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职业教育 政策就其本来意义是一种行动指南或准则,它是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主要方式。政策规范通过各种方式对社会成员进行教育,使职业教育及其相关政策内化为社会成员的心理需要,使职业教育及其相关政策所确定的行为规范与价值体系成为人们的行为指南,从而保证整个职业教育稳步向前发展。为了推进农业职业教育工作,韩国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予以扶持。农民认为务农最大的难题在于子女培养有困难,为此韩国出台政策,用一些特殊政策送农村务农人员子女上大学。在统一高考中,城市子女参加高考录取时有固定分数线,对农民子女往往降分录取。 韩国农村农业类学校(农业中专、农职高)在国内缺乏吸引力,毕业生素质也不高。为此韩国出台政策,农业高中学校毕业的学生成绩虽较差,但还可以参加选拔,选拔上的人被选送到农业高等院校,学制3年,其中第1年学习基础文化知识,第2年参加农家实践,有项目或农作计划,第3年又回到学校学习1年专业技术。这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全部由国家提供。毕业后,国家承认学历,直接成为农民后备劳动力培养对象,并享受国家提供的一切务农资金。但政府对其有任务要求,要求毕业生6年内不许离开农业生产经营领域。如学生毕业后不能在农村从事农业活动达6年,需要根据情况返还部分在校教育费用。韩国农业专门学校的一些优惠条件可以吸引年轻人报考,同时它要求学生毕业后在农村从事农业活动并真正在农村就业,并以个人农场(农业企业)的发展带动韩国农业经济的发展。 1978年,韩国农渔民报社发起培养农业后继者工作。这项工作得到了农村青少年教育运动中心的支持,并开始兴起,国家也设立了农业后继者培养资金,到1980年统称为农渔民后继者培养基金,用于培养农村基层干部,培养和发掘有务农意识和有能力的农村青少年。从此,韩国农业后继劳动者的培养事业在政策上具体化了。 按韩国政府规定,学生在学校毕业后必须参军服兵役.役满后才可以务农或从事其他工作。后来为了配合农民后继者培养工作的开展,政府规定,学校毕业生可以不服兵役,直接从事农业生产,这也为农民后继者培养扩大了队伍。韩国农民后继者培养对推动与保障韩国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制订农业后继者培养政策和其他相关农业政策,对于保证农民安心务农,保证后继者培养不间断具有重要意义。从事农业的收益、基本生活条件、相应福利只有不低于其他行业,农民才能安心农业生产,对于这些国家应给予保证。到目前为止,政府共培养出农业后备劳动者 11万人,渔业8000人,林业 3000人,这些人绝大多数成长为小业主、农场主。 四、制定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用制度的手段来促进职业教育 制度是依靠某种力量保证实施与确定人与物、人与人关系以及人在一定环境中行为的各种规则。人在社会交往的历史过程中,依据具体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条件,形成和建立了包含各种形式与内容的制度,用以规范人在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以至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关系与行为;制度作为社会运行、协调与控制的手段,直接地参与和作用于人的活动及其结果;制度作为一种传统,是依靠舆论氛围的压力发挥作用的,经习惯化和社会化而规范着人的活动方式与范围。 发展职业教育离不开科学的制度保障。韩国是个崇尚人文的国度,受儒家思想影响,存在重科举轻工匠、重人文轻技能、重学历轻能力的习俗。为了加深国民对职业技能的理解,提高国民的职业技能水平,鼓励职业技能人才的成长,韩国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经过30多年的不懈努力,韩国建立了地方、国家、国际三级职业技能竞赛制度。 地方职业技能竞赛于每年的4月一7月在韩国15个直辖市、道分别举行,由市长或知事担任地方职业技能竞赛委员会 的会长,地方职业技能竞赛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竞赛工种参加的城市不得少于4个、参赛选手不得少于7人。参赛选手通常以企业、公司或地区名义组成代表队,对参赛选手没有学历和技术等级的限制,但必须是14周岁以上且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大会和国际奥林匹克职业技能竞赛大会中没有取得优秀(前三名)名次的韩国公民。地方职业技能竞赛大会的赛期一般为7天左右,获得每个竞赛工种前三名的选手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并拥有参加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的报名资格。 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由韩国产业人力管理公团主办,市、道轮流承办,于每年9月一10月举行。参赛选手必须是获得地方职业技能竞赛大会竞赛工种前三名的选手或获得地方工业协会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且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大会和国际奥林匹克职业技能竞赛大会中没有取得优秀(前三名)名次的选手,以直辖市和道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的竞赛工种一般在40个左右,但具体工种不断变化。竞赛工种的选定原则是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补充新工种、新技术,同时置换旧工种、旧技术;与国际奥林匹克职业技能竞赛大会的竞赛工种相衔接;新设竞赛工种需经竞赛委员会技术咨询会议通过方可施行。获得全国职业技能竞赛大会每个竞赛工种前三名的选手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并拥有参加国际奥林匹克职业技能竞赛选手选拔赛的报名资格。为使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的结果客观公正,技能竞赛的评判人员由市、道指派人员轮流担任。评判人员分为现场执行管理和作品评估打分两类,互不沟通。前者不参加竞赛作品的最后评定,后者不允许到竞赛现场。一般情况下,一个工种竞赛现场和评估打分评判人员分别为3—5人,但特殊情况下,尤其是对主观印象较强的工种可视情况适量增加,尽量避免出现异议。作品成绩评定依据竞赛出题委员会制定的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在大会前由评判人员全体会议通过.并在评分之前公开。评分方法按目前国际通用的分项分组评判办法施行,即把一件作品分解成若干细项评定内容,每项内容根据出题要求 、意图和难易度设定评分比率,然后分组一项项评定,最后综合。 国际奥林匹克职业技能竞赛每两年举行1次.为了保证参加国际奥林匹克职业技能竞赛的选手的较高水平,在大赛前一年的11月份至当年3月份,韩国均要举行选手选拔赛,选拔赛由国际奥林匹克职业技能竞赛韩国委员会组织实施。参加选拔赛的选手必须是获得当年全国职业技能竞赛大会第一名的选手或获得前一年全国职业技能竞赛大会第一名的选手,选手的年龄必须在22岁以下。参赛选手必须接受3次严格的评估竞赛,由选拔赛技术委员会组成评估委员团,按照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的办法实施评估竞赛。评估委员团由评估技术委员长(1人)、评估分科长 (各分科1人)、评估评分长(各竞赛工种1人)、评估审查委员 (按需要组成)、评估管理委员 (各竞赛工种1人)等组成。评估委员团的专家对选手的评估竞赛成绩进行综合评判,综合评判成绩最优秀的选手才具有参加国际奥林匹克职业技能竞赛的资格。然后,具有参加国际奥林匹克职业技能竞赛资格的选手还要接受赛前的强化训练。强化训练按照国际奥林匹克职业技能竞赛有关工种的标准进行,国际奥林匹克职业技能竞赛韩国委员会也指派专家不定期地对选手进行指导。参赛选手在强化训练中因事故等原因难以参加国际奥林匹克职业技能竞赛大会时,可参考训练剩余时间及相关工种参赛预想成绩等派遣候补选手为参赛选手。每届国际奥林匹克职业技能竞赛大会规定的比赛工种一般在40个以内,由大会技术委员会确定,韩国一般派选手参加30个以上工种的比赛。 参考文献: Gill Helbyet.Vocational Education in South Korea [M].London: The Flamer Press,1999,43-107. 孙启林.战后韩国教育研究 [M]. 南昌: 江西教育出版社, 1995,118-138.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赴韩国考察团.赴韩国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及选手培训研修报告[EB/OU.http:l/www. 1m.gov.com/gjhz/zhl0.htm,2003-09— 30/2004-01l-027. 黄敏英(韩国).韩国农民后继者的培养与国家政策[J].职业技术教育,2000,(9)50-53.
上一页 [1] [2]
Ta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