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资产,中国少数私人的财富急剧暴涨,这将会形成一种什么样的财富分配状况和收入分配状况呢?” 夏小林关于国有经济控制力包括的范围的意见是值得注意研究的。他把国有经济的社会责任分为两种,一是帮助政府调控经济,一是保证社会正义和公平的经济基础。前一个作用普遍适用于社会主义国家和现代资本市场经济国家,而后一作用则是社会主义国家独有的。他说,“按照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观点,在一定条件下国有经济有助于政府调控整经济,但是OECD国家的私有化证明,即使在垄断性的基础产业为主要对象进行了私有化,国有经济到了10%以下的比重以后,政府照样可以运用各种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商业手段等有效地调控经济。但是社会正义和公平,却是高度私有化的经济和以私有化为主的混合经济解决不了的老大难问题”。“在中国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中,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发挥其主导作用,理应包括保障,实现和发展社会公平的内容和标准。对那些对于政府调控经济不重要但是对于保障社会正义和公平非常重要的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产,也应该认为是‘重要’的和‘关键’的领域的国有资产,要力争搞好,防止出现国资大量流失那种改革失控,随意实行大规模‘转让’的偏向”。所以,在一般所说“重要”、“关键”的标准之外,根据保证社会公平的标准,可以认为,即使在竞争性领域,保留和发展有竞争力的国有及控股企业,这属于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底线”的范围,也是“正当的选择”。 基于国有经济负有保证社会正义和公平的经济基础的社会责任,国家要保障在公益服务、基础设施,重要产业的有效投资,并不排除为解决就业问题在劳动密集领域进行多种形式的投资和运营。在保障垄断性领域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同时,还要保障在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的发展,发挥他们在稳定和增加就业、保障社会福利和提供公共服务上的作用,、增强再分配和转移支付的经济实力。源泉,贡献力量,决不能像新自由主义所主张的那样,让国家退出经济。我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大国,国有经济的数量底线,不能以资本主义国家私有化的“国际经验”为依据。确定国有经济的比重,理应包括保障、实现、和发展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的内容,所以国家对国有经济控制力的范围,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 关于如何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综合各方面的意见,还有几点想法,简要述之。 1.国企要收缩战线,但不是越少越好。在改革初始阶段,由于国企覆盖面过广,战线过长,收缩国企的数量,集中力量办好有素质的国企,开放民间经济的活动天地,这是必要的。但并不是说国企办得越少越好。这些年有些官员、学者,片面倾向于少办国企,“尽可能避免新办国有企业,让‘国家轻松一点,就是管那些少得不能再少的国有企业’,‘我们留下为数不多的国有企业将是活得非常潇洒的,不像今天这样愁眉苦脸,忧心忡忡’”这样的精神状态。围绕所有制结构政策,体制内外频频发出声音,“或者将中国所有制结构的取向定在用15年—30年时间来让自然人产权(私有产权)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上,或者把参照系数定在欧、美市场经济中国有成分在7—10%的模式上(国资研究室主任指出西方发达国家国企仅占全民经济5%的份额),或者在叶利钦时期俄罗斯、东欧国家取消社会主义目标后的所有制模式上”。33 这些将国有经济比重尽量压低的欲望,大大超出了江泽民所讲的限度,就是不能影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34 国资委从2003年成立以来,央企数量已由196家减少到157家。据透露下一轮整合方案,央企数量将至少缩减1/3。国资委的目标是到2010年将央企调整和?刈榈?0至100家,其中30—5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令人不解的问题是,中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大国,这么多的人口,这么大规模的经济,到底应该掌握多少国企,其中中央应该掌握多少央企?俄罗斯已经转型为资本主义国家了,普京总统无疑也是效忠于私有制的,但他在2004年8月宣布,确定1063家俄罗斯大型国企为总统掌握的国有战略企业,政府无权对这些战略企业实行私有化。同样是中央掌握的大型国有企业,为什么私有化的俄罗斯保留的是比社会主义的中国的多好多倍。此中除了不可比的因素外,是否反映了我国某些官员国企办得越少越好,追求“轻松潇洒一些”的倾向?还有某些个别官员不好明说的倾向? www.qiqi8.com 778论文在线 2.中央和地方都要掌握一批强势国企。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不能把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理解为中央“进”地方“退”,各地必须保留和发展一批具有地方优势和特色、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国有大企业,使之成为本地区国民经济的支柱。中国是一个大国,许多省、直辖市的土地人口,超过欧洲一个国家。有人建议在省市自治区一级建立一地一个或数个、或数地联合建立一个类似淡马锡模式的控股公司,来整合地方国企。这个建议是可行的。新加坡那样国土面积小、人口少的国家都能做到,为什么我们做不到。前些时候国企改制地方出的问题比较多,也可以通过新的“改制”梳疏理一下。 3.国有经济改革决策要受人大制衡监督。这个意见人们多次提出,并有专门的建议案。国有经济改革涉及全体人民利益,不能总在工会实际管不了,人大又不严加审议和监督,由行政机构少数人确定国有企业留多少、不留多少的情况下来进行。,由他们来决策国资的买卖的情况下进行,极易造成决策失误和国资流失。以保护私权为主要使命的《物权法》已经通过了。而研究开始在《物权法》之前,以保护‘公权’为使命的《国资法》,研究了多年,人们仍在翘首企望,希望早日出台,让各级人大能够像英国、俄罗斯、波兰、日本等类型的市场经济国家的议会那样,有权审议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的方案。 4.扩大国有产权改革的公共参与。国有资产产权改革不单纯是一个高层的理论问题,而且是关系各方面利益的公共政策问题。所以这个问题的讨论与决策不但要有官员学者精英参加,而且要有广大公众参与。某国资研究机构有人认为,这是不应当由公众来讨论的潜规则问题,郎咸平掀起的讨论是“引爆了公众不满国资流失和社会不公的情绪,是反对改革”。讲这种话的精英,是把大众当作阿斗。对于国资产权改革,公众有知情权、发言权、监督权,少数精英把持是非常危险的。据报导,汪道涵临终与人谈话说,“我的忧虑不在国外,是在国内”,“精英,社会精英”。其背景就是他对苏共及其领导干部变质的长期观察和研究。“苏联主要是亡在他自己的党政领导干部和社会精英身上。这些干部和精英利用他们手上的权力和社会政治影响,谋取私利,成了攫取和占有社会财富的特权阶层,他们不但对完善改进社会主义制度没有积极性,而且极力地加以扭曲。公有制度改变才能使他们的既得利益合法化。这只要看看各独立共和国当权的那些干部和社会名流大约有百分之八十都是当年苏联的党政官员和社会精英,事情便清楚了。”34 [9] [10] 十、发展私营经济的正道 谈基本经济制度,不能不谈私有经济,私有经济是非公有制经济的一部分。其与公有制主体经济的共同发展,构成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经济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增加财政收入,满足社会各方面需要方面,不仅在当前,而且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很长的历史时期内,都有不可缺少的重要积极作用,因此我们必须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而不能忽视它、歧视它、排斥它。所以,党和政府对非公有制包括私有制经济非常重视,对它们的评价,从十三大、十四大的“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到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上一页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Ta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