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双进士」之誉。养鸭户出身的霍韬、冶铁户出身的李待问等,都从社会的底层上升为朝廷重臣。入清之后,科举仕宦者更多。他们成为地方控制的强大势力。可参阅:西川喜久子<珠江三角洲の地域社会と宗族·乡绅>,《北陆大学纪要》第14号(1990),页129--149;松田吉郎<明末珠江三角洲デルタの沙田开发与乡绅支配の形成过程>,《社会经济史学》第46卷第6号页55-81。 (34)入住权,有时历数代百余年而未曾取得。据《南海甘蕉蒲氏家谱》记载,南宋末年蒲甫山从广州迁至顺德县之蒲庐。三传至蒲胜,又迁往南海之西鸦。因无户籍,「托人檐宇,他族实逼」。后由于与杜胜宇有结兰之谊故,于明洪武二年(1369年)再迁至甘蕉村。又传至第三代蒲观美时,尽管田地广僻,家室安居,但「仍挂籍于人,借户输税」。对未能注籍编图,焦虑万分。直至永乐22 年(1424年),才得以蒲镜兴开户于南海甘蕉籍,编为沙丸堡之十图十甲。自此时起,才感到「乡园已异旅居,井里益相守望」了。关于这一问题,可参阅科大卫〈明清珠江三角洲家族制度发展的初步研究〉(《清史研究通讯》第一期1988年1月)一文。 (35)许倬云,《斩不断的历史》,《中国传统社会经济与现代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即将由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 (36)参见卢了骏,《湖莲乡志》(1946年版);赵善庭:《赵氏族谱》(新会三江)宣统刻本;蔡尧曦:《新会乡土志》光绪刻本;李喜发,《李氏族谱》(中山榄镇),民国刻本;《中山乡土史资料》1960年油印本。 (37)邹兆麟,(光绪)《高明县志》卷10,「堤岸」。 (38)《宋史》卷401,〈辛弃疾传〉:「闽中土狭民稠,岁敛则籴于广」;又卷35,《孝宗纪》:淳熙九年(1182年),「籴广南米赴行在(杭州)」。 (39)据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4,〈财富〉1,〈东南折帛钱〉记载,广东于南宋绍兴中年每岁奉纳的绢四千六百多匹。转引自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302页乙表20。 (40)陈大震,《南海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1年)「河渡」,页88-90。 (41) 参见《珠江三角洲农业志》(佛山地区革命委员会1976年出版)第二册。 (42) 冯式宗,《桑园围志》(光绪15年刊本):「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九江陈处士博民,塞倒流港……洪流激湍,人力难施,公取大船,实以石,沉于港口,水势渐杀。遂由甘竹滩筑堤越天河,抵横江,络绎数十里」。 (43)(44)潘尚楫,道光《南海县志》卷15-17。 (45) 祝准,道光《香山县志》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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