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双重扭曲的价格,商品的国内价格与国际价格不挂钩,与国际市场相比,我国初级产品国内价格过低,而工业制成品国内价格偏高。这种价格扭曲的现象,再加上我国实行地区倾斜政策,各个地区之间外汇留成比例不同,造成了企业经营条件不同,无法公平竞争,无法以市场衡量企业的经营效益,这也是世贸组织成员特别关注的问题。因此,有必要立即从根本上改变这种价格扭曲的现象。
5.创新进口管理体制。(1)根据对外承诺,选择适当时机分步将关税总水平调到发展中国家应有的水平,一般认为15%比较合适;同时,基本实现关税政策的统一和规范运作,确立较为合理的关税结构。(2)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非关税措施,对于确属幼稚产业的少数商品保留进口配额管理,对于少数敏感性的农产品实行进口关税配额,按照世贸组织规则给予一定期限的保护,取消其他非关税措施。(3)进一步提高进口管理政策的统一性和透明度,确保进口政策制度在全国的统一实施。(4)经过一定的过渡期逐步放松对进出口经营权的限制,最终向登记制过渡。(5)与经济体制整体配套改革进程相适应,逐步实现外贸政策的中性化,以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经济效率为目标,最终建立竞争性的进口体制。
6.创新出口管理体制。(1)在计划管理方面,应把计划列名的出口商品降低到最低限度,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资源性商品以及关系国家战略利益的商品,要具体定位、测度,并力争科学化、合理化。(2)出口许可证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3)进一步完善外贸企业的自负盈亏机制。(4)加强工贸、技贸、农贸结合,积极进行各种跨部门的联合、联营,使出口贸易实体多元化。同时,外贸公司也要进行改造,逐步走上实业化、集团化和国际化经营的轨道。
7.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进一步下放外贸经营权,将目前审批制逐步改为按规定的条件,经过登记自动获得认可,减少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的管理环节,按效率、公正、公开的原则改进发证办法。内贸和外贸的管理应逐步统一,能够精简合并的机构应尽快精简合并。对外贸主管部门的职能应当放在制订和实施外经贸发展战略、出口产业政策上,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保证对外贸易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在微观上,按照世贸组织和有管理的贸易自由化战略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套制度创新。
1.积极探索企业制度创新。有条件的企业应进行股份制变革,变单一的国有制外贸公司为多家法人持股,并允许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允许企业破产、兼并、合并,鼓励效益好的公司通过兼并、合并或联合等进行集约化经营。建立董事会制度和经理负责制,改革企业内部的管理,使职工尤其是经理人员的责、权、利相匹配。逐步打破企业经营范围的限制,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走实业化、集团化、国际化经营道路。积极推行出口代理制,转变经营作风。
2.创新出口退税制度。根据不同企业的特点,分类管理。借鉴国际经验,采用先进技术手段管理退税,既要防止骗税,又要方便企业及时退税。
3.创新进出口商会体制,提高商会权威。增加企业在商会中的发言权,使商会充分发挥向政府反映企业意见和要求、进行行业协调管理、监督企业守法经营、维护行业共同利益的作用。 上一页 [1] [2] [3]
Tags:
|