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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课 第二框 公民在家庭关系中的义务-教学教案 | |||||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12-07-16 20:08:1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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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课 第二框 公民在家庭关系中的义务 教学目标: 1、知识与能力:通过教学,使学生知道父母或子女未履行家庭关系中的法定义务要受到道德谴责,要承担法律责任。提高运用所学知识正确判断家庭关系中违法犯罪现象的能力。 2、过程与方法:通过教师讲解,帮助学生了解父母与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两种情况。通过对一些案例的分析,了解家庭关系中的义务。通过对一些问题的讨论,加深学生对有关权利义务的理解。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教学,让学生对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父母,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受抚养的权利。提高对依法赡养父母和老人的认识,力所能及地为父母和老人做事。 教材分析: 1、内容及结构分析:本框是第十课的教学重点。因为学生都生活在一定的家庭中,家庭关系对学生来说是一种比较直接的关系。未成年学生在家庭关系中有什么权利,成年后要承担什么义务,正是他们所需要了解的而且及早形成“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观念,对于他们成年后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很有好处。教材首先在本框的引言中介绍了家庭的含义,家庭在社会中的地位以及正确处理家庭关系的法律依据。后面的教学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父母与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产生;父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2、重点分析:“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是本框的教学重点。 说它是重点,是因为:一、从伦理道德来讲,敬老扶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赡养老人天理难容。我国自古以来就重视孝道,儿女孝道的意愿,称为孝心,儿女孝亲的行为,称为孝行,孝心和孝行就是孝道。我国从古到今,对父母一片孝心的感人故事数不胜数,与日月同辉。二、我国人口年龄老龄化速度在加快,由此产生的社会问题,将会日益加重。而在照顾抚养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又不高的情况下,家庭成员,尤其是子女的负担就会加重,特别是独生子女尤为突出。而独生子女中的大多数人从小享受家庭给予的照顾太多,很少想到甚至不会照顾别人,因此更有必要从小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和传统美德的教育,加强依法赡养老人的意识,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 教法建议: 本框教学内容与学生关系极为密切,教师在讲解时可以让学生充分结合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来认识公民在家庭中应履行哪些义务,自己应尽的义务是否尽到。或者结合自己的所见所闻,看一看社会上还有哪些不履行自己法定义务的现象。 [导入新课] 投影:青海一9岁女童成了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2000年9月,陈瑾生父与胡生花由于感情原因离婚,陈瑾被判给母亲抚养。2002年5月,胡生花与西宁市沈家寨村村民阎生福结婚,而当时阎也有一个9岁的男孩。 目前,阎生福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 ——《中国青年报》 2003年4月11日 提问:你认为这样的家庭、这样的遭遇会给陈瑾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家庭,是每个人成长的重要环境,也是组成社会的细胞。家庭生活是否幸福和睦,不仅影响着成员的心理,也影响着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法律规定了公民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约束公民正确处理家庭关系。 |
提供人:佚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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