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部门规章,积极推动各地制定配套性的教育法规、规章,力争用五至十年的时间形成较为完善的中国特色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三 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为发展知识经济提供法律保障 知识经济、创新教育都需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文件来加以保护。教育已制定了有关法律法规。要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在知识经济中的信息产业、网络与数字化产业、电子软件产业等高科技产业,由于其知识含量大,经济价值高,市场效益好,因此,极容易被复制和盗版。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应建立一套与知识经济相适应的,如"专利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登记法"、"电子网络登记与网络安全法"、"电子出版物登记与管理法"、"商标法"等法律制度,给知识经济以特殊的法律保护,以保证高技术产业的顺利、高速发展。在人才保护方面2004年河北省省委、省政府以省委冀字(2004)1号批转了《关于政法机关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造良好的环境的决定》的文件。应该说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四 构建国家创新体系,为发展知识经济提供良好的运行机制和政策指导 为使我国跨入知识经济时代的步伐更坚定,更稳健,应在积极探索分析国际经济发展形势的基础上,根据中国的国情,提出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实际的整体创新思路,以保证知识经济发展的高效化和有序化。前不久,中科院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向中央和国务院提交了一份题为《迎接知识经济时代,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报告。报告明确了国家创新体系的系统结构和主要功能:新体系分为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知识传播和知识应用四大系统,国立科研机构以知识创新为主,企业以技术创新和知识应用为主,高等院校以知识传递和高素质人才培养为主,政府部门主要对创新活动实行宏观调控,以提供政策指导和协调服务。创新体系的总体目标,是在2010年前后,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创新运行体制,使中国创新实力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提高中国知识经济占整个国民经济的比例。通过提高国家整体创新能力,使中国科技的国际竞争力进入世界前10名。 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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