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问题要通过发展民营企业来解决一样,民营银行的发展也是解决国有银行问题的手段。现在的问题不是要不要发展民营银行,而是如何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规模与如何加强对民营银行的监管。银行监管部门虽对发展民营金融顾虑重重,但对正在筹建的渤海银行,银监会提出的六条要求,可以看作是对民营银行的一种规范。这六条要求是:一是新设银行法人机构应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有所创新;二是必须能控制住关联交易和关联贷款风险;三是政府不干预银行的日常经营;四是银行发起人股东中应当包括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五是银行应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人事管理制度,拥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六是银行应具备有效的资本约束、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约束和风险管理约束机制。(中国金融家网,《金融观察专题》,2004-06-02)。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对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权结构多元化、投资主体多样化的同时,我国的金融改革有着体制复归的倾向。一是对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改造中的政府包办行为,使其具有官办金融的性质。二是新成立的股份制银行如各地的城市商业银行由政府控股,由政府官员控制,甚至像浙商银行这样标榜为民营银行的股份制银行也由政府官员出任主要职务。三是新成立各种政策性银行的呼声不断,如中小企业银行,科技银行等,各地区、各部门对办银行扶持本地区、本部门经济发展跃跃欲试。四是贷款担保机构由政府出资,很少吸纳社会资金,承担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所以,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必须从思想上改变政府包办的观念,真正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来进行金融体制的改革,而不是在碰到某些问题时马上就想到由政府出面来解决问题,最后积累的问题还得通过市场化的途径来解决。这样,就会增加改革的成本,降低改革的效益,延长改革的时间。 (三)发展投资基金和信托基金 我国银行系统集中了巨大的个人财富,大量的存差成了龙中之虎,如何充分利用这些民间资本投入经济建设,目前有些地方已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如上海,通过信托基金,民间资本(个人储蓄存款)购买基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民间资本进入原来的国有经济领域,既实现了所有制结构调整,又实现了融资方式的变革,一举两得。因此,我们要把更多的国有企业经营领域放手给非公有制企业来经营,如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给非公有制企业更宽松的环境,更多的融资方式,如投资基金、信托基金等,居民将其储蓄购买投资基金、信托基金,通过市场运作方式,引导民间资本流向原来的国有部门,实现对国有部门股权结构和经营机制的转换。原来由国有部门经营的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由于引进了民间资本,进行商业化运作,转换了经营机制,会提高运行效率,符合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 (四)发行企业债券 过去,我国的企业很少以发债的形式融资,非公有制企业更是没有发债的先例。根据中国证监会提供的有关资料,2001年我国股权融资总额达1200亿元,而债权融资只有245亿元。目前,债券市场总量为28000亿元,其中国债近17000亿元,金融债10000亿元,而公司债公有400亿元(邓向荣、周密,2004)。截至2003年年底,我国发行的债券余额为38331亿元,其中国债余额为22604亿元,政策性金融债余额为11650亿元,企业债券余额大约为1700亿元,其他品种(包括央行票据)为2377亿元。可以看出,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构成我国债券的主体,约占余额总规模的90%。(中国证券报,2004-10-02)。相对于股权融资,债券融资有其优势,因为,股权涉及到分红,而债券只需还本付息,如果经营得好,债券发行者自己可以有更高的资金回报率。正因如此,与我国不同,外国的企业债券融资的比例远远高于股权融资的比例。我国企业之所以千军万马挤股市这个独木桥,就是因为企业经营状况太差,无法支付债券融资的成本。股市融资不要还本,无盈利不分红也没关系,而且,股权融资成本比债权融资成本低,前者为2.90%,后者为5%左右(易俊平,2003),能圈到钱企业的日子就好过,企业上市就为圈钱。而且,上市是经过审批的,主要是对审批机构负责,而不是对股东负责,审批机构也主要考虑为国有企业解决更多问题,为政府分忧解难,这就决定了能上市的主要是国有企业,而且是国有企业中那些更愿意寻租的企业,而不是经营效益好、有竞争力的企业。这就形成了对资金配置的误导,形成了对资源的浪费。如果能打破目前我国股市的这种不公平状态,让所有企业(包括国有制企业和非国有制企业)公平竞争,让股东来决定企业的去留,那么,优胜劣汰的结果将使股市留下来的是经营绩效好的企业,会把资金配置到效益高的企业去。而且,真正效益好的企业更希望发债融资,把利润留在本企业,而不是用来分红,这样就能鼓励企业债券融资,就会彻底改变目前股市火爆、债市冷落的局面,同时也从根本上改善我国资本市场的结构。资本市场的结构优化和规范发展,将改变我国目前资本市场投机性强的现状,鼓励更多的资本进入实体经济,而不是在虚拟的市场空转,造成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脱节;也可以鼓励更多的资本进入民营企业,而不是让大量的资金被效益相对低下的国有企业占用。 企业发行债券会带来一定的风险,如何控制风险?一要根据企业的注册资本、净资产、经营状况、现有规模等综合指标来确定企业的发债规模,避免因发债过多无力偿还产生的风险。二要确定企业发债等级,根据高风险高收益的原则,企业根据它所获得的等级确定利率,等级越高,利率越低,引导社会资金根据自己的需要,流向不同的企业,达到资金供求的最佳结合。三要加强对取得发债权的企业进行跟踪监督,建立预警机制,使可能产生支付风险的企业及时退出债券市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五)发展三板市场 我国目前已建立了主板市场和二板市场,三板市场初具规模。经济转轨时期形成的产权交易市场和证券柜台市场是我国三板市场的雏形,但它的发展历程较为曲折。我国的地方性产权交易市场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在第一轮企业股份制改造浪潮中兴起的,到90年代,我国200多家地方性产权交易市场中,有相当一部分产权交易所除配合地方财政、国资和经贸委等部门办理国有企业大宗资产和产权交易外,还涉足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托管和股权交易业务。1997年末至1998年初,中央政府出于防范金融风险的考虑,下令关闭涉及产权拆细交易和股权交易的证券柜台市场和产权市场。2000年后,各地的产权交易所又开始积极探索恢复和规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托管和股权交易业务(刘惠好,2003)。三板市场的目标就是要弥补主板市场和二板市场不能充分有效配置民间资本的不足,把最大限度激发民间资本的增值能力和促进企业股权流动作为主要目标。因此,在我国的民营企业无法进入主板市场和二板市场的情况下,尽快发展三板市场,引导更多的民间资金进入三板市场,流向民营企业,是促进资金供求平衡的有效办法。 四、发展民营金融的制度保障 相对于正规金融交易,民间金融贷款期限灵活,手续简便,民间金融提供的多为信用贷款,一般不需要抵押物,也无须担保,风险防范多以亲朋好友获取的信息为保证,这种人缘或血缘、地缘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正规金融风险评价体系的替代。在温州等地,由于民营经济对资金的大量需求,资金提供者可以在几个小时聚集几千万、上亿元的资金提供给客户,这样大规模的资金流动,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我国的民间金融目前处于一种无序状态,所以,引导民间资金流向,实现民间金融的正规化、合法化,发展民营金融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制度作保障,要尽快建立民营金融组织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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