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论文由上帝论文网为您收集整理,上帝论文网http://paper.5var.com将为您整理更多优秀的免费论文,谢谢您的支持] 摘 要:战后,韩国政府在职业教育的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韩国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主导作用表现在: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用计划的手段来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并实施一系列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用法律的手段来管理职业教育;实行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用政策的手段来推进职业教育;制定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用制度的手段来促进职业教育。 关键词:韩国;政府;职业教育;发展;作用 发展职业教育,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职业教育的功能和作用,决定了发展职业教育是政府的职责。政府是行政权力的掌控者。从政府的职能、所拥有的行政权力和其特殊的地位来看,只有政府才能在发展职业教育中发挥主导作用。政府的行政权力始终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强大推进器,职业教育的各项改革都有赖于政府的行政力量来启动和推进,职业教育领域的诸多矛盾也需要政府运用行政权力来处理和协调。政府所拥有的行政权力决定了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中起主导作用,这种主导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 一、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用计划的手段来发展职业教育 规划是预测事业发展的趋势和未来的结果,是为实现一定的发展目标而作出的全面的长远的计划。它规定事业发展在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内的发展方向、规模、速度和要达到的水平。所以,规划又称纲领性计划或远景计划。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对未来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所作的部署和安排,简单地说,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就是各级政府对未来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所作的设想和安排。 发展职业教育需要政府统筹规划。在韩国,政府在战后几十年中始终重视发展职业教育,并根据韩国经济的发展变化和社会对职业教育需求的变化,及时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有所侧重地发展不同类型和层次的职业教育。 20世纪60年代初到70年代末,是韩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时期,1962年,韩国采取了变“进口替代”为“出口立国”的经济发展战略,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分工和国际经济循环,大力发展纺织、印染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急需大量的技术人才和熟练的技术工人。进入20世纪 70年代之后,韩国政府采取了以发展重化学工业为重点的“出口主导型”新经济战略,把国内企业直接推到国际市场去参加国际间的激烈竞争,韩国各大企业首先感到人才不足,特别是技术人才和熟练的技术工人供不应求。与此相对应,韩国政府及时调整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战略,其中包括:先后制定了三个中长期计划,即《职业技术.教育5年计划》(1958— 1962)、《科学技术教育5年计划》(1967-1971)、《科学技术人力供给计划》(1973—1981),积极推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加大职业教育立法的力度,在近20年内,韩国共出台了7部与职业教育有关的法律;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资,1965年,韩国将对日本的“财产请示权资金”一部分拨给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并于1967年、1969年和1975年进行了三次教育借款,将这三次借款的内资34314百万元 (韩币)和外资6920万美元用于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大力兴办多种层次的职业教育,这一时期,韩国新建了几百所职业高中,改善了职业高中办学条件,在每个道和直辖市各设立一所实业高等专科学校.对初中毕业生进行学制5年的职业技术教育,1970年,创设与高中相衔接的2—3年制专科学校。 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韩国经济出现了负增长,针对这种情况,韩国改变了重化工主导型经济发展政策,提出了“技术立国”的口号,制定了以高科技为先导的经济发展战略,急需大批较高层次的科技人才。1979年,韩国将各地的实业高等专门学校和初级大学合并成立与高中相衔接的单一体制的专科大学,充实专科大学办学条件,扩大招生名额, 1982年后又陆续创建了6所四年制开放大学,并于1982年将广播电视函授大学从汉城大学内部独立出来,设置专科课程和本科学士课程;开始注重培养精英科技人才,1983、1984年,韩国先后设立了京畿、大田、庆南、全南4所“科技高中”,并于1986年成立技术大学,接受“科技高中”的大部分毕业生,这两种学校与1971年成立的韩国技术院一道形成了高中、大学、研究生院一条龙体系,为韩国源源不断输送高精尖科技人才。 20世纪90年代,韩国出现了技术员和技术工人严重短缺现象,尤其在中小型企业更缺。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初,仅制造业就缺少10—15万技术人员,职业高中的毕业生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面对这种情况,韩国政府又及时制定了新的职业教育发展战略,其基本目标是:为了适应2000年尖端产业社会的需要,改革高中教育体制,扩大职业高中的收容能力,调整和提高职业高中与普通高中长期5比5的比率;对没有升人大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技术教育;改善职业高中的实验实习条件,灵活处理“产学合作”活动,提高职业高中的教育质量。 二、制定并实施一系列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用法律的手段来管理职业教育 法律是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以国家的强制性为保证而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在一切管理手段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极大的强制力。它是任何集体和个人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职业教育法规,是泛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的有关职业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职业教育法规是国家行政管理法规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国家管理职业教育的一种重要手段。 韩国在职业教育的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视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职业教育。韩国政府在经济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都及时根据社会对职业技术人才需求的变化制定了相应的职业教育法规及其相关法规.如 1953年制定的《劳动基准法》、 1957年颁布的《农事教导法》、 1961年12月制定的第一部《职业安定法》、1962年颁布的《农村振兴法》、1963年9月制定的第一部《产业教育振兴法》、 1967年1月颁布的第一部《职业培训法》、1969年公布的《科学教育振兴法》、1973年12月颁布的《国家技术资格法》、 1974年制定的《职业训练特别措施法》、1976年12月颁布的《职业培训基本法》和《职业培训资金法》、1977年12月制定的·《职业培训审议委员会规程》、1981年制定并公布的《韩国职业训练管理公团法》、1989年4月制定的《技能奖励法》、 1990年4月韩国国会一致通过的《农渔村发展特别措施法》、1993年12月韩国政府制定的劳动基准法——《雇佣政策基本法》、1995年12月修订的《技能大学法》、1997年12月制定的《劳动者职业培训促进法》和1999年韩国政府制定的《职业提高培训法》等等,这些法规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体系。首先,从体系的内部结构来看,既制定了较高层次综合性的法律,如《产业教育振兴法》,又制定了较低层次具体性的法律,如《职业训练特别措施法》、《职业训练法》等。其次,从调整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既制定了调整职业教育内部关系的法律,又制定了调整职业教育外部关系的法律。再次,从法律效用的角度来看,既制定了侧重用于提高技术人员地位的法律,如《国家技术资格法》,又制定了侧重用于征收职业教育基金的法律,如《职业培训资金法》,还制定了侧重用于职业教育管理的法律,如《韩国职业训练管理公团法》。特别在职业培训方面,韩国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规从不同侧面为它保驾护航。有的法规侧重于职业培训制度的建立;有的侧重于职业培训义务的规定;有的侧重于职业培训基金的征收;有的侧重于职业培训的管理。如此完备的职业教育法规体系.不仅可以促使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而且能够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具体的法律指导。 三、实行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用政策的手段来推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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