺骗;也许,来自教师自身的对于“桃李满天下”的向往只是一种悲剧性的慰藉和寄托。这种教师职业价值的外部规约性,导致教师职业价值形象中“自我”的缺失,使得原本作为来自职业自身的内在形象和来自外部规约的外部形象的统一体的教师职业形象被人为地剥离,而只剩下外部规约这一形象认识和建构的来源,这也使得教师职业形象存在外强内虚的虚假性和内外背离的冲突性。因而,教师职业形象成了水上浮萍,缺乏自身形象的内在根基,只能零散地从外界汲取和接纳纷杂的、偏狭的形象。 二、现代社会教师职业的定位与重建
教师职业形象的建构是萌发于传统、立足于现实并指向未来的动态过程。现代社会教师职业形象的定位与重建应以确定教师职业的专业性为前提,以教师专业素养的全面提升为基础,以教师角色的丰富化为主要内容,以教师专业形象的塑造和专业自我的建构为核心目标,在教师职业基本形象的基础上探求教师职业形象的时代特征,进而构建以专业自我为核心的教师专门形象。
(一)教师职业基本形象
1.教师是专业人员
尽管教师的专业化程度还不高,但教师职业一直被视为“准专业”、“半专业”或“有一定替代性的专门职业”。教师专业化已成为当今世界教师教育的共同趋势。人们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提高教师的质量,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必须从教师这门职业出发,尊重教师职业特点,从整体上对教师职业加以审视。”早在1966年,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指出:“应把教育工作视为专门的职业。”我国于1993年颁布的《教师法》第三条也明确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确立教师职业的专门性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教师职业作为专业性职业的形象应呈现以下特点:其一,教师应是经过一定时期的专业教育、具备系统而独特的专门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并拥有较高学历和任职证书的从业者,他们的工作是其他行业的从业者不能替代的。他们是积极向上、充满爱心、富有正义感和责任心、公正、善良、有崇高理想的职业人员;他们是有丰富知识的、智慧的人。其二,教师作为一个职业群体应建立系统的行业规范和资格认证制度。其三,教师作为一个专门性职业意味着教师在履行职业义务和自我奉献的同时,也享有职业权利并感受、体现和创造着职业生活自身的美,在教育生活中体验到交往的快乐和自我实现的愉悦。教师从事自己的职业活动“不只是为学生成长所作的付出,不只是别人交付任务的完成,它同时也是自己生命价值和自身发展的体现”。教师职业应是一个充满职业魅力的能充分体现和提升从业者生命价值的职业。在自己的职业范围内,教师因为拥有专门的知识和技能,从事不可替代的社会工作而获得全社会尊重和较高的劳动报酬。其四,教师应是一群独立的职业者。教师以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要地位必须拥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方式、内容、手段的选择权,教育教学管理的参与权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权利等,他必须主要依据自己的人生体验、学术主张和教学风格开展教育教学的创造性活动,而不是每一步都听从安排和调配。教师也应像律师、医师一样对自己的职业行为有独立的价值评判和行为方式,而不是纯粹听从外部社会的指使和加封。
2.教师是经师与人师的合一
我国素有“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传统。朱熹反对务记览、为辞章、钓声名、取利 禄、只会作科学时文的教师,强调教师应有“德行道艺之实”,能发挥“诲人不倦”之精神,熟练运用教人艺术。教育家徐特立认为,教师不仅是一个有学问的人,也应是一个道德模范人物;教师不仅要教学问,还要教行为,教怎样做人的问题。他明确提出教师应是经师与人师的合一。
现代社会,教师的基本形象也应包括经师和人师这两个主要方面。作为经师,教师不仅要学问渊博且有独到体悟,还要善于不断学习和更新,善于把自己的所得所悟转化为学生的知识和体验;作为人师,教师应是道德高尚、人格健全、善于生活、爱岗敬业的人,并且教师要善于启发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积极的生活态度以及做人处事的生活智慧。经师与人师作为教师职业形象的基本要素,两者是相辅相依、互生互成的关系。在知识学问和教育教学方面的探求有助于提升教师的道德觉悟与人生境界,也有助于提高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行和生活智慧教育的实效性;而教师在道德情操方面的修养又为教师人格魅力的提升和职业生活审美化创造了条件,有助于教师在学问钻研和教书育人的活动中不断跃升到新的境界。
(2)教师职业形象的时代特征
现代社会是一个知识信息高度密集、人的创新素质和独特个性受到空前重视、人的主体地位得到极大凸现的社会。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中,教育也面临着从封闭式教育向开放式教育、从继承式教育向创新教育、从职前教育向终身教育、从整齐划一的教育向个性化教育的深刻转变。所以,现代社会的教师职业形象也被赋予丰富的时代特色,应当在其基本形象的基础上构建具有时代特质的理想形象。
1.教师成为研究者
教师成为研究者就是要从传统的经验型“教书匠”成长为富于创造力和反思能力的专家型的教师。作为教师的研究者并非一般意义上的专家,教师不仅要研究学科专业知识,更要善于从自己的教育实践和周围发生的教育现象中发现问题和意义,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并形成理性的认识,从而提高教师职业的学术性和职业魅力。换言之,教育研究是教师科研生活的主要方面,是教师作为专业人员的一种专业生活方式。
英国课程论专家斯坦豪斯(L.Stenhouse,1975)认为“没有教师的发展就没有课程的发展”,在他看来,“教育科学的理想是,每一个课堂都是实验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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