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面,镇党委、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情。
要让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大家的事共同办,实现\"还政于民\"。基层政府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从大量的群众性事务、纠纷、矛盾中解脱出来,去做政府应该做的事情。从过去对村务工作行政命令、发号施令的领导角色转换成以服务为主的角色,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促进农村经济、文化的全面进步,从而加快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三)合理构建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整体功能,努力提高广大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覆盖面。
1.是要依法确立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各自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村党组织是相对宏观的政治领导者,村委会是具体村务的主要管理者。村党组织要改进对村务工作的领导方式,把主要精力用于对全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方向、重大问题的把握和决策上,协调好村级各类组织及各组织与村民的关系,管理好村级组织中的党员干部,加强自身和群团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村党支部要及时向村委会以及其他组织传达上级指示和工作信息,通报党支部的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村委会等组织要定期向村党支部汇报工作,在党支部领导下发挥各自职能作用。
2.是要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制度。凡涉及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以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策,都必须要由村两委会在征求广大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工作方案,经党员大会讨论审议,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由相应组织负责实施。要完善村级财务审批和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村级重大财务开支必须要由村民(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2万元以上的重大建设项目必须实行招标、投标,增强民主性和透明度。要完善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公开内容要求真求实,不留死角。要从只公开办事结果到注重公开工作计划、办事进程、存在问题及群众意见、建议上来,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公开,促进村务工作的民主化。
3.是要严格执行村民代表的选举制度,逐步推行重大村务公决制度。现阶段,村民代表在参与村务管理和决策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但是,村级规模扩大后,村民代表的数量没有明显增加,而且一般都是通过村党支部提名,村民推选的方式产生的,其代表性明显不足。因而必须要严格按照法定人数,选举产生村民代表,真正体现村民代表的代表性和先进性。与此同时,还应逐步推行村级重大事务进行全民公决的方法,以每人或每户一份公决书的形式,来扩大全民的参与面,实行民主决策。
(四)大胆进行体制创新,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提升村民自治的品位。
农村党支部、村委会、合作社三套班子的工作着眼点都是村务管理,为村民做好事、办实事,带领群众实现农村现代化。由于他们的主要职能一致,所以必须要对现有的村级管理模式与机构设置进行改革与创新。
1.是要对领导体制进行调整。县级负责指导农村党组织和政权建设的职能要合并。乡镇级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政权建设工作明确列入党委或政府某一领导职位的职责范围,以此来加强对村民自治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⒉是要改革村级机构设置。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合并机构,减少村干部人数。村级设立党支部与村委会两套领导班子,党支部实施宏观领导,村委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本村的经济和社会事务工作。这样既有利于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更能体现村民自治是农村全方位、多层次的依法自治。
⒊是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加快,农村务农人员明显减少,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大幅增加。在这种形势下,改革户籍制度,彻底打破区分城乡居民的二元人口结构已显得十分迫切。要实行以居住地为依据的户籍管理制度,不再区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差别,统一划入村民的范畴,从而来彻底解决困扰《村委会组织法》多年的农民与居民问题。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新闻办《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新华社2005-10-25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7/3783369.html[2]饶宏斌不断完善村民自治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J].<<前沿>>,2003年12期[3]陆向军.甘肃省民政系统积极参与建设新农村纪实[N].甘肃日报,2006年10月30日[4]张迈曾。我市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通过省上检查验收[N].铜川日报,200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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